第 6 章(1 / 2)

紅樓之不平事 外鄉人 4878 字 9個月前

第六章

緋歌越想越覺得她那王爺老子真不是個好人,雖為這天下建了不世之功,可那手底下的鮮血...她都不好意思提報仇這事。

古有淩/遲之刑,可片三千多刀。緋歌算了一下她那老子犯下的累累血債,發現就是將他們父女倆一起片上七千多刀,七千多片肉肉也不夠受害者家屬分的。

這麼一想,報仇都有點不夠理直氣壯了誒!

哪一個朝代的興盛衰亡都少不了血腥和殺戮。哪一場政變,也都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

然而若她的王爺老子隻是個普通聽令的將士,那緋歌還能狡辯一回她老子也是奉命行事,國之利器。但問題是她老子就是下命令的那個人呀。

雖然亂世一般用重典做威懾,但也不應該是這種‘重’法吧?

所以拋開那些正史和血腥,緋歌將報仇這件事情說成了清理門戶的家事。

來吧,互相傷害吧,讓我們來赴一場兒女情長,愛恨情仇吧。

(ˉ▽ ̄~) ~~

緋歌七.八歲,已經是個粉琢玉雕的精致小少女了。身上的衣裙又是那種好料子裁製的。這樣的小姑娘走在街上,更容易被拐。

在被拐這方麵極有經驗的緋歌,一出門就叫了二門外的一個粗使婆子跟著,不然今兒出去怕是又要換地圖了。

摸摸自己的臉,緋歌想到賈赦強求鴛鴦那段。說不定多年後,她也能值個千八百兩的銀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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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親王府原是在前朝重華宮的舊址上改建的,殿宇輝煌,宏偉壯麗,甚至一度超過了皇宮。沿著東華門外一路朝東走,緋歌二人走了許久才走到睿親王府的正門。

七載金縢歸掌握,百僚車馬會南城。

曾經此間主子征蒙古,伐朝鮮。滅了李自成,誅了張獻忠。戰功卓著、也殘暴無度。如今不過幾年光景,朱紅色的大門貼著封條,王府所在的這片區域,全是蕭條和斑駁落沒。

若是換了旁的地方和身份,緋歌一定會遺憾沒有手機不能拍照發微博,朋友圈。如今心情複雜的緋歌都形容不出來,於是隻在王府門前微微駐足看了幾眼,便和賈家的粗使嬤嬤去衙門了。

青天白日,身邊還有外人,好在她今天的目的主要就是踩點,現在知道了具體位置,緋歌便準備等一個月黑風高的日子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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緋歌去衙門登記,說她是京城人士,三歲被拐,隻記得自己姓蘇名緋歌。問這幾年京城可有姓蘇的人家丟過小孩。

至於如何相認,緋歌表示一個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沒有什麼胎記。

其實不過緋歌身上除了那個氣哨外,還有兩處胎記。

一處在左手腕內側,一處則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個拇指大小的紅色胎記,樣子有些像被狗啃過一口的月餅。

當初王爺老子就讓人將她手腕上的這個胎記畫下來交給暗部用以確認身份。

也正是如此,緋歌自打被奶娘丟到瞎眼婆婆這裡後,緋歌便找了塊布係在手腕上當護腕了。

後來到了榮國府,小銀鐲子,各種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開始的布製護腕。

因胎記是紅色的,所以緋歌將能拿到的各種紅色珠子編成一條寬寬的手串,然後係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擋住了手腕上的胎記。

話回當下,這些事情,除了緋歌這個‘生而知之’的當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會如此。此時緋歌報案尋親,這操作也是夠清奇的了。

從衙門出來,因荷包比臉乾淨,緋歌也就沒再街麵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嬤嬤回了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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