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緋歌留下那句話的意思, 除了有對這小孩的安排和暗示外, 同時也變相保證了這小孩不會被一些激/進份子直接跺了喂狗, 或是被九星旗的人拿去祭旗。
緋歌覺了得這小孩要是利用好了,說不定她老子就大仇得報了。而且對於那小孩來說,這樣的安排也未是件壞事。
當然, 這得看最後怎麼操作了。
報仇這種事情又沒有規定必須要自己親自上陣。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讓皇宮那一家人先自家鬥,然後再和他們家的崽兒鬥上幾個回合..緋歌想想那個畫麵, 不由燦然一笑。
得嘞,您們先自己玩會兒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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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主, 這是小郡主送來的?”一百戶看看亭子裡的小孩, 再掃一回那張字條,臉上都帶著些許迷茫。
“廢話,不是小主子送的,難道還是他自己從宮裡跑出來的?”另一個跟著洞明星一道出來的下屬在一旁嗆了一句,轉念回頭看洞明星, “小主子還是不肯見我們, 旗主您看這?”
“禁言。”洞明星將字條又仔細看了一回,便拿到火把前仔細的燒了, “小郡主一直在信王府裡做人質。記住了嗎?”
前一句是對著問話的下屬說的, 後半句聲音微微提高了一些, 明顯是對著跟著他一道出來的人命令的。
“旗主放心,再不會說漏嘴了。”以後不叫小郡主,隻叫小主子。
“嗯。”洞明星嫌棄的看了一眼明皇繈褓, 不肯碰一下。指了一個下屬讓他抱上,“抱上他,我們南下。”
“南下?”
洞明星看了一眼城門的方向,聲音平淡又帶著幾分欣慰,“宮裡丟了皇子,必然會封鎖城門,挖地三尺的搜查。小主子費心將罪人之子送到城外,定是想要讓我們即刻離開京城。”
所以彆看小主子年紀還小,但卻是個憐下有心機的。
緋歌躲在半空中,看著下麵九星旗的人,眼底閃過一抹恍然。
原來九星旗的人就是那天穿青色箭袖勁裝的那波人。
而且他們是早就知道自己被人狸貓換太子了,所以當初在觀音廟的時候才會對假郡主那種態度。
想到這裡,緋歌摸了摸手腕,不由又是一陣輕笑。
假郡主的手腕上怕是沒有胎記也沒做假吧。
坐在風團上,緋歌眼神平靜的看著九星旗的人抱著小皇子兵分兩隊,一隊朝南行進,一隊回京城報信。
緋歌隻遠遠的看了一眼南行的小隊,便縱著風跟著回京城報信的人回了京城。
坐在風團上,又有夜色的遮掩,緋歌很輕鬆的便跟著人進了京城,去了他們落腳的地方。
當看到九星旗落腳的地方竟然還是位於內城的時候,緋歌隻是挑了挑眉,並不奇怪。
但當發現那宅子大門上的牌匾竟是‘夏宅’和開門的是個去過榮國府的小太監時,緋歌直接笑了出來。
這裡竟然是六宮都太監,夏守忠的家。
真牛批~
跟進去後,發現宅子看著不大,但裡麵卻彆有洞天。一行人進了密室,緋歌便隨意在外麵看了看,見時辰不早了,便直接回了榮國府。
既然知道了老巢在哪,以後有的是時間過來踩點探底,也不急於一時。
更重要的是那個叫旗主的男人已經跟著那一隊人南下了,這裡不過是留守之處,想來也不會有什麼發現。
那個男人的聲音...緋歌聽著有些耳熟。不過他們都帶著麵具,到叫緋歌分辯不出到底是不是自己曾經見過的那個人。
回到榮國府,室內外的溫差叫緋歌狠狠打了兩個噴嚏,隨後又連忙脫了衣裳撲到被窩裡。
有地龍的房子,一般都沒有炕。緋歌這邊的屋子便是如此。所以取暖除了靠地龍,就是一身正氣全靠抖......
臨近十一月,雪都不知道下了幾場。緋歌半夜這麼折騰,天不亮便發了高燒。翌日一早,小紅和鴛鴦她們才發現。連忙報了府裡,要請了大夫來看診。
緋歌燒得迷迷糊糊的時候,還記得叮囑人不要勞師動眾,讓人說她輕狂。不要請太醫隻去找個民間大夫來便是。
有的大夫為人嚴謹,通常兩個手腕都要把一回脈。緋歌這個時候還記得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自是不肯讓太醫這種可能接觸過她的人給她把脈。
哦,之前她和封氏對胎記的時候,對的自然不是真胎記,而是身體最不易人被發現之處長的胎記。
在封氏提出來,緋歌承認後,榮國府也沒人要驗身,到叫緋歌一直蒙混過關了。
不過當初為了故事的真實性,緋歌也是在那裡用朱砂弄了個胎記。
少時,郎中請來了,開了治風寒的藥方,小紅知道緋歌的性子,便直接從緋歌告訴她的日常用度匣子裡拿了銀子去抓藥付診金。
緋歌發了高燒,渾身都疼。吃了藥便睡,睡醒了就是吃藥吃飯再接著睡。
除了那年進府前得的那場病外,緋歌極注重身體保養。彆看早些年風餐露宿的,但她也將自己照顧的極好。進了榮國府,都將自己本就沒有嬰兒肥都補出來了。
一身小奶膘,又精致又可愛。
不過今兒這場病下來,怕是會掉不少膘了。
久不生病的人,生上一場病都帶著來勢洶洶的架式。不但如此,生一場病的時間似要將旁人生幾場病的時間都補回來一樣。
於是等到緋歌真正好利落的時候,都已經過了除夕祭祖了。
沒錯,緋歌就是故意拖到那個時候才病好的。
前前後後病了兩個月,緋歌瘦了不少,也長了一點個子。
元春原本是要在去年年底進宮的,誰想到皇貴妃給當今生的第一子竟然突然失蹤了呢。
全城戒嚴,挨家挨戶的搜查。弄得整個京城人心慌慌,人仰馬翻。
太後原本想要出宮去,然後留人結果了那剛出生的小孽障。後來不但改變了主意還派了她的人去保護那個讓她忌憚的‘小孫子’。誰成想就是這樣改來改去的主意,直接叫她百口莫辨。
你前腳才說要摁死那娃,後腳就能派人保護他?
你當誰傻呀。
對了,現場還有‘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