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7 章(2 / 2)

紅樓之不平事 外鄉人 13504 字 7個月前

然後第二天的時候,惜春便決定換一頭駱駝騎,沒想到這頭駱駝是二班的,跟昨天那隻駱駝的起落方式正好相反......

騎了三天駱駝後,這妹子便決定聽從馴養人的建議,弄了個架子支在駱駝身上,左右兩邊各放一隻椅子,人坐在椅子上,上下駱駝都讓人在一旁支個小梯子下去。

不過在當貨物似的坐在駱駝兩側後,惜春又自虐的決定還是駱駝吧。

雖然每次騎完駱駝回帳篷的時候,惜春都會在心裡算計一回從小到大她吃過多少頓駝峰。

╮(╯▽╰)╭

沙漠裡沒有龍門客棧,不過卻不缺少補給的綠洲。

在進入沙漠的第九天,探春的商隊終於按著早前聯係的那位西北大商賈給的路標找到了他們所在的沙漠小鎮。

漫天黃沙裡,一座帶著渾厚氣息的黃色土城。

城牆立在那裡,沒有巍峨的氣勢,卻帶著一種悍然不屈的堅持。

一行人入了城,才知道這位探春所說的西北大商賈在這座城或是在西北是個多麼有勢力的主兒。

不過無論是探春還是惜春都不懼怕這股地方勢力,誰叫她們姐妹帶的人不少呢。

或者說,這倆妹子還是有持無恐的。

知道我們是誰嗎?

知道我哥是誰嗎?

知道我姐是誰嗎?

哼!

被人熱情的請進府後,探春簡單的洗漱一番就去應酬。惜春則是狠狠的泡了一個澡,然後呆在房間裡給自己的臉補水。

來西北後,惜春就覺得空氣很乾,乾的她都覺得自己的皮膚都缺水了。

渴的很呢。

再乾下去,說不定整張臉就像那個紅薯皮了。

和惜春的閒散相比,探春那裡就另有一番際遇。

一路走來,探春時常詢問當地的南貨價格。也更知道她帶到西北的這些貨能賣出什麼天價。一直壓著貨來到這裡,探春就是想要拿這批貨在這裡販賣。

當然了,若是能夠合理的運用這批貨,然後將南邊稀罕的藥材和皮毛都販賣回去,就更好了。

有些人其實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好比請探春過來販貨的霍家大家主吧。

這位早年去京城遇見過一回探春。

當時就對這位長的嬌弱的中原千金上了心。

有著中原千金的嬌豔,還有著在女人身上少見的颯爽英姿。其實在西北,這樣性格的女人也不少,但容貌和氣度上卻沒有一個比的上探春的。

再有探春精明強乾,做得一手好生意,也是一般女人比不了的。打聽了探春的出身後,無論從哪一方麵這位霍大家主都覺得這位就是他要找的女人。

然而,他卻知道就算是他想娶人家,人家也未必肯嫁他。尤其是她發現探春不但精明喜歡做生意,她還野心勃勃的想要建立一個屬於她的商業帝國時。

這樣的女人,比玫瑰更炙烈,也更讓人移不開視線,甘願臣服......

霍大家主也算是年輕有為,雖然再有個兩三歲就進入而立之年這事讓人覺得他已經是個老男人了。

但不得不說,這位的長相,就算是緋歌那等被許和尚養的挑剔的眼光來看,這位也是型男那一類的。

霍大家主很高,西北男人普遍都高,但霍大家主卻比西北男人還要高一些。賈璉在這位霍大家主麵前,能將他襯托著小雞崽......

至於探春,在霍大家主身邊一站,頗有點小鳥依人的即視感。

不過是人更高大,小鳥更小。

帶著點少數民族血統的霍大家主,眼睛尤其好看,深邃的眼神看向探春時,還帶著幾分深情。

當然了,看向旁人,好像也有那麼點深情的意思。

渣藍的即視感。

之前就說了,西北之地,民風大多彪悍。搶親這種事情早就屢見不鮮。

然而霍大家主卻知道就算他以做生意的名義將人弄到西北,也不可能讓探春這樣的女人屈服。

不過到了西北,就是他的地盤,讓探春發現他的好也未嘗不是一條捷徑。

於是接風宴弄的很隆重不說,霍大家主還放下身段親自陪著探春姐妹在這西北閒逛溜達了幾天。

看看日出,看看被紅色植被覆蓋的沙漠紅海,然後再陪著在沙漠深處一片不算小的林子裡打獵尋找隻有這裡才有的紅眼赤狐。

其實西北的皮毛不及東北關外的好,但西北沙漠腹地有的幾種藥材是整個天.朝都沒有不說,就是那個紅眼赤狐也是隻有這裡的小林子才有的。

這樣的赤狐皮子珍貴極了,運到京城,隻一張皮子就可以讓探春賺到心花怒放。

探春帶來的南貨,一部分賣給了這位西北霍大家主,一部分在這裡租了間鋪子擺在鋪子裡做個短期銷售。

價格自然是比賣給霍家的高上幾成。

等和這位霍大家主定下長期供貨合同後,探春便準備帶著自家玩的有些樂不思蜀的妹妹回家了。

探春忙探春的,惜春帶著丫頭侍衛和霍家的一個長隨管事自己玩。西北這邊早晚溫差大,衣飾也和中原不一樣,惜春沒幾天就換下了她那身中原騎裝穿得跟西北的小姑娘差不多樣子了。

西北這邊的姑娘比中原姑娘更開朗,少了許多規矩的束縛,看起來活潑自在又自由奔放。

惜春的規矩是緋歌教的,此時遇到西北的姑娘可以想見有多一見如故了。

今兒約了這家的姑娘去騎馬,明兒約了那家的姑娘去采藥材。回頭遇到趕集了,也拉著新認識的朋友去買那些她在京城常見到都不稀罕的玩意。

剛來時還記得做護膚的惜春,每天累得要不是丫頭們侍候的儘心都不記得睡前洗臉這回事。

好在惜春底子好,還是那種怎麼曬都不會黑的皮子,不然等探春忙過來再看她妹妹時,絕對以為看到了一顆小煤球。

還得用棍捅,硬的是煤,軟乎的才是她妹妹。

(→_→)

離開的時候,霍大家主到是隱晦的提了幾句。探春又不是傻子,那霍大家主這陣子忙前忙後的陪著,貨的價錢還讓利那麼多,怎麼可能看不出來人家什麼意思。

可惜了,咱們探春姑娘就沒想過給她誰當家做主,相夫教子。當那隻能活在內宅,管著家裡屁大點瑣事,和一群女人爭寵的大家主母。

她也不是不想嫁人,不過嫁人後,如果她主外,男人主內,並且她娶的那個男人能夠按著女人的三從四德守規矩的話,她也是可以考慮的。

雖然這話說出來有些羞恥度太高,但不得不說,探春到底不是那等吞吞吐吐,不乾不脆的人。

於是她說了,認真的,正經的,嚴肅的說了。

再然後霍大家主的第一次心動就徹底胎死腹中了。

他好像做不到探春的擇偶要求......

不過讓霍大家主沒想到的是他這邊戰績敗北,他那位繼母所出的異母弟弟卻跟惜春看對眼了。

霍老爺子去的早,他的原配去的就更早了。

原配是生霍大家主時難產沒的,然後霍大家主的外公為了不跟霍家斷了關係,又將自已的小女兒嫁了過來。

繼母是自己姨母這事,霍大家主還沒來的急感慨什麼時,姨母兼繼母的這位霍夫人也步上了她姐姐的後塵,同樣死了難產中。

留下一個比霍大家主小了三歲的弟弟,以及死都不敢再將女兒嫁到霍家的外家。

後來霍大家主不滿十五的時候霍老爺子也去了。於是這位家主就帶著自己弟弟和霍家的忠仆一道生活。

和經商的霍大家主相比,他弟弟更喜歡讀書,而且這書讀的也還極不錯。

那就讀吧。

自古官商勾結,哦不,是官商互幫互助,各取所需。家裡出個當官的也是好事。

霍家弟弟讀書科舉,最後還成功考上了舉人,這不得不說是霍家滿門的驕傲。

然而這位驕傲的霍弟弟卻倒黴催的攤上事了。

他被一場科舉舞弊連累了,哪怕這跟他並沒有關係。可惜當地的那一屆舉人都被打上了恥辱柱。

於是早就到京城準備春試的霍弟弟在輾轉聽到這種消息後,便又不得不回西北了。

再然後就碰到了他在京城的鄰居......

作者有話要說:告訴大家一個小常識,在沙漠裡或是從沙漠裡出來一定不要立時就擦眼鏡,沙漠裡細小的沙子一個不注意就會刮傷鏡片。回到住處,用水洗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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