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解氏的手筆(2 / 2)

“這個不難,先讓她去歇著,挎著這麼沉的籃子過來,她這細胳膊細腿兒的肯定酸得不行。”丁管事把她扶去鼎食記酒樓後頭的抱廈,往炕上鋪了張乾淨潔白的方巾,才讓喬芸上座,又給她端來了一杯胭脂香,笑眯眯道:“小娘子,你先在這歇歇,我讓他們買肉去!”

說著,他走到了後院,叉起腰來吆喝道:“張四,劉五,你們仨去賬上領錢,去城裡肉鋪跑一跑。看看有什麼好一點的五花肉、豬後腿、排骨、肘子豬蹄,各自買個五斤回來,動作快點。”

“是!”

兩個采買去賬房領了錢,各自飛奔而去。

喬芸看了覺得稀奇。忽又想到,鼎食記平日裡就這麼多客人,這縣裡若再來那麼多遊客,也野豬經不經吃?

她心裡不免又有些擔心,問道:“每年這麼多外地來的客人,野豬會不會吃完了沒地兒逮去?”

丁管事哈哈大笑:“你是聰明的,我就知道你有這麼一問。放心吧!這事兒啊,我們東家早就想到了!”

喬芸忙向前傾了傾身子,好奇地問:“怎麼說?”

“很早的時候,縣令大人便立下了規矩,獵野豬可以,隻能獵成年野豬,那些個小野豬嚴禁狩獵。這些時候那些不良人們也跑得勤些、檢查各家酒肆的後廚,若發現有誰私自偷偷收野豬幼崽,獵人罰五十貫錢、蹲三個月的大牢;收野豬幼崽的酒肆罰錢兩百貫。”

這個法子好啊,禁止竭澤而漁。跟撈河魚隻能用大眼兒的漁網一個道理!能不被眼前利益所蒙蔽,將目光放長遠,這縣令是個有作為的!

“那這怎麼聽都是縣令大人的手筆吧!”喬芸捧著茶杯,不解地道:“那這事跟鼎食記的東家又有什麼關係呢?”

“因為這個法子是我們東家教給他的啊!也是四年前,孟縣令剛來的時候,那一年曲沃縣的野豬比往年少了不少。各家酒肆叫苦連天——遊客千裡迢迢來吃野豬,卻供不上野豬肉!這多急人呢?也不能拿家豬來糊弄,家豬和野豬差彆可糊弄不過那些老饕們!正巧我們東家打算把酒樓開到這裡,聽說了這個事以後,親自去跟幾個獵人接觸之後,回頭跟孟縣令談了好久。第二天孟縣令就頒布了這條法令。”

“原來如此!”喬芸佩服地點了點頭,又問:那外人知道這件事麼?這法令剛出來的時候肯定不少人嗤之以鼻吧!”

“嘿,還真讓你猜對了。”丁管事看起來是他們東家的死忠粉,剛剛還講他們東家講到興頭上,結果話題轉到縣令身上的時候他的氣勢瞬間就減了幾分。

許是站累了,他便一屁股坐在了炕桌的另一邊。

“縣令也是雷霆手腕,他還命周圍的人監督,發現誰收野豬崽子可以向衙門檢舉!若是核實了確有其事,那檢舉人可以拿到罰金的一成作為獎勵!這條法令被他貫徹得雷厲風行,那些收了野豬崽子的酒肆不少被罰得當場歇業大吉。緩了大半年,縣裡的酒肆恢複元氣的才有六成。到了第二年的雪化的時候,野豬便多了不少。第三年,也就是前年,縣裡已經幾乎沒有酒肆不遵守這規矩了。”

雖然他沒說,但喬芸仔細想想就品出來,孟縣令能如此強硬地實施這條法令,想來也少不了那位解氏的影子,若不是解氏陳情利害,他哪裡能這麼堅定?

真有意思。

跟鼎食記打交道這麼久,他們上上下下已經把“東家”二字掛在了嘴邊,看來這解氏對這些人的影響真是深遠。

喬芸越來越感興趣了,這一個兩個的,她都有點想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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