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後,她抽空去看了一家出租的店鋪,位置不算多好,不上不下的那種,但就這樣也要一個月半兩銀子的租金,租期至少一年起。
也就是一出手,這錢就去了六兩銀子。
六兩銀子,在大坪村都能買兩塊不錯的地了,在這卻隻能租一個不怎麼樣的鋪子一年。
真貴啊。
接下來便是去買奴。
慕璃還是比較相信簽有賣身契的人比較好拿捏。
還是去上次的牙婆那裡。
慕璃指出要求會識字的,最好能懂得算賬。
但無奈賣身的都是窮人家,窮人家的識字的實在太少,算賬的就更沒有。
二十多個人中,就三個據說跟著自家長輩讀過一點書的,兩個青年一個婦人。
慕璃最後買了兩個青年,花去了六兩銀子。
這兩青年這點識字程度,頂多隻能算夥計,還缺了個鎮店的掌櫃。
慕璃在賣糧的時候有聽彆人提起一個酒娘,那時候便有些主意想讓她來管理她的酒鋪生意。
現在正好缺了個掌櫃。
多番打聽她住址後,便將她請來了。
酒娘三十多歲的婦人,很會釀酒,酒的好壞她一嘗便知。
慕璃請她來也不是讓她釀酒,不過是憑她對酒的喜愛,以及曾管理自家酒鋪生意一段時間,隻是因為她是個女人,不能整天出來拋頭露麵,所以才沒讓她繼續管理。
慕璃敢讓她放心大膽地管理酒,不因為她是個女人就輕視她,這讓她很感動,連聲說一定會管理好酒鋪。
慕璃笑著說好,就讓她裝修酒鋪,缺什麼需要賣什麼都給她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