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未來媳婦幫丈夫跟小叔做兩個書包,也不過分。
把所有東西買完後,在路邊小攤,吃了麵,三人就回去了。
在新家停下車,把讀書用具都搬到書房裡,小植看到這麼多東西,非常高興。
“這本三字經我可惦記很久了,小哥哥給我寫前五十句三字經我都已經背完了,現在又有新的內容能背了。”
小植捧著嶄新的書很高興說道,不得不說,這讀書的天賦小植展現得非常好,不僅記憶力很好,還讀書,寫字,書,對書的保護更是讓慕風都自愧不如。
因為至少他做不到像小植這樣,在拿起書之前還要淨一下手,以防將書碰臟了。
“小植,這支筆我挑的,比你那支都不差多少,咦,那個詞怎麼說來著”
慕風拿著筆炫耀道,可形容時卻忘了什麼詞。
“不逞多讓。”
看他二哥想嘚瑟,卻忘了詞的好笑模樣,小植咯咯笑道。
“對,就是不逞多讓。”
慕風道,有些不好意思,他總沒有小植熟記。
“好多紙啊,又可以寫很久了。”小植轉而看向那都有他一半高的紙開心道。
“那是,阿姐買了可是有十一刀,一千多張呢。”
慕風得意道,還說起了慕璃的講價,講起來手舞足蹈的,看得出這一次買書他非常開心。
看得小植也非常嫉妒,他也想去書鋪逛逛,那麼多書,就算看不懂拿在手裡也開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