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地方就有硝煙,男人們在外打拚,這女人就在家裡各懷小心思,各算計著各自的利益。
當然要是僅此而已,那她也不會這麼反感,畢竟舅媽們之間的爭鬥如何這也不關她的事,隻不過,她這兩個外公外婆,她也覺得不咋地。
孫氏是外公家長女,她嫁到慕家來,完全是因為外公要拿她聘禮去給她大弟,也就是慕璃的大舅舅娶媳婦。
按照慕璃的理解,就是賣女兒換媳婦的標準。
可孫氏孝順啊,這麼多年了,隻要有條件,她就會回娘家一次。
每次回娘家都不會空手,但每次都受到了冷眼,因為帶的東西太少了,親生爹媽冷落她,幾個弟媳婦也不喜歡她,連午飯都沒給留下吃——除了去年那一次。
在她印象裡,她五六歲的時候也去過幾次,不過都不受外公外婆的待見,幾個舅媽也不待見她,表哥表姐還都愛欺負她。
所以對回孫氏的娘家,慕璃是極不願意,不想浪費時間去這種地方。
可是她不願意不行,孫氏就要她回去。
“你都好幾年沒去看你嘎公嘎婆了,這都快要嫁人了,也該回去看看他們老人家,你嘎公嘎婆去年還跟我提起你呢。”
孫氏就這樣勸她。
不想掃大家的興,慕璃也隻好答應。
然後宵夜就欲欲躍試了,給她出各種主意:“慕璃,你不是說你嘎公那邊很勢力嗎?你就穿好看些,彆穿這身普通的,把昨晚那身紅裙穿上,還有啊,這頭飾就不要戴這破絹花了,難看死了,把這兩根金簪給我戴著。先彆急著拒絕,他們以前那麼對你,這一群看人低的狗眼,你今兒更要好好打扮亮瞎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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