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上大包小包的全都是零嘴,說著是來京城找李瑉宇或者元晏,結果一來天天嚷嚷著去逛街看美人買零嘴,這貨的德行,讓人分外無語。
“什麼話!來京城你不也挺開心的,沒了家裡催婚,不知多自在,你多看看京城的帥哥,彆一個方鬱風就把你迷得神魂顛倒的芳心亂付。”宵夜吃著某種不知名的零嘴哼哼道。
“我看你是得癔症了。”慕璃道,什麼時候她有被方鬱風神魂顛倒過?“也真搞不懂,你才出生多久,怎麼這麼色呢。”
“色乃人性之本,你瞧你現在恢複本來麵貌了多好看,又穿了好看衣服,戴了好看配飾,哪像在那山旮旯那邊,遮掩姿容,在府城就扮男裝,整天不男不女不三不四的,我勸你來京城讓你展現自己本來魅力,你不感謝我還儘諷我……”
宵夜哼道,說著爬進一個油紙袋裡吃起了另一種零嘴,吃得滿嘴都是渣屑,眼角彎彎,似乎甚感幸福。
雖然話不全真,不過慕璃來京城後,恢複了本來麵貌以及好好將自己打扮了一番,這倒是真的。
在大量功德之下,慕璃的五官越長開越精致,在鄉下那種地方自然不可太過招搖,所以得掩飾去六七分。
但是在京城這種美女如雲的地方,加上慕璃的姿容又不是傾國傾城的那種,在這裡最多隻能算中上等,所以不算出眾,再掩飾就沒必要了。
哪個女孩子不愛美,就算是慕璃,也不例外。
宵夜成天吐槽慕璃不會打扮,可事實上,無論是在大坪村還是在府城,好好打扮自己要麼是不可取,要麼沒必要,她哪能因為一次愛美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一些麻煩啊。
但在京城這裡就完全沒有必要低調了。
每天把自己打扮得美美噠,衣服一天一套地換,配飾也買好看的貴的。
要知道,她賺錢以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錢都用在彆處,現在好容易能犒勞下自己了,自然要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