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點了點頭,方誌遠回道:“二爺爺,我們找完木頭準備回來的時候,就感覺遠處有一棵樹在動。後來小靈過去看了一眼,原來是一隻野豬在那裡蹭樹。
我們可能驚動它了,那野豬就跑了過來,然後六六踢了它兩腳,就給它踢死了。之後我們發愁木頭和野豬弄不回來,小靈說龍神可以幫我們弄回來……”
然後又拎了拎手上的野雞道:“這是我們采蘑菇的時候跑過來的,小靈兩下就把它們啄死了,呶,二爺爺您看。”
說著攥著野雞頭讓方雲平看了看上麵的兩個小洞。
方雲平對這個倒是不奇怪,因為之前小靈就往回抓過兔子,都是一嘴斃命的。
當然,小靈是為了喂小鷹才去抓的。
方雲平拍了拍方誌遠的肩膀,又誇了誇楊成嗣和佳音。
轉身對眾人道:“下午女人們就彆去那邊兒了,把這頭野豬收拾了,晚上咱們就聚在一起好好吃一頓,咱們這都好幾天沒買過肉了。”
雖然現在是分開做飯,但是糧食還有去縣城買肉什麼的都是族裡合在一起去買,買完了回來各家一分就行了。
這段時間忙忙叨叨的,方雲平就忘了安排這事兒,尤其是也沒有時間去打獵,所以大家確實有點兒饞肉了。
聽了族長的話,又看了看這頭大野豬,想象一下做出來的肉菜,咽了咽口水,馬上行動了起來。
眾人分工合作,架鍋的架鍋,燒水的燒水,磨刀的磨刀,準備把野豬收拾出來。
楊成嗣覺得自己的眼都不夠用了,對這種感覺非常新奇。
因為他們楊家一直都是一家一戶的,沒有過這種一大群人在一起,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乾活。
看著大家齊心協力的架鍋、燒水、殺豬,真的很新奇,因為他們家吃肉都是去買現成的豬肉,從來沒有見過殺豬的。
就是之前偶爾去方家村住一兩天,都沒有碰上過。
主要是他去的時候也不是逢年過節的,像方家村以前殺豬,也基本上都是到年底才殺。
之前他們在方家村的時候不像現在這樣,什麼東西都是族長安排人買回來統一分配。
當時都是到了年底族裡麵出錢,把各家養的豬買下來,殺了以後一起祭祖,然後所有族人合在一起吃一頓。
當時他們在方家村種的田,也是祖上買下來的族田,後來開荒出來的才是各家的。
這次逃荒,大家又合在了一起都歸族長管著,突然覺得這樣好像比原來更好。
原來都是自家顧自家的,除了祭祖的時候聚在一起,就是婚喪嫁娶什麼的聚一聚。
可是每天都要絞儘腦汁的想著怎麼多賺些銀錢來貼補家用。
不像現在,隻要努力乾好自己手上的活就行了,也不用想著農閒的時候去縣城或者鎮裡頭打工,多掙幾個銅板。
現在糧食大家一起種,不夠吃了族裡會拿錢去買,然後統一分配。大家缺什麼,族長都會安排人買回來。
手上有沒有錢都無所謂,有磚瓦房住,有四季衣服穿,隻要好好乾活就行了。
覺得現在的生活比原來那種汲汲營營得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