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1 / 2)

愛你怎麼說 風流書呆 4611 字 8個月前

陳鵬新不斷刷新微博裡的評論,真有種騎虎難下的感覺。由於胡銘導演原本看中的男一號就是林樂洋,他便想著給林樂洋製造一些輿論支持,或許能促使胡銘導演堅定地站在他們這邊,也能促使製片人改變主意。拍電影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賺錢,是給大眾觀賞的,如果連大眾都不能認可男一號的演技,又怎麼能達到既定的票房目標?

但他顯然忘了最重要的一點,肖嘉樹的演技本來就不差,甚至可以說與林樂洋旗鼓相當,隻是風格不一樣而已。專業性並不強的觀眾又怎麼能看出兩人之間的差距?再者,肖嘉樹的長相、身高、氣質、熱度,都遠遠勝過林樂洋,把他二人放在一起比較,就算陳鵬新一口氣買下幾十萬的水軍造勢,也比不了肖嘉樹的自來水。

他的粉絲絕大部分是親媽粉,護犢子的心情無比強烈。“自家孩子一定是最棒的”,這是所有母親共同的想法。

有粉絲這樣寫道:“現在的年輕人的確都很厲害,但還是我家小樹苗演技更棒一些。看見他抬起頭來邪惡一笑的時候,我的腿都軟了,真想跪下對他哭喊:你要什麼全都拿去,拿去拿去全拿去!我把命給你!西裝褲下死,做鬼也風流!”

有人附和道,“說的太對了!原著裡本來就有寫,這個救下他的女人是他的第一個受害者,當天晚上便把他帶回家安置,還深深愛上了他。你說一個腦子正常的女人憑什麼把頭一次見麵的陌生男人帶回家啊?肯定是因為對方有特彆吸引她的地方。看過小樹苗的表演我終於不再糾結這個BUG了,要是Stenven·Abel筆下的男主人公長成小樹苗這樣,還具備如此強烈的個人魅力,就算明知道他是殺人狂魔我也得把他帶回家!這不是BUG,這是人類愛美的天性,我們完全控製不住寄幾啊!”

“反觀林樂洋,我要是救下了他,再看見他詭異地衝老娘翻白眼,老娘反手就是幾巴掌扇過去!嚇都嚇死了還帶你回家?做夢呢!”

“是的,林樂洋的表演雖然也很精彩,但真的太詭異太恐怖了,我要是個女的,我真的不敢靠近他!再說他長得也不是很帥,看上去就像一個鄰家弟弟,後期不是有幾個患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受害者幫男主逃脫警察的追捕嗎?沒有十足的魅力根本做不到這一點吧?如果導演選擇林樂洋當男主,我真的很懷疑他有沒有好好讀過原著。男主的確是個變.態,但他是個魅力十足的變.態,而不是一個鄰家弟弟式的、鬼上身以後看上去特彆恐怖的變.態!”

“肖嘉樹的表演帶有魔性,讓人害怕又沉迷;林樂洋的表演帶有鬼氣,讓人隻知道害怕,根本不敢靠近。我站肖嘉樹!”

“我也站肖嘉樹!我原本以為肖少爺混娛樂圈全靠家世和一張臉,現在卻徹底改觀了!他的演技與他的長相一樣,隻兩個字可以形容——完美!”

“無懈可擊的演技!精彩而又絢爛的眼神變化!期待小樹苗的表演!”

“……”

諸如此類的評論徹底占領了投票版麵,叫陳鵬新急得不行。他哪裡知道如今的娛樂圈早已是顏狗的天下,“顏既正義”這句話可不是鬨著玩兒的。當他準備再買一批水軍給林樂洋造勢時卻發現自己沒錢了,得向公關部申請。

“樂洋,快去找季總要點宣傳費,我們的水軍不夠用了!”他理所當然地喊道。

林樂洋全程看著他操作,心情從躍躍越試變成了難堪羞臊。他的自信心早已被網友的評論打擊的涓滴不剩,雖然也有支持他的人,但大多數都是陳鵬新雇來的水軍,誇人的話千篇一律,根本沒有可信度。他自己看了都覺得可笑,更彆提眼明心亮的網友。這不是給自己造勢,這是給自己丟臉,何必呢!

“算了,我放棄。”他沮喪道,“我們不炒作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反正我還年輕,以後多的是機會。”

“不啊!胡銘導演看中的本來就是你,你為什麼要放棄?我們繼續買水軍把你的票數刷上去。”陳鵬新最大的優點就是有恒心,絕不放過眼前的任何一個機會。哪怕胡銘導演最後沒選擇林樂洋,他不也趁著這個機會把林樂洋的人氣炒上去了嗎?反正他們怎麼做都不虧。

林樂洋還想拒絕,方坤卻鐵青著臉走進休息室,沉聲道,“季哥有找,你們趕緊去一趟吧。”

兩人忐忑不安地走進辦公室,就見季冕正在打電話,那頭不知說了什麼,弄得他臉色極為凝重。他一邊敲擊桌麵一邊許諾,“您放心,我會處理好網上的輿論,追加投資沒問題,您先擬一個預算表給我,我讓審核部的人看看。好的,感謝您的支持,再見。”

他掛斷電話,徐徐開口,“知道剛才是誰給我打電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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