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布丁大概隻占了約莫三分之二的高度,再往上,是由新鮮果泥和方塊果肉堆疊而成的豔麗組合。
吃的時候,用勺子從上麵垂直地鏟下去,顫巍巍晃悠悠,若實力足夠,能一次性鏟出來完整的三層。
宋大爺人老心不老,內心世界十分粉嫩。
那隻最粉嫩的草莓布丁,就是他點的。
老頭兒努力挖著,還不忘問:“那個桑葚酒相當不錯,今年還做不做?”
廖初點點頭,“做的。”
每天吃飯來一盅,都成習慣了。
他右手一擰,就聽到一聲極其細微的“啵唧”,濕潤的膏體與瓶壁分離,大一塊草莓布丁馱著濃鬱的果醬、果肉就上來了。
濕潤潤的,在陽光下瑩瑩泛著水光,剩下的切麵極儘光滑,半個氣泡都看不見。
宋大爺認真點頭,給予充分肯定。
真是一塊好布丁!
厚重的果醬承受不住重力,開始順著紋路下滑。
他趕緊砸吧下嘴兒,下唇用力前傾,成功趕在果醬滴落之前攬入。
唔。
最先感受到的就是濃鬱的奶香味,絕對是當天的新鮮純牛奶,超市摻水的那中沒得比。
然後是稍顯尖銳活潑的果香。
果醬中有大塊大塊的草莓果肉,混著蜂蜜,還有另一中奇異的香甜。
酸酸甜甜,溫柔的香氣……像什麼?
是正經草莓的味兒。
有點兒熟悉。
他微微眯了眼,仿佛陷入回憶。
好像,在哪兒聞過似的。
傍晚的陽光照進來,穿透空出來的半邊玻璃瓶,落到桌上時,悄然散成七色光束。
啊,是了。
年輕那會兒,去樂團的路邊,好像有幾棵野草莓,每年春日都會開出嬌俏的小白花。
走在路上,似乎都能聞到一點甜絲絲的香氣。
等到五六月間,野草莓陸續成熟,一顆顆小紅果實點綴在綠葉間,十分好看。
那個年月,物資並不像如今這樣豐盛,路邊的野果也是搶手貨。
他總特彆積極。
從草莓開花時,就暗暗記著,那一棵有幾朵,這一棵又有幾朵。
等它們要熟了,便早早守著,趕在眾人之前,摘那麼一捧。
野草莓並不像如今人工栽培的那樣碩大好看,小小巧巧的一顆,大部分可能都長得不大好看。
但他卻如獲至寶。
每每都要用洗得乾乾淨淨的白手絹包起來,小心翼翼地藏在懷裡,一路狂奔。
然後,近乎虔誠地捧給曾經最心愛的姑娘。
總會有那麼三兩顆野草莓被擠破,流出鮮紅的汁液,浸透手帕。
其實說起來,他現在已經記不太清那姑娘的模樣。
但那草莓汁殘留在空氣中的淡淡甜香,卻像直接刻在腦海中似的,偶爾一陣風刮過,那股暫時沉寂下來的甜香,便會打著旋兒地飛起來。
那邊池佳佳也有些恍惚。
不知怎的,她又記起兒時的好多事: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跟爸爸媽媽去遊樂場,第一次有了心愛的自行車……
點點滴滴,都像夏夜草叢裡飛出的螢火蟲,一閃一閃,飛滿天。
廖初仔細看著他們的反應,滿意地離開。
他在裡麵加了感情果。
之前的短短四天,他就從棗兒娘身上收集了近百顆感情果,結結實實裝了兩個大玻璃罐。
【話說,餘渝一直對他廚房裡那一整麵牆的空玻璃罐好奇不已。
分明什麼都沒裝,可卻寶貝得很……
他曾問過,當時廖初沉默半晌,終究是無法對他撒謊,便誠實道:“是感情。”
餘渝:“……好吧。”
廖初:“……”
喂,你的遷就和敷衍都寫在臉上了!】
在廖初看來,那個不幸又幸運的女人,簡直像一台移動的感情醞釀機:
送盒飯、送水、發工錢……等等等等,隻要一丁點兒善意,就能輕而易舉地結出六七枚飽滿的果實。
他給這些果實命名為“幸福”。
隻要一丁點兒,就能勾起過往最甜美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