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的主君裡, 憤怒是最喜歡人間的一個,因為他熱愛書籍,熱愛音樂, 熱愛電影, 熱愛一切藝術表現形式,而雖然大部分人類弱小、愚蠢又不知所謂, 但既然他們之中誕生過並還在源源不斷誕生著能生產出震撼人心的藝術作品的大師,憤怒便覺得,人類還是有必要繼續存在下去的。
極致的醜陋才能襯托出極致的美麗,愚者的罪孽使聖者的美德更加無暇,每一場生靈塗炭的戰爭都伴隨著無數璀璨的作品在藝術的星空中冉冉升起, 隻有最純粹的惡之中才能生長出最美的惡之花。
總之用人間的話來說, 憤怒是個文藝青年。
他隨身攜帶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 他在巴黎的住處收藏了六把頂級的小提琴,他會寫詩會畫畫會做讀書摘抄,手帳本裡夾著自己製作的花葉書簽, 他每周都會去參加他的人類好友舉辦的讀書會,如果不是因為那個庸俗的推銷員, 他現在還在維也納金色.大廳欣賞交響樂。
那個庸俗的、隻知道追逐欲望的、絲毫不理解美的推銷員,地獄的七主君之一, 暴食的主君。
可惜時代在改變,推銷員這個曾經普遍的職業也漸漸變成了上世紀的殘響, 現在的人間似乎已經沒有了文藝青年生長的土壤, 所以最近十幾年, 憤怒漸漸變得憂鬱起來,也漸漸很不願意離開自己的熟悉的社交圈,如果不是為了暴食手中的亡靈世界永久居住證,他寧願躺在床上聽著莫紮特歎息,也不願意從巴黎萬裡迢迢跑到哥譚來。
其他同事很喜歡跑哥譚,畢竟這裡簡直是金錢與欲望的混沌漩渦,每一寸空氣裡都彌漫著魔鬼喜歡的邪惡氣息。但憤怒自詡不是那種庸俗的魔鬼,身為憤怒的主君,他的心裡始終有一份屬於地獄的堅持和清高,對那些破壞美麗與生命的惡魔格外鄙夷,自然也鄙夷充斥著混亂和無序的哥譚,所以自從他登上主君的王座以來,他還沒有到過這座城市一次,所有的認知也都從……書裡來。
這座城市的存在給許多著作提供了一個真實而怪誕的樣本,在憤怒的主君的心裡,這就是哥譚存在的全部意義。
走出哥譚機場,黑發青年把手插.進風衣口袋,手指摩挲著口袋書的封麵,他站在哥譚機場外,用憂鬱的眼神望著道路,似乎在看行人,卻又似乎透過了他們,望向遠處黑黢黢的城市剪影。
他在人群之中煢煢孑立,與四周行色匆匆的乘客格格不入,在有心人眼中就像黑夜裡的明燈那樣顯眼。
很快一輛出租車停在他的麵前,嚼著口香糖的司機從車窗裡探出頭:“先生,歡迎來哥譚!要乘車嗎?”
對於魔鬼來說,人間的一切經曆都是新奇的體驗,而在抵達一座新城市之後,雖然對哥譚沒有懷抱多少期待,但憤怒仍然決定親身體驗一番,用自己的眼睛見證一下這座罪惡之城獨特的氛圍。
因此雖然提前訂下了帝國酒店的商務套房,憤怒並沒有叫專車接機,而是拉開了眼前這輛出租車的門,讓自己昂貴精致的風衣麵料和廉價的座椅皮革進行了一番親密接觸,呼吸著車內混雜了空氣清新劑和劣質香煙氣味的汙濁空氣:“謝謝,去帝國酒店。”
司機應了一聲,便不再說話,憤怒也沒有說話,隻是望著車窗外流動的霓虹燈光,玻璃上倒影出他模糊遙遠的側臉,五顏六色的光從他的臉上飛快溜走,後視鏡上時不時閃過刺眼的車燈燈光,襯得車裡的氛圍安靜而又迷幻。
片刻後,霓虹燈光漸漸遠去,四周的燈光也暗了下來,路燈的光芒從稀稀疏疏到徹底消失,無論怎麼看,這都不是前往位於市中心的帝國酒店的路。
到了這裡,任何人都該意識到異常了,憤怒也不例外,他將目光從窗外轉向後視鏡,蹙著眉,語氣略帶困惑:“這是正確的路嗎?”
出租車一個急刹,後視鏡上懸掛的一串金屬裝飾發出刺耳的“嘩啦”響聲,司機伸手調整後視鏡,讓後座的乘客能夠從後視鏡裡看到他眼中的凶光。
他吐出嘴裡的口香糖,從手套箱裡拿出一把手.槍,指著憤怒,不緊不慢地說:“你知不知道這裡是哪裡?哦,我忘了你是個外地佬,你肯定不知道……”
憤怒等他發表了一番“把錢交出來從車上滾下去否則彆想完整離開”的發言,打開錢包,在司機貪婪的眼神裡,從錢包裡掏出幾張紙幣遞過去,順便彬彬有禮地開口問:“那這裡是哪裡?”
他仿佛在遞小費的態度激怒了司機,他的牙緊緊咬住,一把奪過錢,槍口粗暴地頂著憤怒的臉,啐了一口:“你以為你是誰?小子,你是在和我說話?”
他用槍托狠狠向這個長了張婊.子臉的年輕人的嘴砸去,懷抱著砸碎他的牙的惡意,向著他的臉吐了一口腥臭的唾沫。
他沒有注意到在他吐唾沫時,年輕人的灰眼睛深了下去,幽暗的火焰一閃而逝,卻在他說出最後一句話時微微一怔,隨後煙消雲散。
“你是在和我說話?”憤怒側臉讓開槍口,重複了一遍這句話,好笑地搖了搖頭,看起來居然還有幾分無奈的欣喜。
看在這個出租車司機說出了《出租車司機》這部他最愛的電影之一裡的經典台詞的份上,憤怒決定寬恕這個愚昧無知的人類,他捏住司機手中的槍,不等司機罵罵咧咧,像是擰毛巾那樣輕鬆地把槍口擰成一坨扭曲的金屬。
在司機臉上的表情從猙獰變為驚恐之前,憤怒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腦袋,噙著笑意推開車門,走下了出租車。
在他鬆手的瞬間,兩簇漆黑的火焰從司機的眼窩裡躥出來,將他的眼珠燒成了焦炭,鮮血剛剛溢出就在烈焰中蒸發,他甚至來不及發出一聲慘叫,口中的軟肉也一同燃燒起來,轉眼間他失去了雙眼和舌頭,如果不是獄火將血管融化之後止住了血,幾分鐘後他就會死於失血過多——這的確是寬恕,憤怒的主君留了他一命。
出租車上的小插曲沒有影響憤怒的心情,隻是讓他對這座城市的評價又下滑了一點,他關上出租車門,環顧四周,開始苦惱地思索自己現在到底在哪裡,不過很快他就不再為此煩惱——他看到了一群男人搖搖晃晃地從暗巷裡走了出來。
憤怒嗅到了他們身上新鮮的血腥氣,不過他不在意這個,於是快步走上去,微笑著問:“晚上好,先生們,請問這裡是哪裡?”
哥譚東區,這座城市最糟糕的地方。
這裡有永無止境的暗巷,有隨處可見的流鶯,有隨便躺在垃圾堆邊的酒鬼和流浪漢,還有敢於在眾目睽睽之下實施暴行的歹徒,上層階級在莊園和華廈裡徹夜歡宴,東區的小巷裡回蕩著弱者的慘叫和哀嚎。
一個衣著精致華貴、發型明顯經過精心打理、還長了張好看的臉的年輕人出現在哥譚東區會遭遇什麼?
一百個東區居民能給他一百個不同的答案,唯一的共同點是這個年輕人肯定要丟掉什麼珍貴的東西,或許是金錢,或許是肉體,或許是尊嚴,沒有任何規律,全看他的運氣如何。
他們開口後第五秒,憤怒的主君就決定讓他們從人間消失。
看著地上的灰燼,青年的臉色越發蒼白,灰眼睛因為燃燒著怒火而格外明亮,他站在原地急促地喘氣,半晌才讓自己的心情平複下來。
“這真是……不可理喻!”他憤恨地低聲說。
這算什麼?憤怒的主君難以置信地想。
這群人類行惡之前根本沒有計劃!隻是心血來潮對路人施暴!也沒有任何紀律性!赤.裸裸地背棄法律和規則!愚蠢!荒謬!毫無尊嚴和信念!連深淵裡隨處可見的汙泥都不如的垃圾!
作為秩序和規則的尊崇者和維護者,魔鬼主君感覺自己自己的信念在這座城市遭到了侮辱。
對於守序邪惡陣營來說,混亂本身就是不可饒恕的,就算是作惡,魔鬼也會遵循自己的標準,有計劃有係統地散播邪惡,確保理念能夠被順利證明。對他們來說,邪惡本身就是一種信念,是支撐他們行動的信仰和動力,甚至有時候,他們認為自己並不是惡徒,而是一群目光長遠、在做正確的事、理應引導同胞共同前進的精英。
他踏入這座城市的行為幾乎等於放任惡魔在他的家裡為所欲為!這群人類在用他們的愚昧和魯莽強.暴他的眼睛!這座城市混亂得仿佛惡魔在這裡跳過舞!他呼吸一口這裡的空氣都是對他的尊嚴的玷汙!
青年在原地恨恨半天,才抬起眼睛,冰冷的目光從四周窺探的眼睛上一一掃過,邁開腿走出暗巷,將這些眼睛的主人被獄火灼燒發出的慘叫聲儘數拋在身後。
……
拉妮婭曾經一直以為同時控製多個意識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隻不過普通人類沒有像她一樣有著隨意分化自己的能力,直到很久之後,她才發現這種多意識相互聯結的網絡式思維方式並不是人類能擁有的。
黑霧沒有固定的實體,能夠輕易分化變形,拉妮婭的意識也能隨之分化出去,如果她想要的話,她完全可以同時製造出無數個自己。打個比方,普通人的意識是一台電腦,她的意識就是一個大型網絡,隨時能夠加入新主機,每台主機之間都可以互相發送接收信息,實時同步,毫無延遲。
所以現在她正在同時做很多件事。
從亡靈之地返回後的第三天,適應期終於徹底結束了,距離限製就此消失……不過更重要的是,拉妮婭恢複了對巢穴的感知。
覆蓋城市的黑霧從牆壁裡緩緩湧出,每一條暗巷的地形都在她的腦海裡浮現,熟悉感也重新回歸,她重新把哥譚納入了自己的羽翼之下。
而飛也飛過了,雖然對傑森的kindle還有點戀戀不舍,拉妮婭還是忍痛放下kindle,暗暗決定回頭就去亞馬遜下單,離開了窩了半個月的安全屋,打算回到自己的人類殼子身邊。
不過在那之前,她首先要挽回一下自己在迪克心裡糟糕的印象……
想到之前被迪克看到彌斯特和傑森手牽手,拉妮婭就覺得一陣糟心。前半個月因為她心情低落,乾脆讓黑霧沉睡,所以“彌斯特”一直沒有出現,直到因為布魯斯煮出一隻魔鬼才急急忙忙蘇醒,結果還沒趕來刷個好感,就因為路上遇到的黑霧半路撲街,之後雖然在變貓事件裡出了力,但除了傑森清楚彌斯特在努力幫忙以外,彌斯特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而紅頭罩似乎也沒有親民到能向迪克解釋他妹妹的女朋友對他妹妹癡心不改,隻不過和他混在一起了而已……
……拉妮婭也不知道“出軌”和“沒出軌但是和紅頭罩混在一起了”這兩種解釋裡到底哪種比較能拉回多少印象分。
更大的可能是,彌斯特,在她的家人心裡,依舊是個行走的“渣”字。
而想要洗刷壞名聲也很麻煩,因為和傑森手牽手這件事是沒辦法洗的,之後沒出現也是沒辦法洗的,現在即將要在消失一個月之後出現也是沒法洗的……怎麼想都是一團錯綜複雜剪不斷理還亂的亂麻。
小姑娘算了算,十分悲觀地發現,從其他人的視角來看,如果在彌斯特現在一臉愧疚地出現時,她欣然撲上去擁抱彌斯特,和她重歸於好,那麼她看起來可能像是個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傻姑娘,而彌斯特就是個嘴臉醜惡的人渣小白臉……
總之怎麼想都很讓人絕望。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現在她的家人還不知道“彌斯特”是個邪惡生物,拉妮婭暫時還不需要解釋自己知不知道這一點——如果不知道,那麼是她被欺騙感情了,如果知道,那就是她傻到癡心不改。
……說實話,這兩個選擇聽起來都分不出到底哪個更糟糕點。
然而就算再艱難,該演的戲還是要演的。
於是在拉妮婭確定了她的父親和哥哥弟弟——特彆是迪克——都不在後,精心打扮過的白發少女就捧著一束玫瑰花出現在了韋恩莊園門口。
在從窗口看到出現在空白裡的彌斯特之後,拉妮婭立刻轉身離開房間,扶著樓梯“噠噠”跑下樓,正準備出門去迎接彌斯特,把這一出和好戲做足,阿爾弗雷德忽然閃了出來,穩穩地攔住了她。
“迎接客人是管家的職責,”阿爾弗雷德說,“拉妮婭小姐,你隻要在客廳等著就好,你想要一點紅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