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觸手(1 / 2)

每個前往人間的主君都在人間找到了自己的興趣愛好, 貪婪也不例外。

他的興趣就是遊戲。

在人類的定義裡,能夠被歸類為“遊戲”的東西五花八門, 小到幾枚彈珠之間的碰撞, 大到將整個宇宙都視為一場遊戲的棋盤, 但凡能夠被歸類為“遊戲”的東西,貪婪都嘗試過。

他曾經在拉斯維加斯用一美元賭單雙,連贏二十七次,全拉斯維加斯的賭徒都趕到他身邊試圖吻他的手指,希望能夠被幸運女神所眷顧, 虔誠得仿佛信奉他的信徒,當貪婪大笑著輸掉第二十八次時, 賭徒的喊聲響徹雲霄, 痛苦得仿佛輸的是自己;他曾經在孟買和頑童趴在地上打彈珠, 彈珠途徑的軌跡時間隨之靜止,整座城市被寂靜吞噬, 成為了他們遊戲的場地;他曾經在曼哈頓和那些華爾街之狼廝殺,一手建立起自己的商業帝國,金錢的光芒在這條街道之中流動, 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時代不會結束時, 貪婪籌劃許久的金融危機洶湧到來……

直到電子遊戲的風潮席卷了世界,貪婪也將目光投向了這個嶄新的領域,以從未衰退過的興趣進入遊戲行業, 以遊戲投資人的身份在這個嶄新的領域裡遊走, 打算建立自己的遊戲帝國。

如果不是得到了黑霧之子出現的消息, 貪婪現在大概還在耐心等待《死亡擱淺》製作完成。

遊戲的核心是“玩”,而玩遊戲的人是玩家,身為玩家,就應該去挑戰所有的不可能,比如說,試試看能不能讓黑霧之子歸屬於他。

不同於他的同事們,從知道黑霧之子的存在之後,貪婪就對她很感興趣。

這種興趣當然不可能是愛情上的興趣,主君沒有愛這種情感,貪婪更多的是對黑霧之子代表的意義感興趣——如果說把這個宇宙視為一場遊戲的背景,虛無霧海自然是遊戲裡充滿神秘未知的關鍵地圖,從中誕生的黑霧之子也是其中的關鍵角色,在這個遊戲裡占據著一個重要的位置,對玩家來說,就是那種無論如何都要挑戰一下的boss。

所以在把拉妮婭拉進他的遊戲之後,貪婪立刻像任何一個骨灰級玩家一樣展開了對boss的攻克,充滿鬥誌地投入遊戲之中。

不過boss之所以是boss就在於攻克難度,“黑霧女王拉妮厄斯”,聽起來就像是個玩家死去活來幾百次都不一定能夠推倒的boss,在女王麵前,貪婪毫不意外地失敗了九十九次,從內到外、從身到心,都被boss慘無人道地摧殘了九十九遍。

為了挑戰難度,貪婪對遊戲進行的設置是所有的攻略都發生在一條時間線上,最大程度地貼近現實,也導致他每一次失敗,難度都會增加不少。

……在這麼多次之後,貪婪意識到自己乾了件蠢事。

最開始,拉妮婭還隻是疑惑中帶著猶豫地麵對他的示好,但隨著他一次次失敗,最開始那個被告白會睜大眼睛後退兩步的小姑娘漸漸變了,從意識到不對勁會害怕地縮起來,到後來學會了平靜麵對,再往後麵無表情……最終“黑霧女王拉妮厄斯”的攻略難度已經高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

彆說攻略,後麵幾次拉妮婭似乎能夠認出他,隻要貪婪選擇了哪個角色,她就會立刻遠離那個角色,絲毫不給貪婪接近的機會。

第九十九次攻略失敗,貪婪灰頭土臉地退出遊戲,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設置錯了參數,不應該讓拉妮厄斯保留記憶。

以主君的能力,將漫長的一生壓縮成一瞬並不是難事,否則他也不可能那麼快打通那些超級英雄的結局,把他們全部送出去,然後專心開始期待已久的隱藏角色攻略。

事實上從一開始他就沒打算把那些人留下來,他的目的隻是黑霧之子,隻要她同意賭約,那麼在她被攻略之前她都無法離開遊戲,從概率論的觀點來看,既然沒有時間的限製,他總有成功的一天。

可是遊戲愛好者會反複攻略boss,而除了遊戲愛好者,貪婪的另一個身份是魔鬼主君,所以他沒有打算給拉妮婭那麼多次機會。

這也是懶惰和他的約定之一——黑霧之子本來不應該誕生出意識,而一個無意識的容器會更好控製,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抹除黑霧之子的意識,比如……讓她進入一個一百次攻略失敗會自動銷毀角色數據的遊戲。

“最後一次……”他幽幽地歎了口氣。

就在貪婪準備最後一次進入遊戲時,遠處忽然傳來一陣波動,瞬間掠過貪婪所在的位置,讓他動作一頓,意識到了什麼。

因為是利用斯塔克的虛擬現實,貪婪同樣也是將意識上傳進了虛擬現實裡,換句話說,他同樣受到斯塔克現實的規則控製,隻不過他利用漏洞獲得了更高的權限,才能夠隨心所欲地把超級英雄們拉進遊戲。

而剛剛的波動就意味著斯塔克現實的漏洞已經被修複完畢,他失去了之前的權限,和普通數據沒有多少區彆,並且管理員已經發現了他的所作所為,正在趕來的路上。

察覺到這一點,貪婪“嘖”了一聲,隻能暫時放棄遊戲,打算離開斯塔克現實再繼續。

他退出遊戲,回到他製造出的放映廳裡,起身快步離開放映廳,眼看他就要邁出放映廳的大門,門外冷不丁伸出一隻手,迎麵扣住他的臉,戴著戰術手套的手指收緊,重重把他摔了出去。

……

玩過攻略遊戲的都知道,一般來說,從一開始,玩家就和攻略對象存在某種聯係,或者是童年玩伴,或者是驚鴻一瞥,總之,要存在某種聯係才能方便接下來劇情展開。

而對身為攻略對象的拉妮婭來說,和她存在聯係的人就是她周圍的親朋好友,作為玩家的貪婪自然不會大費周章再去捏一個新的角色,而是直接選擇扮演她身邊的人來接近她,試圖完成攻略。

按理說,這樣的攻略方式成功率很高,可事實正好相反。

“為什麼會這樣?”迪克湊過來看運行記錄,有些不解。

顯然貪婪也知道扮演現實中和拉妮婭關係親近的人成功率更高,遊戲運行記錄顯示他一開始扮演的就是傑森,對拉妮婭展開了追求……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運行記錄也沒顯示他最後遭遇了什麼,總之這一次攻略算是失敗,主君乾脆認輸,換了下一個角色卷土重來。

雖然攻略失敗讓人鬆了口氣,但迪克心裡充滿了問號,如果說之後是因為時間線沒有重啟才導致的失敗,那麼第一次成功的概率應該是最大的,貪婪又用的是傑森的皮囊,怎麼也不應該失敗才對。

“嗯……”麵對這個問題,提姆遲疑了片刻,才給出了答案,“賭約的前提是拉妮婭會暫時屏蔽關於主君的記憶——”

這個前提是必須的,因為如果記憶還在,拉妮婭怎麼也不可能讓自己被主君攻略,這樣貪婪沒有任何機會。

“但拉妮婭遇到第一個主君的時候她才剛剛認識我們不久,如果屏蔽從這時候開始,那麼她……和我們不熟。”

迪克:“……”

他們遇到的第一個主君是從鍋裡煮出來的暴食,如果是那個時候,拉妮婭和他們的確不熟,雖說保持著表麵上的和諧,但相處起來總是客氣居多,就算和傑森也不過是剛剛認識的關係,在遊戲裡他們也太不可能建立遊戲外的寄生關係,如果排除掉這個關係,那時候拉妮婭和傑森完全就是陌生人……

而在這種情況下,貪婪興衝衝披上傑森的皮囊跑去攻略拉妮婭。

……迪克大概能想象得出來他到底經曆了什麼才選擇重新攻略了。

“接下來……”提姆接著往下翻運行記錄,“他嘗試扮演了更多人,從我們到拉妮婭的朋友,還有……等等,他還扮演過阿福。”

這句話一出,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光是想想都能想得出拉妮婭的懵逼——她選擇來到一個新家,認識了父親和哥哥弟弟以及管家,結果沒幾天他們都像是失去了理智一樣開始胡亂追求她,其中甚至包括了老管家……

“她被攻略了九十九次,而且這些都發生在同一條時間線上,”達米安撐著下巴,“這些經曆了多長時間?”

提姆看了眼運行時間:“三年。”

三年,一千多天,九十九次攻略……也就是說平均十多天貪婪就會失敗一次,然後換新的角色,而他每失敗一次,和拉妮婭告白的人就會換一個,而從這個數量來看,她認識的所有人大概都淪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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