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沈斐還在找,自己的馬車上翻遍,一得空便會去後麵的馬車裡翻,一輛一輛的翻,每輛都沒放過,還是沒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經賣掉,錢都花了一部分,用來跟其他大夫換了藥材。
第四天,馬車已經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鳳凰山,知道大順打了勝仗,岐州的人回來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強還算熱鬨,有人相約,商量著一起去街上看看,買些需要的東西。
人多小販也會給便宜一些,朝曦當即答應,簡單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溫熱的身體靠過來,“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你沒有權利再處理了。”
朝曦假裝聽不懂,“你說什麼?我不明白。”
“我問過這兩天上了馬車的人,都說沒見過,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飛,是你拿的對不對?”
朝曦還想裝糊塗,“不知道,什麼衣裳?我給你買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嗎?”
沈斐刻意多穿了兩件衣裳,製造臃腫的效果,就是為了瞞她沒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現在又表現出這副模樣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輕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曬曬再穿,還沒來得及就不見了。”沈斐解釋。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裡豈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還給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攤上買的,才三五兩銀子。”
“我穿衣從不看價格。”
“很醜的,外麵全是線條,又那麼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棄。”
朝曦瞥了他一眼,“雖然你這麼說,可還是晚了。”
她乾脆實話實說,“衣裳被我賣掉了,在來岐州的路上賣的,我也不知道是誰,總之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經穿了兩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沒以前那般奪目。
“這樣啊。”
一股莫名的情緒從他身上迸發,像悲傷,又像難過。
朝曦一點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