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十章(2 / 2)

他這趟來魏家村是來跟私塾的一位同窗還書順便道彆的,以後私塾他就不去了。而時遷這趟來還書的對象剛好就是給錦歡起名的孫秀才的兒子孫冀,聽說時遷往後不去學堂了,孫冀心裡頭很是替他可惜。

時遷讀書很好,功課好,回回考試都是第一第二的,為人又謙遜,學院的夫子都說若他天資聰穎、悟性極佳、若是身體好,將來定然會有一番成就。

可惜,時遷身子不好,時家也要搬回村裡了,從村裡到鎮子上每天那麼長的路要走,不說家裡還能不能供得起他,就是他那搖搖欲墜的身體他家裡人也不能放心他。再想到參加科舉考試時候更奔波勞累,哪怕平常人都受不住,何況是時遷?這麼一想,孫冀倒是覺得這樣也好,便也沒再勸他。

*

錦歡這邊,一蹦一跳地回了家,回走到門口便受到了親弟弟的熱情熊抱,熊孩子邊拽著她姐的衣裳邊跟她姐訴苦:“姐你可算回來了,再不回來,你可愛的弟弟就要被他狠心的爹娘給饞死啦!”

錦歡瞪了弟弟一眼:“好好說話”。

魏旭從姐姐身邊走開,拿起水瓢給洗臉的木盆裡舀了一瓢水,讓他姐先洗手,這才跟她姐說:“爹今天下廚,做了紅燒栗子雞、香辣乾鍋兔、如意香乾、油燜春筍,全都做好了,我快饞死了但是爹不叫我吃,說要等姐你回來才能開動。”

錦歡眉頭一挑,“今兒什麼好日子,爹親自下廚還做了這麼多菜?再說現在時間還早,怎麼現在就要吃飯了?”

農家吃晚飯一般都得等太陽落了山啥都忙完了的時候,錦歡家裡也不例外。剛好魏三端著菜出來,叫閨女趕緊坐好,又叫小兒子幫忙把板凳擺好,放好了菜又跟錦歡解釋道:

“你爺奶叫我們過去一趟,你娘說最近錢媒婆總上那邊門,估計是你堂姐喜事將近了。這過去了要回來隻怕是要到晚上了,你奶那人寧願一家子都餓著也不會叫咱們占便宜多吃她一口飯的,所以咱們自己先吃了,吃完飯過去看看。”

錦歡點了點頭,這確實是她奶能乾出來的事,幫著弟弟一起擺好了飯桌,米氏盛好飯後又把剩下的菜也都端上桌,一家子便坐下吃飯了。

魏旭早被廚房飄來的香味饞得直掉口水,剛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雞,栗子綿軟,雞肉又香又嫩,又嘗了一口香辣乾鍋兔,肉質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極為滿足,過足了癮,這才想起來又對他爹剛剛的話回應了一句:“我知道,吃飽飯了爹也好有力氣應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罵了一句,也沒反駁。

魏旭隻愛吃肉,無肉不歡的那種,筷子就隻伸向兩盤肉菜,米氏便夾了幾筷子筍尖還有相乾添到他碗裡。熊孩子雖不樂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則是一邊加兒子少吃點兒肉,一邊兒筷子不停地往錦歡碗裡夠,很快,錦歡碗裡的肉都冒尖兒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飯的空擋還不忘抱怨:“哼,你們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輕女,就咱們家重女輕男。”

個熊孩子,吃飯都堵不住他嘴,錦歡又給他夾了一筷子,不知道的還當魏家吃不起肉呢!其實不然,打從六年前開始,魏家基本上就算沒斷過肉了。

人都當魏家的獵物都是魏三打的,雖說不相信魏三能有那麼大能耐,可是對比魏三家剩下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好像就隻能是魏三了。所以,村裡人便認定那些獵物是魏三打的了。

其實不然,雖說光憑魏三自己也能隔三差五弄回來肉,但是到底數量少,而且都是野雞、兔子這樣的小家夥,要說魏家日子漸漸過好的頭號大功臣當屬錦歡才對。至於這麼點兒的孩子怎麼打獵的,這就要回溯到六年前了。

打從錦歡那場夢醒之後,就發現自己身上多了個技能,自己身上好像帶電,也能使東西觸電。這一點在她醒來後在自家爹爹身上試驗了一次,從爹爹的尖叫聲中錦歡得到了充分的證實。

剛一開始,錦歡還不大能控製,再加上她那會兒還小、熊孩子屬性正強,沒少利用自己的技能闖禍。有一次,錦歡跟著魏三下地時候拔草的時候,錦歡抖了個小機靈,發動身上的電來除雜草,結果一個不小心把秧苗給電死了。

之後,錦歡便不敢拿莊稼折騰,隻她對新得的技能極為新鮮,便轉移陣地,改為在村裡招貓逗狗,捉弄一道玩的小夥伴,搞得整個村裡的小孩子後來都不樂意跟錦歡玩了,至今錦歡也沒啥貼心的小姐妹。

看到自家香香軟軟的閨女整天鐘情於追雞攆狗,那會兒魏三和米氏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難儘。隻是錦歡是閨女也不是皮小子可以打可以罵的,哪怕錦歡闖再多的禍魏三連重話都沒說過,頂多是昧著良心哄勸一二。

好在後來錦歡終於在整天追雞攆兔的過程中,自己控電的能力也在加強。隨著一天天長大,略微懂事些,錦歡也學會更加務實地利用自己的技能,每回纏著魏三一起進後山的時候悄悄地山上的小動物下黑手,成功使得魏三變身捕獵小能手。而魏家的日子也因此越過越好。

魏三還隻當自己閨女運氣好,每回隻要有閨女跟著小動物總發蒙,撞樹的、撞石頭的、發病昏倒的……後來,魏三倒是也漸漸習慣帶著錦歡外出打獵了。

所以,魏家村多少人都等著魏三分家後挨窮、受罪、餓死,最後等來的卻是眼睜睜地看著魏家的日子越過越好,蓋起了青磚瓦房。

*

美滋滋地吃了一頓美味,一家子便手牽著手往魏家老宅去了……

出了三昧寺,一家子也沒急著回去,而是習慣性地先去老陳家的零食鋪子買零嘴去了。錦歡要了一串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蘆,裡麵是紅得發亮的山楂,外麵裹著一層糖衣,瞧著就引得人掉口水。

旭哥兒則是要了根“猴子摘月”造型的糖畫,拿在手裡精致漂亮,吃起來也是甜脆可口,米氏則是獨獨鐘情於陳家的蜜餞,要了一封金絲蜜棗,魏三付了錢,一家四口這才往回走。

有著零食甜嘴,也不嫌棄路遠了,個個心情都很好。米氏尤其好,眉梢上揚,眼中透著歡喜和得意,將智遠師傅解的簽文給魏三說了,又說“三哥你沒瞧見,就是智遠師傅說起咱閨女的簽文都有些泛酸,說咱們閨女自帶福運,極是難得。”

魏三聽了也是滿心歡喜:“這下你放心了吧?”

米氏還嘴硬“也沒不放心,我就是看她一直長不大,有些發愁。”

說道這裡,米氏想到智遠師傅說要隨著錦歡自己的心願,就問錦歡:“閨女,你喜歡什麼樣子的人啊?就是你將來想跟什麼樣的人一塊兒生活,也不用不好意思,你告訴娘,娘好早點兒幫你尋摸,免得好人家都叫彆人給挑完了。”

米氏純粹是想多了,錦歡是一點兒不好意思都沒有,米氏問她她就很認真地回答了:“娘,我喜歡好看的,你要是尋摸那就照著那種長得好的、叫我瞧著就能高興地多吃幾碗飯的找。”

錦歡這話一出,魏三的眼珠子順時就瞪向了米氏,這當娘的都教她閨女啥了,咋就一心一意奔著臉去了呢?

到時閨女再找回來個跟他一樣的,他這當爹的怕是得為自家閨女愁一輩子。當然話不能這麼說,魏三是這麼跟錦歡說的:“這男子漢大丈夫的看什麼臉啊,得看本事,看他能不能叫你過上好日子?”

錦歡也不在意,就說:“那就叫長得帥的又有本事能養活我的不就行了。”

錦歡說完腦子裡忽然冒出一個人影,憑著他那樣瘦瘦弱弱,連走路急了多了都受不住的人隻怕是沒本事養活自己的吧?於是,沒等魏三點頭讚同,錦歡又追了一句:“當然,他要是養不活我那就換我養他也行。”

魏三:……

堅決不同意。他捧在手心裡的姑娘要自己撐起家裡養小白臉?哼,這絕對不行,若真有這天,想過自己這關,門都沒有。

米氏瞧著魏三較真起來,趕緊又換了個話題,又說起抽簽時候碰見的時母,說她家相較於旁人日子原就艱難些,這回又得了這三枚簽,小兒子那支簽尚算是喜事,就是找人麻煩了些,隻想到她另外兩個兒子的親事,回去隻怕要睡不著覺。

作者有話要說:  時遷:我有小媳婦了,還是魏家那個可愛的小姑娘,做夢都沒敢想的事情,好開心,嗚嗚嗚……

時母:老娘替你哄回來的,口是心非的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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