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找回來了,自行車被人騎走了,蘭靜秋雖然知道很難追上,但還是跟了出去,想看看大街上有沒有目擊者。
此時是上午九點多,上班的上學的都已經進了單位、學校,嘮嗑的老頭老太太還沒出來呢,街上還真沒一個人。
她歎口氣,拎著證物袋開始觀察著這條胡同兒。
不長,隻五家,靠裡邊的兩家都沒人住,有野狗的這家在最裡邊,那人如果不是住這胡同裡的,應該就藏在倒數第二家的廢棄宅院裡。
蘭靜秋覺得那人不太可能是這裡的住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沒人會在自己家門口偷彆人自行車。
倒數第一家三間房塌了一半,好著的那間應該是被野狗占了,味道很重!這家院裡還有幾塊白骨,蘭靜秋看著也很像是人骨。
第二家沒有大門,堂屋的門也虛掩著,蘭靜秋小心地推門進去,門扇十分順滑地被她推開。
她愣了下,年久失修的門可不會這麼順滑。往下一看,果然門扇的轉軸上滿是油,不是機油,好像是什麼動物油脂,蘭靜秋不敢細想,小心查看著屋裡的情況。
這邊也是三間房,堂屋跟左邊那間滿牆都是蜘蛛網,隻右邊那間一點蛛網都沒有,靠窗的一邊還用紅磚在地麵鋪了兩層,上邊鋪著兩床臟兮兮已經看不出顏色的被褥,裡邊的棉花都露出來了。
房間一角倒扣著一個水缸,缸底當桌子,上邊放著一袋饅頭乾,一個邊邊都磕花的搪瓷碗,裡邊用冷水泡著饅頭乾,已經成了糜狀。
除了這些,房間裡再沒彆的了。
沒衣服沒鍋沒灶具沒刀具,蘭靜秋把所有的地麵都看了一遍,甚至戴著手套把水缸翻開看了一遍,裡邊什麼也沒有。
根據她的判斷,這裡不具備殺人分屍煮食的條件,但這人還是很可疑,為什麼要騎著她的自行車跑?是聽到自己說受害者了嗎?一個流浪漢為什麼要把門弄得這麼順滑,怕被發現嗎?
她又去那三家住著人的一一敲門,隻有最靠街邊的那家有人,還是個七八十的老太太,還耳背,看見蘭靜秋的衣服就拉著說俊。
蘭靜秋問了幾句,完全驢唇不對馬嘴,盤查隻能先到這裡,她想留下來看著現場,可曹所長他們都不知道她在這裡,隻能先去河邊彙合。
沒有手機的年代就是這麼不方便,要是換她那個年代,一個電話過去,交警就把偷車賊抓住了。
蘭靜秋坐著11路緊趕慢趕的到了河邊,她發現已經戒嚴了,顯然這裡也找到了屍塊。
她把自己手裡的送過去:“曹所長,找回來了,但我自行車被人騎走了,那邊兩個荒廢的院子一個住著野狗一個住著流浪漢,我懷疑我自行車是被那個流浪漢騎走的。”
曹所長愣了下,一時不知道該誇她還是該罵她,怪不得看著比剛才沉穩多了,原來是犯錯誤了!
“這幸虧還沒給你發槍,不然你是不是也得把槍給丟了?”
蘭靜秋趕緊說:“不會,有槍的話我肯定不離身,主要還沒適應過來,誰能想到有人敢偷警車呢,其實咱們的車子上該做上標識。”
曹所長瞪她一眼,還給自己找上理由了!
其實以前警用自行車做過標記,可嚴打的時候一出去就被人紮車胎!後來就全都刷成了大眾色。
他沒說這事,隻問她:“流浪漢?年初剛清查過,哪來的流浪漢?跟碎屍案有沒有關係?”
“這我不敢肯定,他住的地方沒有血跡沒有凶器也沒有殘留的屍體或衣服,不過他隔壁就是一大一小兩隻狗,院子裡有幾塊骨頭,還不確實是人骨還是動物的骨頭。”
曹所長看看找到的那幾塊,知道這是大案子,不僅焦躁起來,他撓著頭:“就這些?你沒見到人,怎麼確實是流浪漢?”
“這人應該很沒有安全感,睡覺靠牆,牆上都被蹭出了印子,地上還有他的鞋印,我推測應該是一米七五以上,七十到八十公斤重的男性。”
曹所長詫異地看她一眼,這上了警校的就是不一樣啊,一個推測說得這麼自信。
“行,一會兒把你的推測跟刑警隊的人說說,再把他們領到那邊院子裡,就沒你事了。”
刑警隊?也就是說這案子不歸她管了?
“曹所長,你不是說這案子歸我了嗎?”
“歸你?你辦得了嗎?我都辦不了,這是惡性凶殺案,肯定交給刑警隊,咱們幫著打打外圍,盤查下群眾。”
曹所長說著又指著蘭靜秋的鼻子說:“你先把你那輛自行車找回來再說吧!還想辦凶殺案?”
蘭靜秋無奈極了,小劉跟其他幾個人都在往這邊看,要不是在整理的是屍塊,他們差點就笑出來了,當警察的把自行車丟了,蘭靜秋是東城派出所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