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靜秋看著喬木森得意的笑臉,還真有點無奈。
是啊,十三歲殺了人能怎樣?
現在不滿十四周歲的根本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個年齡界限後來因為未成年人犯罪率越來越高,才改成十二周歲,而且是滿十二周歲,故意殺人或用殘忍手段致人受傷,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其他情節較輕的也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如果確認喬木森是殺人犯,他隻會被關進少管所,還要承擔民事賠償,可受害人家屬在乎那點錢嗎?就算在乎,喬木森也給不出啊,他爸媽是死刑犯,現在的監護人爺爺奶奶沒有經濟來源,還得靠社會救濟。
蘭靜秋看著喬木森的表情,很想罵他無賴,但還是忍住氣說:“既然你不怕,為什麼不敢說呢?是情節過於惡劣嗎?你怕小雪會看清你的本性,更想要遠離你?”
喬木森瞪她一眼,張張嘴,還是忍住了。
洛生海突然發現喬木森應該挺想說的,大概他從他們的反應中看出他就算殺了人也不會判刑,就更有了傾訴欲,這種沒有人性的殺人犯,殺了人,恨不得開個發布會,來講講自己的豐功偉績。
於是洛生海就笑著跟蘭靜秋說:“我覺得應該不是他,他最多嘴上過過癮,其實什麼也不敢乾,他爸媽為了他去犯罪,他不敢阻止不敢參與,隻敢默默記下來,這種膽小鬼,怎麼可能是殺人犯?還殺了兩個?
蘭靜秋瞬間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歎口氣:“是啊,我也覺得他在吹牛,就算是他殺的,咱們也拿他沒辦法啊,這都不敢說。”
然後她發現,喬木森嘴角翹了翹,更加得意了,她就站起來說:“走吧,彆跟他白費力氣了,一句實話都沒有。”
喬木森見他們要走,往椅背上一靠,語氣輕佻:“你們真想聽實話?”
蘭靜秋哼了一聲:“實話就是你屁也不知道,一直在浪費我們的時間,我們還是回鳳安提審你父母吧,他們為了你一直在犯罪,這兩個孩子肯定也是他們為了你殺的,你一個廢物……”
“你說誰是廢物!”喬木森怒了!
蘭靜秋無奈地攤攤手,很快道歉了:“抱歉啊,做為公務人員,我確實不該這麼說話,不過實在是沒忍住。”
喬木森到底還是個孩子,受不了激,他又確認了自己因為年齡問題不會判刑,就更肆無忌憚了。
“就是我殺的他們兩個,我怎麼就不敢殺人了,比殺雞都輕鬆,我看過年他們殺雞時雞都撲騰幾下,那個小孩動都沒動就被我捂死了。”
蘭靜秋恨不得踹他幾腳,麵上卻毫無表情:“哪個小孩?兩歲那個?”
“兩歲多了吧,反正太吵鬨了,我媽讓我看他會兒,我不叫他哭,他根本不聽,我隻好把兩個枕頭摞著壓到他臉上,他立馬不哭了,我還說這法子不錯,沒準壓得睡著了,哪想到他那麼容易死啊。”喬木森說得無比輕鬆,就像不小心弄死了一隻小貓小狗。
不!正常孩子不小心弄死了小貓小狗也會愧疚不已。
洛生海問:“你爸媽發現後沒有罵你?反而幫著你處理了屍體?那另一個五歲左右的孩子呢?是你在醫院認識的嗎?”
喬木森皺眉:“我媽不但罵了我,還打了我,說我手上沾了血,還說那個男孩很值錢,我媽從來沒打過我,我氣不過,可也知道她辛苦的跑來跑去是為了給我治病,就想著賠她一個。”
蘭靜秋毛骨悚然,不可思議地看著喬木森:“你是說你把你媽拐來的孩子弄死了,被她打罵,於是你想自己拐一個來賠給她?”
“沒錯!當時我總去醫院,知道那裡的孩子很好拐,他們都想出去玩想吃好吃的,我就買了一包餅乾,跑去醫院拐了一個。”
聽喬木森的語氣他還挺委屈的:“不是說我把值錢的給弄死了嗎?我給她拐來的也是男孩啊,可沒想到我媽又打了我一頓,說我拐來的那個太大了,還有病!不好賣不說還很危險!她說這家人瘋了一樣找,遲早會查到我們家。”
喬木森哼了一聲,似乎在嘲諷他媽媽膽子太小,又接著道:“我爸也說我總去醫院,很多人都認識我,也許人家看到我把那小孩領出來了,很快會找過來。”
蘭靜秋儘量語氣平和地問:“所以你們決定把他殺了滅口。”
喬木森搖搖頭:“我爸跟我媽在外間壓著嗓子吵架,我媽說趕緊送回去,就說是我不懂事,想跟這孩子玩,才把他帶出來的,不是拐騙。我爸怕警察會來查,說不行,先把人弄暈藏起來,等風頭過了再說。結果那孩子吃完了餅乾就想要回家,我不叫他回,他就指著我罵壞蛋,我見我爸我媽爭執不下,就乾脆替他們做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