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靜秋跟老劉還真就下車,跟這些老人家聊起來,上點年紀的人普通話說不好,蘭靜秋說的他們也聽不太懂,隻能讓老劉來問,她在一邊記錄。
結果幾位老人家都搖頭,沒聽過什麼往魚肚子裡放稻草的事,人肚子裡更沒有。
倒是有位老大爺說:“聽說做乾屍的人會把內臟掏空了,往裡邊放東西,咱們這兒沒那種事。”
他一說做乾屍,旁邊幾位老人家有點受不了,都問老劉到底怎麼回事,老劉怕嚇到幾位老人家,隻說隨便打聽打聽,有個老大娘就說:“咱們這裡風土人情好得很,哪有那種邪□□,警察同誌,你們也太能想了吧,還查風俗。”
老太太指指她臂膀上的紅袖章,“真有這種風俗我們還能不知道嗎?早找上門去了。”
老劉歎口氣,蘭靜秋也覺得氣餒,是啊,哪會有這種古怪的風俗,也許這個調查方向就是錯的,還不如直接去把所有賣魚的摸查一遍。
不過他們既然來了,還是查了半天,到天擦黑才回重案組,屍檢報告已經出來了,明傑估算的死亡時間沒問題,也就是說人是兩天前死的,屍體還在水裡泡過。
蘭靜秋回想著屍體的樣子,指指這一條:“應該不是泡過,是衝洗過吧,泡時間太長的話屍體不是那樣子。”
明傑說:“時間肯定不會太長,應該是剛死亡時泡進了水裡,去掉了血水,所以運輸拋屍的途中才沒有留下血跡。”
胡組長他們已經把發現屍體的小情侶問過一遍了,現場也勘察一遍,沒有任何發現,他說:“從周圍的痕跡看,屍體應該是在死亡後,也就是兩天前被扔過去的,肯定是在半夜或淩晨,山下就有居民區,沒有目擊者。”
他說著在案情板上把兩起案子對比著寫下來,“第一起是四十歲左右的男性,身份未知,第二起也是三十五至四十五歲男性,身份暫時未知,共同點是眼睛都被挖去,第一起眼睛裡被放了龍眼,第二起受害者眼框裡放了魚眼珠。不過兩人一個是剖腹一個是淩遲。”
小田說:“但是明傑不是說兩位受害者身上的傷不是同一件凶器嗎?”
蘭靜秋道:“第一起是剖腹,第二起是淩遲,凶器不一樣很正常,凶手一定是根據需要來選擇凶器,不能以此判斷凶手不是一個人。”
“沒錯,確實不能判定不是一個人,可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凶手是一個人。”胡組長接著往案情板上羅列兩起案子的細節。
老劉說:“隻看挖眼我就覺得應該是同一個凶手,模仿做案的可能性不大,不過這拋屍地點一個在河邊一個在山上,有點奇怪。”
明傑也說:“是啊,往山上背屍的行為難以理解,那路也不好走啊,而且屍體上有磕碰的痕跡,也就是說有可能是凶手背不動了,拖著受害人的屍體上山。”
“山上能藏屍的地方其實不少,再用點力氣把屍體扔下懸崖,沒人會找到屍體,就算沒扔下去,真要拋屍的話,爬下去也要把屍體推下懸崖啊,凶手就把屍體一扔,走人了,他是急著去處理彆的受害人,還是有意在挑釁?”蘭靜秋說。
“挑釁?”老劉看看她,“你也太敢想了,挑釁警察嗎?那還不如像你說的直接扔到大街上。”
幾人正討論著,小田的搭檔老何拿著畫像過來了:“招領啟示已經發到各派出所了,老孟趕去了報社,應該明天就能刊登。”
胡組長點點頭,看著案情板上這兩個人的資料皺眉:“都回去休息吧,明天開始摸查,希望有人能認出受害者,要是像第一起案子的受害者一樣身份存疑,就麻煩了。”
已經過了晚飯的點,大家回家的回家,回宿舍的回宿舍,沒吃飯的跑去了食堂,蘭靜秋坐在辦公桌前翻著那本市誌,還有一本記錄寧州市風土人情的書,這種行為可以說是大海撈針,但在沒有線索的時候,也隻能這麼找了。
為什麼要剖腹,為什麼要挖眼?為什麼要片人肉?胡組長說那是淩遲,淩遲是把人肉直接一片片從身上切下來,周寶貴對小周做的才叫淩遲,那具屍體卻像是片魚一樣,肉還連在屍體上。
如果不是在舉行某種儀式,那就是單純的變態,在嘗試在摸索著,凶手想看看什麼樣的手段,能讓他得到更大的愉悅感,更好的發泄。
蘭靜秋是有目的地在找,翻書的速度很快,一時卻沒什麼發現,她正想去食堂吃飯,就聽見身後有人說:“我還以為你在用功,原來在敷衍啊,這麼翻能查到什麼?”
是劉組長,她哼了一聲,懶得理會,老劉卻把一個飯盒往她麵前一放:“食堂八點就下班了,你以為二十四小時等著你嗎?在這裡裝樣子也不去吃飯,有意思嗎?”
“你那隻眼睛看到我裝樣子了,我翻得快就沒看內容嗎?自己做不到就覺得彆人也都做不到,劉組長,你不會是有障礙吧,查東西也要一個字一個字的念出來才行?”
老劉哈哈的樂,他突然發現把蘭靜秋惹毛了,還挺好玩的,就像隻炸毛的小貓,眼睛瞪得溜圓。
蘭靜秋一看他這表情,也不由歎氣,都說不跟他計較了,把他當空氣,怎麼又吵起來了。
“劉組長,我不餓,不敢也不需要你照顧。再說就您這樣的,我要吃了你打來的飯,等下次有爭執,還不知道您怎麼嘲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