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尋揣上自己的貓,去李律師推薦的專門處理離婚案子的律師所談了一小會兒,很快就確定了自己這邊的離婚方針:
什麼都不需要,隻求儘快離婚。
當年沈尋跟賀行之結婚時,本來就是契約婚姻,雖然這樣的“契約”法律並不承認,但也至少說明了這場婚姻並不牢固,離婚不會太難,特彆是在委托人什麼都不要的前提下。
於是,接下這個委托的金律師一看便心裡有數,信心滿滿地準備去跟賀行之那方溝通了。
誰知道賀行之的私人電話一打過去,接電話的卻是對方的生活秘書。秘書告知金律師,賀行之已經離開S市數天了,無論金律師想要談什麼,都隻能等賀行之回來再說。
金律師一皺眉:“走了?什麼時候走的?”
秘書說了個時間。
沈尋暗地裡算了算,驚訝發現賀行之走的那天,就是跟他在醫院對峙的那天,也就是說賀行之在從醫院離開後,就立即趕場離開了S市。
——賀行之為什麼這麼急?他在忙什麼?賀氏集團的重心不一直都在S市嗎?他能去哪兒?
沈尋下意識覺得不對,而那一頭的金律師已經再次追問起了賀行之的歸期和賀行之如今的落腳點,並提出如果賀行之遲遲沒有回應、無法就離婚的一切達成一致的話,沈尋這邊就隻能起訴離婚了。到了那時候,賀行之作為賀氏集團的掌權人,卻因為離婚而被伴侶告上法庭,恐怕臉上不會太好看。
但就算金律師把話說到這個地步了,賀行之的秘書依然是公事公辦的客氣:“抱歉,賀先生現在實在不方便處理其它事務,如果您真的有這方麵的訴求,您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說完那頭就掛了電話。
金律師這會兒有點傻眼了:這賀氏集團,不按套路出牌啊?!
一個上市集團的掌權人,到底在做什麼事,才會連離婚證都沒工夫來領,甚至被告上法庭都不怕,放言讓人走法律流程?!而且就算你本人沒工夫談,你律師總是有的吧?怎麼連來個對接的律師都沒有?
你堂堂一個賀氏集團的董事,這點牌麵都沒有的嗎?
真是奇奇怪怪的。
金律師覺得匪夷所思,沈尋也覺得奇怪。
不過丟掉的男人比路過的狗還不如,沈尋懶得多費半點兒心思去想賀行之的事,言簡意賅道:“那就起訴離婚吧,麻煩你了金律師。”
花了一個上午,就得到這樣的結果。
並且等法院受理立案在審理判決得出結果的前前後後,這期間還不知道要耽擱多久時間,但沈尋半點都不後悔,甚至在決定起訴離婚的瞬間感到水也清了天也藍了氣也順了。
拜拜吧您。
已經二十年了,是時候從他的生活裡滾出去了。
在寫下與金律師的離婚委托的時候,沈尋的筆跡幾乎要勾破紙麵,而在沈尋離開律師所,站在陽光下時,他的笑也格外燦爛。
“行了,我們回去吧,萌萌。”沈尋抱著這隻短腿貓,開心道,“彆管那麼多了,回去玩遊戲去吧!”
本還以為要為了離婚的事在東郊多耗費些時日,但現在看來,根本沒必要。
為什麼要在那個家夥上耗費心力?回家畫畫玩遊戲不香嗎?
有了宅子,還有了那一億由專人打理的基金,沈尋完全可以當個隻要埋頭畫畫玩遊戲就足夠了的富家翁!雖然對於真正的富豪來說,一億算不上多,經不起什麼太大折騰,可他一個畫畫的,也不至於奢壕到拿寶石粉末來當顏料,這樣的他又能折騰什麼呢?
“走!回家!”
上次回老宅回得倉促,好多東西都沒帶上,這次沈尋決定回到筒子樓裡,將重要的東西——比如說後來畫的那幾幅畫,需要全都轉移到老宅裡去好好保存。
而至於筒子樓的這個小屋子,它陪伴沈尋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卻幫助他渡過了最窘迫最難堪的時候,而且還是管家趙叔一家留給他的,所以有空的時候沈尋也會過來照看一下,全當是采風了。
一切都這樣充滿希望!
沈尋興衝衝地上了筒子樓,進了403室,哪怕回程路上迎麵遇上頭掉一地的白背心老大爺、跟蛛形人麵的亡者在樓梯間打了個照麵、還被陰影角落裡的殘念偷偷扯了一下衣袖,都絲毫沒妨礙沈尋的好心情。
他將筒子樓的東西——主要是畫具和幾副近日的畫收起,塞進畫筒,封好口後,便背著這幾樣小東西準備離開了,但沈尋似乎總在離開的時候與同樓層的鄰居格外有緣,這不,他剛一出門,就撞上了409室的高中生和410室的刺青大漢。
這兩人不知為何,總在一塊兒出現,而更離奇的是,當這一次他們二人同時出現時,沈尋竟有瞬間覺得他們其實不是兩個人,而是一個人,或者……乾脆就不是人!
沈尋眯了眯眼,看著正午的太陽從他們二人身側落下,在地上落出兩條影子,一切如常。
他撓撓頭,有點迷糊,但很快將這件事拋在腦後。
“沈畫家,你這是去哪兒,這大中午的?”刺青大漢絕對是北方人,一口倒裝句爐火純青。
沈尋笑了笑,一邊關門一邊回道:“回老家。”
“回老家?”高中生顯然對這事兒很好奇,同時他也對沈尋手上的幾個畫筒很好奇,但出於對某隻小短腿的畏懼,他隻敢停在半條走廊外對沈尋探頭探腦。
沈尋看著好笑,隻覺得這樣活潑的小朋友帶得他都好像活潑了幾分:“是啊,我老家在西郊白靈山下不遠的周蔭村,最近我才知道我奶奶遺囑把那裡的老宅留給了我,所以我準備搬到老宅去。”
“沈畫家你是要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