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觀念(1 / 2)

走出動物世界 雪鳳凰 3783 字 8個月前

林皎告訴王美萱和鞠麗麗自己打算去相親的時候,兩人都大吃一驚。

“相親!?”王美萱瞪大眼睛,“你很急著結婚嗎?”

林皎想了想道:“算是比較迫切吧,我不太喜歡單身的日子。”

這是她的真心話,一個人的日子實在是太無聊了。於她而言,哪怕並不缺能夠一起逛街聚餐的朋友,但能夠朝夕相處的親密伴侶卻是無可替代的。

上輩子,她的空窗期就沒有超過一年的。

“不喜歡單身?”鞠麗麗驚訝道:“為什麼?”

林皎歎了口氣道:“你們就當我喜歡婚姻生活吧。”

她一直覺得自己的想法相較彆人是有些格格不入的,這並不單單是指和同齡人,便是跟那些年輕人也是如此。

和她同齡的人覺得她一次又一次再婚的行為過於離經叛道,覺得她自私自利不會為兒女著想,後輩們覺得談戀愛比結婚更棒,與其跳進婚姻的墳墓,還不如縱情享受戀愛的美好。

以上不管是哪一種觀點,林皎都不敢苟同。

她認為不論是誰活著都是為了自己而不會是為了彆人,哪怕那人是你的兒女也是如此,世上怎麼會有比自己更重要的存在?

至於談戀愛不結婚……得了吧,要林皎說那些年輕人就是傻。

隻要不結婚,愛得再怎麼轟轟烈烈,兩人從法律上來講就是陌生人,對方死了遺產都輪不到你繼承。真出點什麼意外,隻有傻眼的份。

——她一個外孫女,就跟男友談戀愛談了近二十年沒結婚,兩人除了缺少那張證,跟真的夫妻也沒兩樣了。長輩們催他們結婚,結果誰都不樂意。那孩子這麼說的:不結婚他媽就不是我婆婆,我去那邊就還是客人,我不用孝順誰也不用被刁難。兩人也不生孩子,覺得孩子影響他們的事業也影響他們的二人世界。結果可好,那男的移情彆戀喜歡上了另一個年輕女人,兩人鬨得驚天動地,都快打上官司的時候,那男的遭遇意外死了。然後就因為他偷偷跟那年輕女人領了證,遺產沒那孩子的份。明明那公司還是兩人一起創立的,但就因為少了一個名分,她人財兩失,後麵還因為那年輕女人拿著分遺產分到的股份入駐公司董事會,對著她指手畫腳,氣得她將自己名下的股份都拋售了。如此,愛情事業都沒了,花了好長時間才恢複過來。在之後人生雖然也有了起色,但當初的事卻成了一輩子的黑曆史。

為什麼談戀愛分手的比離婚的多得多?

有人或許覺得是因為大家對待婚姻比對待戀愛更慎重,這確實是一部分理由,但林皎更覺得,那是因為背叛婚姻比背叛戀情的代價大太多了。

林皎就認識這樣一個男人,談戀愛的時候那個浪啊,換女朋友的速度比人家衣服換季還要快。一結婚,人就安分下來了,雖然抽煙喝酒照舊,偶爾還會忍不住小賭一把,但卻再不敢在男女關係上亂搞了。

好多人都說那是浪子回頭金不換,長輩則說他以前那麼混是因為沒定性,男人都這樣一結婚就會好。

有人把這論調說到那男人麵前,那男人當下便拍著大腿道:“屁啊——才結婚一個月我老娘就重病,重症監護病房住了半個月,出院大半年躺床上,吃喝拉撒都是我老婆在管。我老婆儘心儘力,一年下來累得瘦了十來斤。我老娘好了之後,對我老婆跟親閨女似的,我敢在外麵亂來氣她們娘倆?如今我老婆又給我生了兒子,那胖小子真是我爸的心頭好,誰都趕不上大胖孫子在他心裡的地位。我要不潔身自好,那得眾叛親離。你們說我也沒啥真愛,真犯不著不是?”

林皎是個老派人,非常信奉一句話——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就是耍流氓。

所以,她談戀愛都是奔著結婚去的。

以林皎的觀念而言,結了婚照樣可以離婚,至少結婚狀態下,對方理所當然是屬於自己的,不論做什麼,都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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