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幫老爺們砸碎一切敵人的頭顱,無論是黃金氏族,雷電氏族,還是信奉聖光的蠻子,殺,統統殺光,殺殺殺殺殺殺!”
前方一名身高超過三臂,格外強壯的鼠民俘虜,忽然如瘋似魔地呐喊起來。
他拚命掙紮,不小心撞到了押送自己的牛頭人。
牛頭人自然巋然不動。
但俘虜尾巴上的血汙和淤泥,卻不小心蹭到了他的臉上。
或許是回到黑角城,心情比較放鬆的緣故,牛頭人竟然沒有惱怒,反而咧嘴笑起來。
“好,隻要你能挨過這一拳,就有資格成為我的仆兵!”
牛頭人用兩根手指擰斷了束縛鼠民俘虜的牛筋繩索,示意俘虜做好準備。
更多血蹄武士興致勃勃地圍攏上來,吆五喝六地再次下注。
“五步!”
“七步!”
“我看他不行,太瘦弱了,最多堅持三步!”
他們說著俘虜們聽不懂的話,甩出一串串用圖騰獸骸骨打磨而成的錢串子。
最強壯的鼠民俘虜深吸一口氣,雙目圓睜,胸膛像是風箱一樣鼓脹起來,變得如盾牌般堅固。
他硬憋著一口氣,已經說不出話,隻能用眼神示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牛頭人:“來吧!”
牛頭人噴了個響鼻。
也不蓄力,鬆鬆垮垮,隨手一拳,貌似輕飄飄落到鼠民俘虜的胸口。
鼠民俘虜先是滿臉震驚,沒想到這一拳會這麼不痛不癢。
隨即欣喜若狂,認定自己已經成為黑角城和血蹄大軍的一員。
他轉過身,張開雙臂,朝葉子等俘虜們走來。
一步,兩步。
“光榮啊,血蹄——”
剛剛跨出第三步,話才說了半截,這個鼠民俘虜的胸膛就繼續膨脹。
伴隨“劈劈啪啪”的骨骼爆裂聲,他的上半身就像火山爆發般,整個兒炸裂開來,鮮血和稀爛如泥的內臟,染紅了七八臂範圍內的大地。
血蹄武士們沒想到這家夥如此沒用,竟然連三步都沒堅持住,輸個精光的家夥,紛紛朝仍舊戳著的半截殘屍,喝起倒彩來。
“笨蛋,想活著加入血蹄氏族,可沒這麼容易。”
葉子身後的夥伴,小聲嘀咕起來。
他告訴葉子,現在戰爭還沒完全爆發,五大氏族仍在招兵買馬和磨刀霍霍,是不需要那麼多鼠民來充當炮灰的。
鼠民被“征召”到黑角城,主要是來打鐵、挖礦,築路,修城,運糧,承擔最辛苦的勞作。
按照以往榮耀紀元的經驗,一百個鼠民,至少有七十個會在戰爭準備階段,活活累死。
但“累死”這麼不光彩的死法,是不可能有資格,被賜予氏族之血的。
“無論打鐵、挖礦還是修橋鋪路,都不可能加入血蹄氏族。”
夥伴說,“我們想要擺脫鼠民的身份,隻有一條路——進入角鬥場!
“雖然我們沒資格成為真正的角鬥士,頂多隻是角鬥場上的消耗品,是最尊貴的角鬥士們,上演華麗戰鬥之前,消磨時間的玩具。
“但至少,我們有機會得到鍛煉,參加戰鬥,有那麼一星半點的希望,變強,變強,不斷變強。
“就算我們無法在一場‘遊戲’中,弄傷角鬥士,但隻要在角鬥士的強大攻勢下,支撐一段時間,就有可能獲得某一名觀眾的青睞,成為他的仆兵,加入血蹄氏族了!”
葉子心中一動。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想加入血蹄氏族。
熊熊燃燒的棚屋,媽媽一聲不吭在烈焰中扭曲;哥哥淩空旋轉,重重落地;還有安嘉錯綜複雜的眼神。
和威風凜凜的血蹄大軍,氣勢恢宏的黑角城。
這兩副畫麵嚴絲合縫地重疊在一起,令少年看不清自己的命運和心意。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無論是否加入血蹄氏族。
他都渴望變強。
無所不用其極,願意付出一切代價,不計任何後果地變強。
變得比所有鼠民都強。
變得比包括蠻象人在內的所有血蹄武士都強。
變得比黃金氏族,體內蘊藏著足足九副圖騰的圖蘭之王更強。
然後,他要用最殘暴的方式,殺死斷角牛頭武士。
以及那天出現在半山村的每一名血蹄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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