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3.4新發)(1 / 2)

恍惚間,梁寶珍看著眼前的畫麵和文字,直往自己腦袋裡湧,攪得她頭痛。

上頭說,梁寶珍身處一本年代文,書中男主是陳思明的哥哥,而被見色起意的陳思明娶回家的自己是書中一個不起眼的炮灰女配。

陳思明為人虛偽,婚前偷偷摸摸和不同女同誌有作風問題,婚後逐漸暴露本性,不僅依然在外偷情,甚至還對自己對手家暴。

腦海中,事業有成的陳思明擲地有聲,一遍遍重複。

“寶珍,你還出去工作乾什麼?國棉廠工作名額是多,你也沒必要出去辛苦,就待家裡享福。”

“我出去花天酒地?你也不看看是給你的錢?”

“離婚?你要和我離婚,你爸媽傷不傷心?你們梁家丟人不?以後在村裡怎麼抬起頭做人,這事兒你要是鬨大了,你們梁家也落不著好,你也不想你爸媽你哥你姐你妹出什麼事兒吧...你信我最後一回,我肯定不出去亂搞了。”

直到最後...梁寶珍隱忍蟄伏,偷偷收集了陳思明貪汙受賄的證據,準備上交時,書中男主,也就是陳思明親哥憑借強大的主角光環將她的證據沒收,又為了襯托男主的真善美,他阻止了陳思明對梁寶珍的報複,讓二人離婚。

長達百萬字的裡,最後隻有一句話介紹自己的餘生:

人到中年,梁寶珍倒是遇到個良配,一起恩愛度過了後半輩子。隻是二人遺憾,相識太晚,早年本來也有機會相親見麵,奈何就差了一天。

那些畫麵太真實,話語也真實,好像真的是這樣,梁寶珍覺得自己快速見證了自己嫁給陳思明後的一生。

梁寶珍以前讀書的時候看過一些,也看過故事會,上頭有惹人羨慕的主角,多是慷慨激昂的戰鬥,所以自己居然也是一本的配角?

一切都顯得很離奇,可最近自己被夢困擾,興許早有暗示?

自認為不是這麼能受委屈的人,梁寶珍更多的是旁觀了一切,有些疑惑也有些感同身受。

至於董佳燕,書中寫道她一直嫉妒自己,在離婚後還特意過來嘲諷一番,說自己守不住發達的陳思明,沒有本事。

所以現在她提前和陳思明勾搭上了?想要代替自己嫁到陳家?

聯想到她特意讓自己買十點的絲巾,又恰好出現在附近讓自己看到,一切似乎太過巧合。

“寶珍,寶珍!”宋春花見閨女怔怔看著前方,不知道想著什麼,“彆怕,這種人咱們不嫁了,幸好這回發現了,要是結婚後發現才是出大事兒。”

“媽,我沒事兒。”再看向陳思明,梁寶珍眼神清明,更多了幾分厭惡,不管是現在被捉個正著,還是像那書中所說,陳思明都是個徹頭徹尾的人渣。

現場鬨哄哄,陳思明看著對象梁寶珍擠過去說話,這事兒還得她幫自己,隻要對象作證,那一切都是個誤會。

“寶珍,你相信我!都是誤會。”

梁寶珍使出力氣扇了陳思明一耳光,不管是為書中的故事還是為現在的自己。

“沒想到你是這種人,這些話留著跟革委會的人說吧。”

革委會的人很快就到了,街上群眾舉報有人亂搞男女關係,自然是要重視的。

陳思明和董佳燕都被帶走,另外宋春花和梁寶珍也跟著去了。

熱鬨散去,洪三兒還有些意猶未儘,恨不得攆上去看看,不過身邊的許盛傑像是不太關心,“兄弟,這回你可出氣了。”

許盛傑搖搖頭,對這些人的恩怨情仇沒什麼興趣,剛剛看著一個背對著自己的姑娘扇了陳思明一耳光,倒覺得解氣。

不過他還是更關心賺錢,“你那尿素褲銷沒有?”

聲音沉沉,隻有兩個人能聽到,洪三兒一說起錢立馬來了精神,“賣了賣了...一條褲子十塊錢賣的。”

兩人說著話往外走,洪三兒一人嘰裡呱啦個不停,“你怎麼去的尿素袋上的字兒啊?我看彆人染色的都染不掉,咱們那褲子真是幾乎看不出來。”

越是看不出來,越是有人搶著要,那可就是一條沒有瑕疵的褲子了。

“行了,你快回廠裡。”

“你不回去?”

許盛傑搖搖頭,想起今天早上出門前奶奶說的,做媒的嬸娘要上門,給他相看對象。

“那你快回去,早點找個媳婦兒定下來,我可聽說現在女流氓也有的,你長得這麼俊,小心被女流氓看上,到時候賴上你!”

洪三兒越說越沒邊,把許盛傑說得又加快了幾分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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