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終於跑了起來,白展看著那車上的一堆步槍根本就無感。
說實話他不喜歡槍,若不是為了保命計,他根本就不會碰槍。
他打小就喜歡那種小巧的偷機取巧到極致的活兒,他既有這方麵的愛好又有這方麵的天賦,那發展到了極致可不就成了賊!
不過,白展對槍無感卻是對身邊的兩個人很感興趣。
而這兩個人那自然是商震和那個年輕漂亮的女子。
白展闖蕩江湖也有年月,自忖那也是見多識廣之人,可是他卻也沒有見過如此漂亮的女子。
以他的閱曆,可以確定這個女子那絕對是大家閨秀,或者說是社會名媛也不為過。
不過白展對商震的好奇卻又超過了對這女子的好奇。
這男人都是各有所好的。
有的男人天生本份就喜歡平淡的過日子,與糟糠之妻相守平淡到老也就可以了。
有的男人好色,縱使“色”字頭上一把刀,卻也堅信“牡丹花下死,做死也風流”。
有的男人好賭成性,家趁萬貫那也都能給你敗禍光了。
而白展所好,就是一個“偷”字,可你若說他偷了錢固然也揮霍享受,可更多的時候他偷了錢卻隻是怡然自樂,所以他自號雅賊,
對於女人白展那是不感興趣的,都說那女子心靈手巧,可是在他看來就是那擅長女紅的女子卻哪有他心靈手巧?
而現在他好奇的則是,難道商震也是好色之人?
有一回和商震手下的那幫老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可是聽人家說了,比如說虎柱子,說原來是有一個女學生喜歡商震了的,可是不知道怎麼的卻是被錢串兒給撬了去!
對此白展那真是象個兔子似的豎著耳朵聽啊!
主動打聽的事他是不乾的,他自忖自己和這幫大頭兵不熟,自己要是表現得好奇心太重,人家再把自己胖揍一頓那可就犯不上了,現在他還對憲兵們折磨自己時的慘痛記憶猶新呢!
可是,他再聽時,虎柱子就被其他老兵給訓了,那商震是他們的頭,敢在背後嚼商震的舌頭那豈不是找揍?
白展也算是江湖之人,江湖之人講什麼?固然講盜亦有道,卻也講朋友妻不可欺啊!
這手下的士兵把長官的媳婦給撬跑了,甚至極有可能給睡了,這真是叔可忍嬸不可忍的事情,那商震怎麼就跟沒事兒人似的呢?
難道現在商震看這個女子長得極是美貌就動心了?才演了這麼一出英雄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