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把手表重新戴在左手腕上,金表、黑帶、皓腕,彆提多好看了。
雖然表盤金燦燦的,但一點都不顯得張揚。
越看越喜歡。
就是怕當街被搶。
仇富,自古以來就存在某些心裡不平衡的人心中。
李星星笑嘻嘻地道:“我出門時,就用一條棉布手帕紮住手腕,金表藏在其中,這樣外人就看不見了。”
她可真是個小機靈鬼兒!
夏明星聽了,衝她豎起大拇指,“好主意!”
李星星得意洋洋,想了想,說道:“你等我一會兒啊!”
出了廚房,回到大廳,李星星拿起夏明星裝飯菜的挎包,把幾個飯盒掏出來,跟李秀紅說道:“我樓上還有自己從滬上帶回來的東西,給夏同誌裝點兒。”
“應該的。”
剛說完,李秀紅就注意到她腕上的小金表,立刻叫住她,“星星,哪來的?”
李星星低頭看了看,舉起手對她笑道:“夏同誌送給我的,是不是很好看?我有了這塊手表,以前買的英納格就給您用吧!我先上去給他拿東西。”
蹬蹬蹬,直奔樓上進臥室。
稍稍考慮幾秒鐘,李星星從隨身批發超市裡翻出兩聽麥乳精、兩大包大白兔奶糖、幾斤紅糖、一包紅棗和一塊二斤重的臘肉。
撕掉一些不符合年代的塑料包裝,用油紙包好,裝進挎包裡。
見挎包仍有空間,李星星又用小布袋裝了點花生米塞進去。
拎到廚房交給夏明星,李星星道:“給你戰友寄過去,補補身子,也是我的一片心意。”
“星星,你可太好了!”夏明星心中的感動又多了幾分。
李星星笑眯眯地道:“所以你要對我更好一點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