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自認為是明理懂事的女朋友,聞言說道:“小夏哥,你有什麼事就直接開口,我們之間還那麼客氣乾嘛?”
太客氣,就不像談戀愛了。
夏明星果斷直言:“星星,我想結婚。”
李星星呆:“啊?”
結婚?
現在?
她、她才十八歲呀。
夏明星眼裡滿是溫柔,“結婚了,我們可以提前去滬上租個房子,或者我找工作單位給我們分配一個職工宿舍,住在一起,更方便我照顧你,而且名正言順,外人挑不出毛病,不會因為我們未婚一塊逛街就說我們耍流氓。”
繼續給李星星分析結婚後的好處:“結婚了,工資全部上交,生活無憂。”
頓了頓,再繼續:“結婚了,你的衣服鞋襪全由我來洗,家務全部歸我。”
見李星星眸光閃動,夏明星再接再厲:“結婚了,我可以順利擺脫老光棍的外號。星星,如果等你畢業後我們再結婚,我就要再打四年乃至於六七年的光棍,太可憐了。我對你那麼好,你就不心疼心疼我嗎?心疼一點點就好。”
李星星小聲道:“你沒求婚呢!”
沒求婚,怎麼答應啊?
求婚,就算沒有鮮花戒指,也得有個態度吧?
夏明星愣了下,隨即便現出一片狂喜之色,馬上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絲絨小戒指盒,單膝跪地,“李星星同誌,求你嫁給我!”
說話間,以拇指推開盒蓋,露出一枚戒指。
明亮的陽光從窗戶斜射而入,照在血紅的戒指主石上麵,閃耀出奪目的光彩。
是一枚紅寶石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