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輩子的發展出現巨大差異,林嵐不知道勖家會不會依舊對李星星下手,上輩子就聽說鬨得很大,公婆甚至不遠千裡地趕去滬上等消息,幾個月沒著家。
所以,她沒有提醒李星星和夏明星一聲的義務。
畢竟,通訊不方便,不是嗎?
六十年代真是太落後了,電話不普及,信件又慢,更沒有大哥大、傳呼機和手機。
林嵐不承認自己嫉恨李星星的好命!
真是一輩子活在幸福當中。
長輩疼她一輩子就算了,夏明星居然也把她當孩子似的寵著,隻要他在家,從不讓李星星洗衣做飯,盛飯都怕燙著她,一雙手養得細皮嫩肉,每年的結婚紀念日兩口子要大肆慶祝一番,五六十歲的時候跟年輕時一樣甜蜜,天天眉來眼去打情罵俏得讓晚輩大呼酸倒牙!
李星星喜歡旗袍配翡翠,夏明星每次帶她到滬上都會找老裁縫給她量體裁衣,用最好的絲綢,請最好的繡娘,再加上老裁縫手工縫製,每一件都獨一無二。
據說,李星星衣櫃裡光是類似的旗袍就高達三千件!
最讓林嵐氣憤的是,他們結婚三十八周年時,正逢大洪水,竟然以夫妻倆的名義向災區捐贈三億八千萬物資作為結婚禮物!
三億八千萬啊!
都是夏明啟辛辛苦苦掙的錢,說捐就捐了。
活該被勖家人找麻煩!
林嵐咬著手帕暗下詛咒,真希望她一命嗚呼。
趙海雲卻不給她機會,製止李星星想出門遊玩的想法:“雖說有小夏陪著你,但你爸安排的人以工作人員身份跟出來的,無法伴隨你們左右,在勖家的地盤咱們還是小心為上。彆看他們表麵上是大善人,那不過是行事手段好蒙蔽大眾罷了,私底下什麼醃臢事沒做過?”
勖家沒在解放後的第一時間被掃黑除惡,趙海雲一點都不奇怪。
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