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奶奶一聽有道理,房子多了總不會是壞的。
中介一聽趕忙道:“這多了四間房,可不夠二十二兩的。”
顧奶奶道:“我們還要買一個丫頭。”
中介道:“不行不行,這還是不行。”
顧奶奶:“這生意也不是第一次,將來還有機會。”
中介:“……”
顧奶奶:“……”
兩人討價還價了一番,終於以二十三兩的價錢成交房屋,在原房屋的基礎上,再造四間房子,四間房子不需要大,長兩米半、寬兩米就好,也就是每個房間五個平方,二樓的樓梯做在旁邊,這樣還不會影響院子的使用麵積。
其實五個平方的房間麵積也夠了,放下一張一米的床,再放一個小桌子小衣櫃什麼的,剛剛好。
房子的事情解決了,祖孫倆又去買了下人。
象國的人口買賣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點:父母可以買賣子女,但爺爺奶奶、叔叔嬸嬸卻不可以。
第二點:主人家可以買賣死契的仆人,但活契的不可以。
第三點:罪及仆人,但罪不至死。如果主人家犯罪的,而仆人沒有犯罪的,仆人則由朝廷官牙接收,是死契的還是死契,是活契的可以提前贖身。但如果仆人同樣犯罪的,按罪行論罪。
回到牙行,中介把買賣的人都叫了出來:“老太太您看,你們可以買走的下人都在這裡了,小廝、婢女、老頭子、婆子都有。您看想要什麼樣的?”
人雖然都叫出來了,但是卻不多。畢竟鎮上說大還真不大,所以分配下來的人比較少,不然官牙把人分配下來,到時候賣不掉,這不是要地方牙行養著嗎?
顧奶奶一眼看去,視線停在了小丫頭的身上,排在最後幾個瘦瘦的小丫頭在她看來很合適。孫女才十三歲,下人買來伺候她的,自然要同她一般的年紀。故而顧奶奶問:“乖寶啊,你看這兩個小丫頭怎麼樣?”
顧靈想了想,一派天真的問:“奶奶,這些人以前都是乾什麼的啊?萬一他們以前都是不好的怎麼辦?如果好的,怎麼會被賣掉呢?”
顧奶奶一聽,心裡有了想法:“兄弟啊,這些個人能給我們介紹一下嗎?”
中介剛剛做成了房子的買賣,覺得這老太太也算是利落爽快的人,一般人買房子要三看四看好幾回的,像老太太這樣當場就定下的,一年到頭也碰不見幾個,所以他對老太太的印象好事挺好的,再說了,老太太的孫女要進私塾了,現在又在鎮上買了房子,說不得以後嫁的男人好呢?由此,中介的態度比剛才更加的好了,他一一介紹了這些人的來曆。
當顧靈聽到其中一個叫杜嬤嬤的婆子時候,她一愣。原因無他,這個杜嬤嬤她記得,是第一世中,原主和小地主訂婚之後,顧奶奶為原主買來的婆子,這個婆子跟著原主去了小地主家,是原主的管家嬤嬤。
原主明年十四歲,在明年年後元宵節看花燈的時候,和出來看花燈的小地主認識了,於是小地主對她一見鐘情,接著兩人定親了。
因小地主家條件好,顧奶奶想給原主硬一點的底氣,多準備嫁妝,所以把念頭打在了大房三個女兒的身上。女主顧蘭明年十六,象國女子必須在十六之前就定親,所以顧蘭就被顧奶奶因為中意的聘金給許出去了,接著是顧小蘭、顧二蘭。
那個時候,顧奶奶給原主買下人,是衝著原主結婚要管事嬤嬤去的,所以看重了因為主家犯罪而被朝廷轉賣的杜嬤嬤,杜嬤嬤之前是在官家做事情的,官家犯了罪,罪及仆從但是杜嬤嬤自己沒犯罪,所以杜嬤嬤由朝廷做主發賣。
顧奶奶覺得這樣在官家做過事的人有見識,很適合當管事嬤嬤。事實上,杜嬤嬤不能說多厲害,但是官家出來的人,就是在小地主家當管家也是搓搓有餘的,所以她跟著原主出嫁之後,把原主照顧的很好。
但是今生,顧靈還沒說親,不需要管事嬤嬤,顧奶奶找下人就是為了陪著孫女的,當然看中的是小丫頭了。
可顧靈不怎麼想。她拉了拉顧奶奶:“奶奶,我要這位杜嬤嬤。”
顧奶奶一愣,不解的看著孫女。小姑娘不是喜歡小丫頭的嗎?怎麼要個婆子?雖然說是婆子,但是杜嬤嬤的年紀卻比顧奶奶小,約莫四十來歲。隻不過杜嬤嬤現在的狀態不太好,看上去很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