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錢大富也舍不得老派人出來,他手下人是多,但機靈得不多。況且,他正是事業擴張的時候,確實沒必要在這些小事兒上花費太多的人力精力。
“你堂弟啊?噢噢,就是以前那個客棧掌櫃的,我知道。那就他吧,幫我轉告他,要是他乾得好,回頭等學堂開辦起來了,讓他全權負責。他那個老娘還有媳婦,也可以給學生們做個飯啥的。不是說那邊空屋多嗎?撥兩間出來給他們家住,回頭要是他家小孩子想念書,也正好嘛!隻要他乾得好,這都不是事兒!”
錢大富今晚是不走的,他得明個兒一早跟凶宅的主人一起去縣城辦事。
安父就去酒樓定了一桌,喊了他堂弟過來,正好跟未來的老板吃一頓,了解情況,聯絡感情。
他這想法相當不錯,反正喝到最後,錢大富已經跟安堂叔稱兄道弟的,結果一轉頭就喊了安父叫爹。
那畫麵太美了,叫人有些不忍直視。
……
接下來的一段日子裡,安堂叔可算是忙活開了。
當然,安父也沒有閒著,主要是餘家那邊又搞事了,他們家還想再出個秀才,而恰好再過一陣子就又是童生試的考試了。
出秀才有個大前提,因為童生試一共有三場,不出意外的話,是每年的二月、五月和八月。最穩妥的做法,肯定是提前庇佑,讓某個人一口氣順溜的通過三場考試。
但餘家其他人不乾。
從二月一直考到八月呢,那得耽擱多長時間呢?萬一這期間老爺子一個沒忍住提前投胎轉世了呢?這其中,又以餘耀宗抗議得最為厲害。
他當初就想讓安父先保佑他考上舉人,但被族人阻止了,因為下次科舉距離當時還有足足三年整。可問題是,他倒是願意等上三年,但老爺子願不願意等呢?
說白了,這就是賭運氣。
那他能賭運氣,彆人為什麼不能呢?
最終,餘家那邊秉持著少數服從多數的想法,決定等到八月裡再去請安父過來。
但眼瞅著五月的考試即將到來,還是有人忍不住了。
跟其他人再三商量後,大家決定退一步。
大概的意思就是,五月份的考試可以求庇佑,但考上後,就要換個庇佑了。也就是說,隻能求通過童生試的第二場考試,也就是府試,而非直接求考上秀才。
這麼一來,既不用耽擱其他人,還能儘可能的付出小一些的代價。
顯然,這個說法得到了安父的認可。
儘管他內心裡覺得餘家人腦子都不太好,但當初的庇佑套餐是他提出來的,餘家人也確實是分幾次結清了全部的款項。另外,哪怕他當時也提過有些庇佑他不會幫著求的,比如殺人放火作惡等等,但他沒說不能隻求通過府試。
做生意要講誠信,哪怕是對傻子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也因此,五月裡他要往餘家老爺子的墳頭跑兩次,一次是給某個笨蛋求順利通過府試,另一次是啥庇佑還沒說好,但隻要等府試成績出來後,他們就要改。
安父認了。
他覺得,再苦還能有餘老爺子苦?
還真彆說,是有的。
縣太爺啊!
那位才是今年夏天最忙活的人。
又要捉拿案犯歸案,又要負責審訊破案,還要寫申請報表向上頭時事彙報情況,以及對於那些罪名不是很重的案犯進行判刑。
本朝是有秋後處斬的規矩,但前提是死刑犯才需要秋後處斬,如果是罪行特彆嚴重的,那就另當彆論。可如果並沒有嚴重到要判死刑,那就無所謂什麼時候判決了。
像王家的那些女眷和孩子們,不管他們享受了家族給予的多少好處,隻要是完全不知情的,那就肯定夠不上死刑。
而那些人,就需要縣太爺挨個兒的審理判決了。
他首先判的是王老太爺。
從調查到的真相來看,這位老人家確實不曾參與到這些事情裡。王老爺是在徹底的執掌家業後,才慢慢走了歪路,搞出了眼下這些事情來。
但縣太爺篤篤定的表示,古人雲,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很湊巧的是,王老爺的爹和老師是同一人,當然他也有啟蒙老師,但總得來說,他是他親爹一手帶出來的。
那就沒事兒了,開揍!
可憐王老太爺都七十歲的人了,硬是被拖到菜市口,在衙役們敲鑼打鼓的招呼下,當著縣城裡諸多看熱鬨的百姓麵,愣是被責打了八十大板。
對了,縣太爺覺得一口氣打八十大板,跟直接打死沒差彆了。所以,他特彆善良的選擇分期付款。
單次打十大板,打完拉回去休息,還有專人給老太爺上藥。擱了三天後,繼續開打,一直到打完為止。
對於這一番做法,錢大富真心誠意的表示,論缺德,他著實不是縣太爺的對手。
但老百姓們很高興啊,他們覺得沒毛病,你兒子孫子害得那麼多人家丟了孩子,有不少人家還死了人,或者孩子至今未曾找回來。那你這個當爹的,挨幾下板子怎麼了?換成那些丟了孩子一直沒找回來的,他們寧可挨板子也想要孩子回家。
尤其是,隻不過打十下……
再善良的老百姓都沒辦法同情他,紛紛表示縣太爺真是個心地善良的好人。
王老太太倒是沒挨打,但她也不好受,因為縣太爺後來想想,還要派專人照顧挨打的王老太爺,仿佛有些劃不來。他大手一揮,決定縣衙門出藥,至於熬藥喂藥敷藥,還有類似於擦洗身子等等活兒,就交給老太太了。
要知道,王老太太出身也不差,她打小就是丫鬟伺候著長大的,活了大半輩子就沒乾過伺候人的活兒。哪怕她婆婆還在世時,最多也就是吃飯時讓她站在旁邊布菜,再不就端個茶拿個點心之類的活兒。
可眼下,她要給動彈不得的老爺子擦身……
苦啊,這日子過得可真是夠苦的了。
其實這都是看在他們年邁的份上了,換成王家其他人,縣太爺就沒這麼好的脾氣了。
王家的兩個兒媳婦,在確定不曾參與這些事情後,仍然被判了五年牢獄之災。但其實,這五年她們並不是待在大牢裡的,而是要出去做事的。至於具體做什麼,就看當地缺什麼了。
洛江縣啊,最缺的就是碼頭上的苦力,其次就是跟船的人了。
但這兩個活兒都不適合她們。
猶豫再三後,縣太爺打發這兩人去了當地的秦樓楚館,當然不是讓她們賣身,而是讓她們去伺候賣身的人。更確切的說,就是去那邊給人家洗衣裳、倒夜壺等等。
從富家太太淪落到這份上了,也是夠了。
眼看著縣太爺的處罰如此不近人情,甚至明顯是帶著侮辱性質的,王家幾位未出嫁的小姐們哭成了淚人。
王老爺兒女眾多,兩個兒子是嫡出的,另外還有個多年前就已經嫁人的嫡女,但在事發後被婆家休棄了,但本人並未回到娘家,而是直接在婆家當地削發為尼了。
考慮到那人出嫁都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縣太爺認為跟此事無關,就沒深究。但其他兒女就沒那麼好運氣了。
最慘的就是妾生的幾個兒女了,既沒參與此事,但又沒辦法徹底摘出去,尤其他們之中多半都是十幾歲了,又不能像未滿十歲的孩童那樣直接被免罪。
於是乎,他們夜夜啼哭,對未來充滿了絕望。
但其實縣太爺還真沒下狠手,當然這個標準是他自己定下的,他一直覺得自己十分善良來著。
不信你去問問洛江縣的老百姓,他們也誇縣太爺善良呢。
隻這般,善良的縣太爺決定將十歲以上但未滿十五歲、且確定未曾參與其中的王家子嗣,統統處以三年的刑罰。不過,考慮到縣城裡的老百姓十分痛恨王家,為了確保他們的安慰,縣太爺大筆一揮,把他們發配去了煤山上挖煤。
而十五歲以上,但確實沒參與的,則是判了五年,也一樣去了煤山。
據說,棒槌聽到了這個處罰後,高興得一蹦三尺高。
但這裡麵還有一些未出嫁的女眷,她們既不能像王家兩位少夫人那樣去秦樓楚館洗衣裳倒夜壺,也不能去煤山挖煤,兩邊都不太適合……
就在縣太爺猶豫之際,其中一人勇敢的向縣太爺提出,她想賣身。
這個想法真的非常有創意。
最早,縣太爺也是這麼打算的。因為仔細想想,王老爺賣了彆人家的孩子,然後他自己的孩子也被賣了,多爽呢!
但最終,他否了這個想法。
就是感覺太缺德了,犯不上。
可王家女眷不這麼想。
這主要是,她們都是妾生女,眼看著自己的娘就是賣身的,但在王家出事之前,她們的日子過得很好,雖然是要去太太跟前伺候著,但做的無非就是端茶遞水之類的事情。平日裡的吃喝用度都不是小門小戶能比的,跟前還有丫鬟伺候著,每月都有月錢拿,每季都能添新衣裳。
怎麼就不好了?
縣太爺出身不錯,他雖然不是長房長孫,但也是嫡出的,本身就很瞧不上庶出,更彆提這種自甘墮落的。
既然對方一再要求,那答應又如何?
於是,六月初縣衙門就傳出了消息來,準備在菜市場公開賣人。賣的還不止王家未出閣的女眷,還包括了之前已經被判決去挖煤的一些男丁。
他們也是心甘情願被賣的,哪怕明知道挖煤隻需要三年或者五年,之後他們就可以重獲自由,但自由了又如何?沒錢沒房沒有家族作為倚靠,與其熬完刑期後流落街頭,還不如賣身為奴,起碼有地方住。
儘管縣太爺完全不理解這些人的想法,但他覺得這可以接受。
條件是,直接入奴籍,終身不可更改。
要知道在本朝,賣身契也是有年限的,多半都是幾年或者十年光景,賣終身的肯定有,但不多。而奴籍按理說是可以改成良籍的,隻要主家願意放人,無法更改戶籍的是賤籍。
縣太爺的意思是,要麼老實服刑,要麼就簽下終身不變的奴籍,而且必須限定這輩子都無法離開洛江縣境內,一旦離開視為逃奴。
可哪怕這樣,他們也願意。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那還有啥好說的?
不過,縣太爺還是搞了個騷操作,這次沒折騰那些人,而是在賣人的當天,特地將王老爺父子仨提溜了過來,讓他們親眼看看,自家人脖子後頭插著稻草,跟牲口一樣站在那裡,任由彆人無禮的上下打量,甚至檢查牙口。
王老爺父子三人是什麼心情,咱們就不得而知了。
但反正,錢大富是非常開心的。
該!姓王的你也有今天!!
作者有話要說:7700呢,作者正在努力粗長!
紅包發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