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滅門慘案了,可想而知死亡人數肯定不少。
然而,即便早就有了心理準備,在得知具體的數字時,安父還是被唬了一大跳。
一共是一百三十六人。
其中,不滿十歲的幼兒就有十二人。
這還是因為在古代,十歲是一個坎兒,超過十歲的人家不叫幼兒,而是覺得那就是個半大少年或者少女了。也因此,如果是按照安父對於孩子的劃分,那麼孩子的數目還會再翻一倍。
至於死因,則各有不同。
有中了毒而死的,也有死於明顯外傷的,還有窒息的,以及有近一半的人都是死因不明的。
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放在這年頭卻是挺正常的。
本朝雖然也有仵作這個職業,可很多時候仵作並不能發揮太大的作用,尤其是……
次日一早,安父看著眼前的廢墟,陷入了沉思之中。
老文吏在他身邊歎氣:“當年,是附近人家養的狗突然開始叫喚,其他人跑出來一看,才發現這裡燃起了熊熊烈火。那時正是秋日裡,氣候乾燥夜裡還有風,房舍又都是木製的,根本就沒法滅火。聽說,那火燒了一整夜,還是天亮後,大家夥一起幫忙,才堪堪將火撲滅。”
也有可能是把能燒的東西都燒得差不多了,火勢也就自然而然的小了下去。
因為事情發生在十年前,饒是老文吏提前做了不少功課,那也沒辦法完全複原當時的情況。
事實上,讓他接手這事兒還是因為他當時就在官衙門之中,案子發生時,也是他負責記錄的。
據老文吏所說,當時很多人已經被燒成了焦炭,麵目全非,完全分不清楚誰是誰。這部分人的死因根本就沒辦法準確判斷,而其他一些因為各種各樣的緣故,保存得稍微好一些的,則由府城派來的仵作一一檢查,但仍然是以經驗推算為多。
也就是說,出錯率非常高。
“這個案子最詭異的地方是,起火當夜沒有一個人聽到這裡發出慘叫聲。”老文吏眉頭緊鎖,指了指附近的民居,“其實當年,這兒附近還是有幾戶人家的,隻是後來出了這個事兒後,那些人才陸續搬走的。按理說,不應該什麼都聽不到。”
眼見老文吏還在從破案的角度看問題,安父趕緊製止他:“已經十年了,就算當初可能留下一些線索,放在如今,不可能了,什麼都不可能留下來了。”
“可是……”
“我不是被邀請過來破案的,我是來找墳頭的。你直接告訴我,當年的那些人被埋在哪裡了。”
老文吏麵露難色,最終猶豫著指了指廢墟。
安父一臉的茫然:“啥意思?不是,你們把受害者都埋在了案發現場?”
這個操作,著實是有些出人意料。
但這就是事實,也是為什麼老文吏一大清早就把安父往案發現場帶的原因。
被滅門的這家人其實並不是什麼特彆富貴的人家,他們家的人多純粹就是因為能生,且遵守父母在不分家的習俗。
在這個案子裡,最年長的死者已經九十八歲了,據說生養了十幾個孩子,當然女兒肯定都出嫁了,而留在身邊的兒子又分成了八房。之後,兒子生孫子,孫子又生娶妻生子……
這年頭成親生子的年歲都很早,據說在案發之時,這家人已經是六世同堂了。
而按照家境來說,不算富貴但也確實不窮,放在梁曲縣就是典型的中等人家。
“主要是沒人收屍,他們一家子都沒了,倒是有幾個遠親,還有姻親什麼的,但這事兒太嚇人,反正到最後是官府出麵辦的後事。當時的縣太爺還因為這個事兒,被上頭記了一筆,還未滿任期就一病不起,後來好像是病逝了……”
老文吏很努力的解釋了,總結一下就是,因為某些客觀的原因,不得不把人埋在了案發現場。
安父無言以對。
“不對,還有其他人!”老文吏突然想起來了,“這家人當時雇傭了幾個仆婦幫著做事,三個還是幾個來著,後來被各自的家人帶走了。還有就是,有兩個客人正好暫住甄家……”
老文吏還在絮絮叨叨的說著,安父已經走向了廢墟,目光落在了早已破敗不堪的殘垣斷壁。
很快,他就發現了位於廢墟之中的墳地。
可能是因為辦後事的人不夠儘心,或者乾脆就是這麼多年來無人祭拜,墳地裡亂糟糟的不說,很多墓碑都已經倒了,甚至有些地方連墳包都塌了。
作者有話要說:我懺悔,我有罪QAQ
一寫到滅門慘案我就忍不住想到……emmmmm
臨時給他們改了個姓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