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盼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有一個幾乎等同於是陌生人的人,在第一次正式見麵的時候,就一語道破她內心深處的想法。
她多少有些意外,但並未表現出來,語氣一如之前的漫不經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個小時,你又不是時時刻刻守在這裡,怎麼能就這麼肯定我沒來過,而且還是六年沒來過?”
……她總是能輕易的點出關鍵。
餘琛忽然有些走神。
他第一聽到奚盼這個名字,是從餘宵的口中。
那是夏天的一個夜晚,少年餘琛穿著睡衣,躺在陽台上,靜靜看著頭頂璀璨的星空,思緒飄到不知何方。
忽然一陣粗暴的敲門聲響起,片刻後房間門被人推開,略顯急促的腳步聲徑直朝著陽台過來,接著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現在視線範圍裡,是餘宵,他一臉糾結又苦惱的表情,一屁股在旁邊坐下,將手裡的東西遞到餘琛麵前——
一張寫滿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紙,還帶著淡淡的香味。
“小琛,江湖救急!”餘宵喊完,也不等餘琛說話,劈裡啪啦一通話,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
概括一下,就是餘宵喜歡上了學校裡一個女生,然後給人家寫情書,而為了兼顧逼格與浪漫,他選了一門外語來寫,但他本身是三腳貓的水平,雖然表麵上洋洋灑灑寫了滿篇,其實經不起深究。
但這其實不重要,畢竟大多數情況下,女孩子收到情書後,回不回應、怎麼回應,主要取決於遞情書那個人本身,而情書隻是輔助道具。
沒想到餘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個奇葩——
她把餘宵的情書,當做語文病句改錯題,專門用了紅色的筆,從第一行開始,逐字逐句的把問題給他圈出來,並附上修改建議。
她的字很好看,秀氣之餘,又帶著一種隨性不羈。
但這掩蓋不了她的奇葩行徑。
一般男生要是遇上這種情況,估計會覺得她是在嘲諷自己,自尊心受不了。可餘宵也是個奇葩,他不僅完全不介意,還特意拿著被修改得麵目全非的情書來找自家弟弟求助。
“小琛,你一定可以幫哥哥我寫出一篇足以打動奚盼的情書的,對吧?畢竟你從小就很聰明!”餘宵說。
餘琛:“……”
聰明跟會寫情書完全是的兩回事,風馬牛不相及!
而且你追人讓我寫情書是幾個意思?
不過餘琛最後還是幫餘宵寫了情書,他寫在信紙背後,餘宵拿回去自己謄抄了一遍。
從小到大被女孩子排著隊表白,但本身沒有任何戀愛經驗,餘琛對自己寫情書的水平沒有自信,但至少他能保證不會有語法上的錯誤,這一點就比餘宵強了。
然而很快,餘琛就在餘宵拿回來的情書試卷上,看到了熟悉的改錯筆跡。
餘琛第一反應是對方找茬,但仔細看了那幾處改錯,的確存在問題。不過不是餘琛寫錯,而是餘宵在謄抄的時候抄錯了!
抄都能抄錯,還是情書,那時候餘琛簡直想把餘宵從陽台上踹下去!
……
風卷著熱氣吹過,頭頂上的樹葉沙沙作響。
餘琛回過神來,下意識去看奚盼的反應,見她視線落在彆處,沒有看自己,他心底略鬆一口氣。他花了一點時間,平複心緒之後,才開口說話,卻不是繼續之前的話題,而是問了一句,“你最近,還好嗎?”
他其實更想直接問她,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否則怎麼會突然改變想法?但最終換了個委婉的說法問出來。她那麼聰明,他如果說得多了,或許就會被她察覺到什麼蛛絲馬跡。
“很好啊。”奚盼果然沒有再糾結剛才的事,順著他的話答了一句。她唇角微微彎起,臉上浮現淺淺的笑意,說話語氣及姿態都十分的自然,仿佛是在跟許久未見的朋友聊天,而不是一個陌生人。
六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她的外表看起來卻幾乎沒什麼變化,身姿依舊纖細,五官輪廓仍舊是年少時的樣子,隻是褪去了稚氣,看起來愈發的鮮豔奪目。
陌生人之間的談話,開始與結束,都很突兀。
餘琛再沒什麼可說的。
短暫的沉默後,奚盼先開了口,朝他揮手道彆,“我還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聊。”
餘琛循著她的視線看去,隻見那輛香檳金色賓利車的擋風玻璃後麵蹲了一隻瘦小的貓,身上毛發臟兮兮的,猶如誤入繁華世界的流浪者,顯得格格不入。
“你是要收養它嗎?”他問。
“嗯。”奚盼應一聲。
餘琛聽見自己的聲音,平靜之下掩藏著的是不甘於掙紮,“我有認識的熟人開了一家寵物醫院,我帶你去吧。”
奚盼聞言,略有些意外,而後點點頭,“好。”
……
“boss,醫院那邊問過了,暫時沒有奚小姐的消息。”
“物業那邊也是,說奚小姐是中午一點左右開車出去的,之後沒看到她的車回去。”
“酒店的同事說,奚小姐一點多給她打電話拜托她幫忙頂班……”
沒有沒有沒有!
能問的全問過了,沒有任何人知道奚盼的去向!
俞寒川感覺自己簡直要瘋了,內心無法形容的恐慌,不僅僅因為是這次的事件,而是他突然察覺到,自己對奚盼的了解簡直少得可憐,一旦電話打不通,他幾乎沒有任何方法聯係上她!
而他唯一知道的,隻有她的一處房子。
俞寒川離開咖啡廳,驅車趕往那邊。
儘管他心裡很清楚,奚盼會去那裡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他開著車,繞過小半個市區,快要到奚盼家小區附近的時候,忽然留意到路邊停著一輛香檳金色的賓利——奚盼有一輛這個車,並且今天出門時候開的車就是這個,而這裡離她家已經不遠了!
這些巧合……
俞寒川心裡燃起希望,視線落在車牌上——
真的是奚盼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