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又死(2 / 2)

……可在哥譚戴上頭套,他的行為就顯得有些越界了。

因為哥譚市擁有他們的本土英雄,已經在黑暗中打擊犯罪超過十年的蝙蝠俠。

作為“紐約好鄰居”,彼得當然不是不小心把自己在紐約的行為習慣帶到了哥譚來——他甚至沒穿全套製服,隻是套上了自己的頭罩,還儘量用兜帽遮掩住。

如果有誰恰好抬頭,隻是會發現有個人在空中迅速遊蕩,而彼得速度夠快,應該不會有誰……發現吧?應該。

沒辦法,他真的需要把自己的錢包拿回來,那裡麵有他所有的證件,如果找不回來,他可能連校門都進不去……為什麼哥譚學院的校規這麼嚴格?

他把偷了他錢包的家夥丟到了GCPD後門——前門是蝙蝠俠專屬,而目前,揣著剛取回來的錢包,他正和某個女孩子大眼瞪小眼。

一個爬在牆頭的女孩子。

包裹在男士大衣之下,顯得對方的臉很小——她看上去不太應該待在這裡。

“我想我應該問你,”對方說,“你是小偷嗎?”

彼得:!?

“我不是——”

薇薇:“……”

唉。

[治安等級為-10][治安等級為-10][治安等級為-10]……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沒辦法,這就是哥譚,薇薇安慰自己,總不能換一個城市生活,對吧?

市民們可以搬走,但她可是市長啊。

雖然哥譚是一座“剛就職就會碰到狙殺案件”“秘書長勾搭黑幫想要乾掉市長”“晚上還有小偷光顧市政廳”的城市,但你可是市長,所有人都可以不愛它,作為市長,又怎麼能嫌棄它?

不行……還是有一點點嫌棄……

這座城市還能好嗎?

薇薇平靜地勸導道:“你是個綠名,所以其實不是壞人吧?當小偷可不是什麼有前途的職業,還是好好工作去吧,當建築工人雖然危險,但是薪資還是可以的吧?”

為什麼想不開要來當小偷呢?

在大部分市民對市長都是敵對紅名的情況下,這個小偷還是個綠名,可能隻是因為日子過不下去才來偷東西?難道拚寫BUG把他的工資都卡掉了嗎,彆的工人有工資,隻有“蜘蛛俠”沒有?

也對,想想看如果周圍的NPC都是“Spiderman”隻有這家夥是“Spider-Man”,說不定會遭到職業歧視……而且這裡可是哥譚!

考慮到這裡是治安-10 的哥譚市,“日子過不下去”這個可能性不低。

——市長本人的日子都快過不下去了!

“不,我真的不是……”彼得尷尬極了,但看著眼前騎跨在牆上的女孩,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麼,“明明你更可疑吧?”

哥譚的市政廳前身是某個豪門的府邸,即使是後來改造成市政廳,依舊保留了大部分的原建築——

也就是說,光是修繕維護這幾乎相當於藝術品的建築,每年市政廳就要支出很大一筆錢,而牆頭等地,往往也不會裝上會破壞牆體的放盜裝置。

眼前的女孩可能是哥譚本地人,彼得猜測,她熟知這些,所以才順利地溜到了這裡,這兒幾乎是建築群的中央部分了。

選擇翻牆這種不走尋常路的方式,她可能才是小偷。

薇薇:“……”

她再次感歎了一下NPC的智能,看勸不動對方,看了看地圖,決定換個彆的方式讓蜘蛛俠意識到“小偷”這個職業不好乾。

算好時間,她迅速從牆頭躍下,下一秒趴在了草叢中。

彼得一愣,接著——

“喂,你是什麼人!”

深夜的市政廳當然有人在巡邏,警用探照燈迅速掃過來,好在彼得迅速遮住了自己的臉(主要是頭套),然後靠著自己遠超普通人的速度跑遠。

在他逃跑的時候,他注意到,趁著警員被自己吸引注意,那個女孩貓著腰溜走了。

職業是蜘蛛俠的小偷隻是個古怪的小插曲,薇薇懷疑他固定晚上刷新,特長是[速度很快],如果她戴著市長眼鏡,就立刻喊警衛抓捕他了。

“欸?”

對哦。

既然是要回自己的地盤,她為什麼不戴上[市長眼鏡]?

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薇薇站直身,很快就戴著眼鏡、光明正大地走在了前往車庫的路上——

細高跟敲打在磚石之上,周圍安靜極了,光線隱隱綽綽,遠處傳來人員的巡視走動聲,不久,他們就會走到薇薇麵前,然後喊一聲“市長”。

本該是這樣。

“砰——”

子彈劃過夜空,留下一道迅疾到無法捕捉的亮光。

畫麵再次黑白。

金發的女性倒在了地上。

而這次,槍口對準的是心臟。

薇薇:“……”

你們殺手沒·有·假·期的嗎!?

這次的薇薇沒有選擇【立刻複活】,而是【稍等片刻】,凝固的時間重新開始流動——她想看看那個殺手會不會來查看情況。

然而地圖上,名為[殺手]的陌生紅點根本沒有選擇靠近查看,而是連開三槍,每槍都命中人體要害。

作者有話要說:死了兩次的vv意識到自己掛上了隱形debuff:追殺

除非解決掉幕後的黑麵具,否則殺手還會繼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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