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父也就暫時把他留了下來,後來見他會識文斷字,還會拳腳功夫,就留下他暫為縣衙的捕快。
翁父是邊陲小縣的一個小知縣,為官清廉,為人正直,可這輩子做過最不正直的事情便是以恩要挾謝玦娶了自己的女兒。
翁璟嫵為知縣之女,因在雲縣從未見過如此出眾的男子,第一次見謝玦之時,便有了少女情絲。
偶爾與謝玦見麵,情絲越纏越長,最終傾心難以抽離。
翁璟嫵母親柳大娘子看破了女兒的心思,便讓丈夫去探了謝玦的口風,探他可願娶他們的女兒,為翁家婿。
但謝玦卻是一口回絕了。
翁璟嫵知曉自己被拒後,鬱鬱寡歡。柳大娘子不願見女兒如此,便帶著她去寺廟上香,順道散散心。
可誰曾想竟會在上香的時候遇上了知府,那知府三十好幾的年紀,正妻死了多年雖未續娶,但家中也有好幾房的小妾。
不過是一眼,便相中了年輕貌美的翁璟嫵,派人來打探消息,問是哪家的閨女。
柳大娘子早知他是知府,生怕他對自己的女兒動了心思,便謊稱女兒早已定親了。
可誰曾想這事竟還沒完。沒過幾日知府就以巡查為由來了縣衙,詢問翁家姑娘許的是哪家公子。
翁父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自然是如珠如寶捧在手心上,怎可能會把她嫁去給老男人做續弦,但也不忍女兒隨便嫁了個不喜的男子。
情急之下,也就想到了謝玦。
輾轉一夜後,終還是以恩要挾他同意了這門婚事。
那時翁璟嫵不知道這事,隻當是謝玦對自己也有些感情的,所以才會同意了這門親事。
成婚後不久,她不經意從母親那處知道了他並非自願娶自己的事實,
許是她心裡愧疚,所以自那時候起,她在他的麵前便小心翼翼了起來。
可若是那時便知道謝玦不僅很快就會恢複記憶,而且還是侯爺的身份,她決然不會煞費苦心地維持這段婚事,而是會與他和離。
成婚不過三個月,謝玦便恢複了記憶。
雖恢複了記憶,卻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而是先寫了信到金都。
等翁父翁母,還有翁璟嫵反應過來的時候,永寧侯府的百人行伍已經到了縣衙外。
那時他們方知謝玦的身份竟是永寧侯。太後是他姨祖母,皇帝是他表叔,這身份無比尊榮。
翁父後悔強迫他娶了自己的女兒。
翁璟嫵後悔沒有在知道父親以恩要挾他娶她的時候,就斷了這麼婚事。
如今身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下子,那謝玦已成了他們高攀不起的貴胄。
翁父不過是個掌管著小縣城的知縣。身為窮鄉僻壤的知縣,哪裡見過什麼侯爺,見過最大的官也就是知府。
翁父完全沒有因為自己的女婿是永寧侯而沾沾自喜,更沒有因為能傍上皇親國戚而覺得自己將會飛黃騰達,反倒憂心忡忡。
他生怕謝玦不記相救之恩,隻記得他挾恩要挾,從而報複他們這一家,又或許拋棄自己的寶貝女兒。
無論哪一種結果都讓人憂心。
翁璟嫵在知道夫君的身份後,便沉默了一日,晚間謝玦依舊回了房,她背對著他一句話也沒有。
一夜未眠,早間在他起來的時候,翁璟嫵聲音沙啞的道:“我們還是算了吧,和離了罷。”
身後的人遲遲沒有聲音。
須臾之後,才傳來謝玦那一如既往平淡的語調:“我朝律法,無故不得休妻,再者嶽父與我有恩,更和離不得。”
話到最後,他又道:“你放心,成婚前應過嶽父說不納妾的承諾也依舊作數。”
不和離,隻是因無故不得休妻,且要還恩。這話說得明白,他對她並無男女之情。
從成親到現在僅僅兩個月,她自認是相處時間短,感情要慢慢處出來的,所以心頭還抱著些許期待,隨他入了金都。
可到底還是她把未來想得太美好了。
謝玦三年如一日,性子都未曾變過,她也未曾體會到自己是被丈夫愛護著的。
不僅如此,還有就是這金都這侯府的日子,過得讓人憋屈。
天子腳下,無論富人貴人,亦或者是一貧如洗的窮人,對小地方來的人都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優越感。
從踏入侯府的那一刻起,她也就成了旁人口中從邊陲小城來的,不知禮數,不知規矩的粗野女子。
哪怕已經過去了三年,這種歧視與鄙夷依舊存在著。
她在這侯府過得著實沉悶。
更彆說那謝玦的祖母,侯府的老太太日日給她臉色瞧,怨她生不出孩子且還不讓孫子納妾。
可謝玦不納妾,是因他守諾、成婚時他在父親麵前立過不納妾的誓言,至今他也未有毀諾的打算。
再說子嗣這一塊,她入府時便已有了身孕,但因那時初來金都,身體的不適隻歸於水土不服,再者老太太要給她立規矩,所以安排了兩個老婆子來教導她各種禮儀。
哪怕她身子不適,那兩個婆子也依舊是滿嘴陰陽怪氣的話。她那時年紀輕,皮子薄,且不想被人看低,便強忍著身子的不適也要去學規矩禮儀。
可五六日下來,孩子愣是被折騰得沒了。
老太太愧疚過一段時日,但多年抱不上重孫,便又開始折騰了。
老太太也不想想孫子一年到頭有多少日是待在侯府的,不怪孫兒便罷了,倒是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了翁璟嫵的身上。
這樣的日子,如何能過得快懷?
作者有話要說:【十點再更一章】新文開了,望輕輕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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