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你認識他們嗎?”</p>
“恩,他們來是隔壁王村的。你們這些小年輕可能不認識他們,我和你爸都知道他們。這倆人以前經常在附近小偷小摸的,進過不少次拘留所。不過今年上半年好像沒聽說他們在附近做這些事了,聽人說是進城裡去了,想不到今天會來偷你們家的魚。”</p>
事實勝於雄辯,偷魚的東西都放在那裡,偷來的魚也在袋子裡裝著。倆人倒也光棍,沒有多做狡辯,低著頭一句話都不說。</p>
李方幾人不知道的是,倆人剛才在水裡見到李方等人開著船追上去的時候,就已經商量好了。</p>
“等會看我眼色行事,好看不吃眼前虧。既然已經被發現了,眼下還是不要和他們硬抗了。想來也算是鄉裡相親的,應該不會把我們怎麼樣,等會隻要我們先服個軟,等過了眼前這一關再說。知道了嗎!”</p>
“知道了,哥。”</p>
這才有了接下去倆人不說話低著頭,隨便村長隨便說也沒有反駁的一幕。</p>
“叔,那現在怎麼辦。”</p>
“這個看你自己決定了,要報警的話我現在就給老劉打電話。”</p>
“叔,不用麻煩劉所長了,直接打110就行,到時候就有人會過來。我們這人贓俱獲的,很好處理。”</p>
“能不報警嗎,隻要不報警,你們想怎麼樣都可以。這些魚要多少錢,我們把錢賠給你們,你們看可以嗎。”</p>
“方子,你怎麼看。”</p>
“那就先看看他們的誠意吧,如果不行,還是報警。”</p>
李方話裡的意思就是如果賠償的事情談不好,還是繼續報警。</p>
“不過,我想問問你們,昨天你們就偷了不少魚吧,今天怎麼又來了,就算不吃其他的東西,光吃魚你們倆估計就能吃好幾天吧。”</p>
王守東猶豫了一下,回答道:“其實昨天偷的魚我們倆才吃了2條,其他的全都養在缸裡。”</p>
“那今天為什麼又來呢,拿去賣還是做什麼?”</p>
“其實第一次吃你們家的魚是在你們村的旅遊節,我們村一個人從你們這買了一些魚,請大家吃飯,我們吃過以後,發現太好吃了,以為是那個人做的好。但是之後買了其他魚,用同樣的做法做出來,味道相差太多了。聽說你們的魚都養在網箱裡,我們倆個就動了心思,昨天過來偷了一些回去吃,吃不完就養在缸裡。至於今天又來,還是得怪我們一朋友。那人賺了一些錢,今天請我們去城裡現在最火的龍蝦館吃小龍蝦和烤魚。當吃到烤魚的時候,我們發現那家店用的魚和我們昨天偷的魚是同一家的。問了店裡的老板娘,收不收魚,她說你們水庫的魚,有多少她們就要多少。所以我們就想著過來撈一些送店裡去換錢。”</p>
聽王守東說完,李方幾人麵麵相覷。</p>
“方子,這問題原來出在你店裡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