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夏目夏希,二十歲,住在美國洛杉磯一帶,偶爾去國外旅旅遊出出差,未婚,沒有男朋友。
我在一個代號是酒名的迷之組織裡當研究員,偶爾會出點外勤,組織代號是可可酒(CACAO),每天工作時都想著怎麼摸魚。
我不抽煙,偶爾喝點酒,沒辦法,都在這麼一個組織了,不可能做到戒酒,這是企業文化容不得逃開。晚上12點睡,中午12點必須午睡,每天都要睡足10個小時。因為我覺得我經常用腦過度,必須要比正常人多睡點才能保證休息時間。
睡前,我一定要喝一杯牛奶,然後做10分鐘的瑜伽。上了床,15分鐘內就能入睡,一覺睡到大天亮。我跟著我的老師學了特殊的偷懶技巧,絕對不會把疲勞和壓力留給自己,而是轉嫁給彆人。
醫生都說我很健康,能活到99。說實話,這讓我有些擔心,因為我覺得組織存活不到我99歲的時候。
算了,反正等組織沒了,我就去找個小國家養老,安心地當個真正的靈媒。
可惡,如果不是因為脫離不了組織,我覺得我當靈媒比混組織要有前途多了!還更安全!
“啊……下次去幸平定食店我就找老板做吉良吉影鐘愛的那種三明治吧!感覺老板的話,做的炸豬排絕對一級棒的!”
我平安地坐上飛機之後,摘掉了墨鏡,盯著手中的男士墨鏡片刻之後,放進了包裡。
唉……所以說,如果不是警察就好了!可惡!
我一邊心中哀悼著,一邊給琴酒老大發了信息,告訴他我在機場遇到了疑似FBI的成員,然後描述了一下時間地點以及對方的長相。
反正我隻是個身嬌體弱的研究員,為什麼出現FBI、是不是針對組織來的、後續有什麼影響,通通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
發完郵件之後,我滿意地關機,帶上眼罩,準備休息。
回到美國之後和我的老師貝爾摩德會合,對方就會帶著我去各個好吃的店輪番轉了!
貝爾摩德名叫克麗絲·溫亞德,表麵上是有名的美國女影星“莎朗·溫亞德”的女兒。
雖然……這個莎朗·溫亞德也是貝爾摩德本人扮演的。
貝爾摩德有高超的易容術和變聲術,這也是我偶爾會稱呼她為老師的原因——我跟著她學了一手好易容術。
隻是貝爾摩德能依靠易容術去進行出色的偽裝潛入,我卻不行……因為我雖然易容術很強,變聲術學得也不錯了,但是……我的演技爛得要死。所有的人設,都隻能以麵癱臉出鏡。
根據貝爾摩德的說法,我是“就算是當替身都能立馬出馬腳”的“高超反演技”。
所以我的易容術基本都不用在自己身上,倒是組織的人需要的時候我會去幫個忙。
還好我還有我的超憶症和我的研究天分,不然我恐怕在被恨鐵不成鋼的貝爾摩德送去給琴酒老大的一周內,就會被看不慣吃白飯的人的琴酒老大一槍崩了。
回到了洛杉磯之後,我就熟練多了。
貝爾摩德見我依舊用的是克麗絲·溫亞德這個身份,一頭銀色的大波浪長卷發、鮮豔的紅唇、精致立體的五官。她長得很漂亮,而且是那種張揚的、帶著隱秘的侵略感的美。就像是那種在午夜的月光之下閃閃發亮的類型。
光從外表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紀……畢竟我從6歲開始跟著她,這十四年來沒見對方的容貌有過什麼變化。
不過我並不在意這點。反正我從小就要習慣一起來發現隔壁走出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人,不變對我而言反而是最不受驚嚇的。
我一看到她就開開心心地上去一個熊抱。
對方也張開手臂接住我,還湊過來親昵地在我臉頰上一親:“我可愛的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麼開心的事情嗎?”
“有哦,我發現一個超—級—好吃的料理店!下次帶貝爾摩德你一起去吧!”
“能被你說很好吃的,那一定很不錯了。”貝爾摩德順手將手肘搭在我肩上,抬手將我耳邊的碎發往後一捋,“聽說你在成田機場遇到了FBI?”
“是啊,嚇死我了——我覺得組織裡頭一定有臥底!感覺好危險……我近段時間還是不要出門了吧……”
“這可不行,你彆忘了你還有大學的課程哦。有空了也可以見見你的小學妹,等她學成之後就是你帶她了。”
“哎——就是那個我的未來同事、明美的天才妹妹嗎?我期待很久了。”
畢竟組織裡搞研究的人本來就不多,年輕人就更少了,目前也沒有比我小的。所以對於這位的出現我還是抱著很大的熱情的。
雖然現在對方才十三歲……但是都說是天才了!那一定很快就可以派上用場的吧!
我正坐在沙發上暢想未來的時候,貝爾摩德忽然喊了我一聲:“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麼其他的收獲沒有對我說的嗎?”
“嗯?”我帶著點困惑扭頭看去,隻見對方伸手從我的包裡抽出了我用手帕包著的黑色墨鏡來。
“你什麼時候會買男士墨鏡了?”貝爾摩德的臉上帶著幾分戲謔。
啊……這個啊。
我恍然,正色道:“這個是不值一提的戰利品!”
“是麼?看樣子我的可可酒也長大了呢。”對方將墨鏡隨意地放在桌子上,走到酒櫃前,“喝點什麼來慶祝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