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長到十三歲,沒有見過自己的父母。叔叔說,母親是生他的時候死的,父親把他托付給了祖母,自己出門做生意,路上遇到了強盜,不僅被搶了錢財還丟了性命。他跟著祖母長大七歲,日子雖然清苦,可還算快活。後來祖母死後,他隻能跟著叔叔生活。開始還好,叔叔後來娶了親,有了嬸嬸,嬸嬸嫌他吃白飯,整天打罵他,他氣不過,離開了叔叔家。
一個半大的孩子,隻能沿街乞討。入了這一行才知道,要飯的比願意給飯的還多,為了一個饅頭,常常一群人打得鼻青臉腫。
到了三傑縣之後,覺得在哪兒討飯都一樣,就不想走了。三傑縣許多跟他差不多大的乞兒都打不過他,慢慢地,他有了自己是勢利,還有了自己的地盤。
他經常跑到塗歪嘴的說書攤前聽書,知道英雄不問出處,這樣的故事聽得他熱血澎湃,他毫不懷疑,再這樣乾上兩年,他將是三傑縣最厲害的要飯頭子。他也深知,在江湖上混,要講義氣,不能欺淩弱小,所以看到比他年紀小的乞兒,總是照顧些。
他不大喜歡新來的郡守,他一來,就把星哥領走了。聽說今天他還幫星哥的爹娘洗刷了冤屈,讓他們一家團聚了。他不是不高興星哥爹娘能沉冤昭雪,隻是這樣一來,他就少了一個軍師。不錯,星哥是他的軍師,雖然這孩子年紀小,可他識字。要在一群乞兒中找到一個識字的不容易,但他知道星哥會寫字後,他把他當個寶。可現在,星哥回家了,以後,他再想找人念個官府告示,或者寫個字什麼的,就難咯!
而且聽說,新來的郡守要蓋個院子,把他們這些乞兒全都關在一塊兒,不再讓他們上街乞討了。這也讓他很不高興,直覺若住進了那個什麼慈幼院,自己的威信將當然無存。
王大財比小山大兩歲,他是在小山之前的三傑縣的要飯頭子。他自有他的一套規矩,底下的人要到了東西不能藏私,得交到他這裡,由他按著功勞大小統一發放。可是功勞大小全由他一人說了算,於是和他搞好關係就成了頂重要的事情。小山也是因為這個造了王大財的反,自立了門戶。
彆看王大財比小山大兩歲,身高體壯,打起架來卻未必是小山的對手。自從小山另立山頭之後,他王大財日漸勢微,心裡一直憋著一股氣。
今見星哥隨他爹娘回了家,又聽說新任郡守要蓋慈幼院,他心裡倒很高興。反正他做不了老大了,那你小山也彆想在這裡稱王稱霸。
而且他還造謠說,所謂的慈幼院,就是把他們這些無家可歸的乞兒當成優伶來養,將來送給官老爺取樂的去處。
“自來官官相護。咱們三傑縣,前前後後多少任郡守,哪一個是好人?”他一副見多識廣,看透世事的樣子,“等慈幼院蓋起來,你們就知道了,你們的大哥,根本保護不了你們。”
小山手底下的那些小弟們聽著害怕,紛紛跑到小山那裡討主意。
“大哥,怎麼辦啊?”
“萬一,郡守真要把咱們關起來,咱們怎麼辦?”
“要不,我們提前離開這裡?”
“離開這裡,又能到哪兒去?”
一個五六歲的孩子突然問道:“大哥,什麼叫優伶?”
另一個和小山差不多大的孩子答道:“就是唱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