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就是潘國慶的完美不在場證據。
將所有的問詢記錄整理好,趙向晚點頭謝過錢振業,三人離開建機廠。
坐上警車,趙向晚對開車的朱飛鵬說:“我來記時,你往天然居酒店開,看看需要多長時間。”
朱飛鵬現在已經明白趙向晚的用意,痛快地回了一聲:“好嘞~”
警車速度很快,車窗外的景物在快速後移。
朱飛鵬說:“貨車車速不如小車快,但夜裡路上沒車,估計能跑出我現在這個速度。”
密閉車廂裡,何明玉長籲一口氣:“真沒想到,凶手竟然是他!”
朱飛鵬一邊開車一邊思索:“潘國慶提前知道翁萍芳和趙青雲在天然居酒店2103房間私會,所以拉來錢振業幫他製造不在場證明。灌醉錢振業之後拿了他車鑰匙,十點出發開車來到酒店。”
何明玉有些疑惑:“他開貨車到酒店,大晚上的這樣進去,難道沒人發現?”
趙向晚“嗯”了一聲,“我們再走訪一下附近居民,看11號晚上十一點左右有沒有人看到那輛貨車。”
二十多公裡路,警車開了半個多小時。
天然居酒店南麵正對著大馬路,西麵靠著一座山壁,形成一個天然的停車場。朱飛鵬將車停下,趙向晚抬頭看向酒店二樓走廊。走廊儘頭處開窗,窗戶上方有一塊小小的雨篷板。
何明玉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趙向晚指了指二樓走廊儘頭緊閉的窗戶:“從這裡可以翻進去。”
朱飛鵬麵容一沉,走到酒店的西邊山牆,伸出手跳了跳:“一樓層高四米多,普通人夠不著雨篷板,攀爬上去有難度。潘國慶個子矮,難度更大。”
“如果借助貨車車廂呢?”
朱飛鵬眼睛一亮,往後站了幾步,圍著山牆走了幾步:“如果把車停在這裡,站在車廂上很方便就能踩在雨篷板上。”
何明玉興奮地說:“回頭讓許隊帶法證科的人過來采集腳印,看有沒有攀爬痕跡。”
朱飛鵬感覺看到了曙光:“好,如果能有腳印,那就是鐵證!我看那個潘國慶再怎麼狡辯。”
接下來,證據越來越多。
酒店前台服務員說晚上十一點左右似乎聽到過車輛發動機的聲響;
對麵住宅樓有住戶晚上見到貨車停在酒店西側;
翁萍芳指甲內殘餘人體組織檢測匹配上了;
法證科同事在一樓的雨篷板上采集到了腳印。
……
當所有證據擺在桌麵,許嵩嶺一拍桌子:“申請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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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向晚沒有想到,潘國慶的嘴那麼硬。
他承認與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認自己今年回來發現了她與趙青雲的奸情,承認自己到過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認殺了人。
“警官,我也是個人,是個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麵有野男人,心裡能夠高興嗎?11號那天下午,我一直跟著萍芳,跟著她到了對街口的小賣部,聽到她打電話給野男人說老地方見。我這心裡……就跟貓抓了一樣難受。可是,我不敢說不敢鬨,我要是鬨,她就敢離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個這麼漂亮的老婆,我舍不得她,我不想離婚。
越想越難受,我一個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著找錢振業喝酒說幾句心裡話。正好錢振業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說話,所以我帶著酒、菜上了他家的門。雖然我們平時來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聲師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話說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點吧,反正已經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覺整個人都在天上飄,忽然就不甘心起來。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歡的男人是個什麼樣,憑什麼讓她明知道他有老婆還要湊上去。一時衝動,再加上酒精壯膽,我悄悄起床,拿了錢振業的車鑰匙,把車開了出去。
那條路很長,不過晚上車少、人少,我把車開得很快。到那裡的時候還不到十一點,我就在車上等著,等到看到一輛出租車開過來,把那個野男人接走。酒店門口有燈,雖然有點暗,但我終於把他看清楚。說實話,他比我長得高、長得好看,有車接送,肯定是個有權有勢的,我拿什麼和人家比?除了有一顆真心實意,我還有什麼?
我沒走酒店正門,怕被人攔住。我翻窗戶上了二樓,可是當我真正站在2103的門口,看著走廊鋪著的紅地毯,想著房間裡剛剛和野男人幽會的萍芳,想來想去還是沒膽子敲門進去,我進去了說什麼?罵萍芳嗎?她早就嫌棄我了,早就變了心,我罵她有什麼用?打萍芳嗎?自從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裡,掙的每一分錢都給了她,我舍不得。”
聽到這裡,許嵩嶺一張臉似鍋底一樣黑。媽的!這家夥太狡猾了。
“你怎麼知道他們在2103約會?”
“萍芳在小賣部打電話訂的嘛,她說不要臨街的,要對著落霞山的。然後她打電話給野男人,讓他到了之後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傷,一開始為什麼說謊?”
“警官,我當時心慌啊,怕你們以為萍芳是我殺的,哪裡敢說是萍芳撓的,我有罪,我不該欺騙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對不起!我現在就說實話,保證說實話。萍芳打完電話之後吧,我越想心裡越不舒服,憑什麼她能和那個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著她要過夫妻生活,可是她鐵了心不肯,我倆拉扯起來,就是那個時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這印子。”
許嵩嶺發現所有線索到這裡都斷了。
正如趙青雲承認與翁萍芳是情人關係,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認殺人一樣,潘國慶也隻承認到過酒店,曾經與萍芳有過拉扯,矢口否認動手殺人。
脖子有傷?他們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隻能說明翁萍芳死之前與潘國慶有過爭執。
到過酒店、翻窗上到二樓?他的確醉酒開車到過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樓,但他不承認進了房間,一樣無法定罪。
“刺——”負責筆錄的朱飛鵬沒控製好力氣,鋼筆筆尖將紙麵劃破,發出刺耳的聲響。
潘國慶的目光越過許嵩嶺、朱飛鵬,落在坐在最後的趙向晚,嘴角漸漸上勾,露出一個邪氣十足的笑容。
【警官,還得感謝你告訴我什麼叫疑罪從無。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過年!你們有證據,我就有說辭,反正隻要不承認自己殺了人,誰也不要給我定罪。】
聽到這一段獨白,趙向晚心情有些沉重。
自己經驗不足,說得太多,反而讓這個潘國慶鑽了空子,找到對付警方的思路。隻要他不承認,哪怕證據鏈完整,移交給檢察院之後提交訴訟,也有可能判決無罪釋放。
怎麼辦?
趙青雲、潘國慶都有殺人嫌疑,但都證據不足。
借助讀心術,趙向晚清楚地知道殺人凶手是潘國慶,但卻偏偏沒辦法一錘子把他釘死,可恨!
趙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銳利,迎上潘國慶的目光。
潘國慶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為什麼看到趙向晚無畏無懼的模樣,心裡有些發虛,慌忙斂了笑容,低下頭去。
【這個女警和彆人不一樣,她的眼睛像醫院裡的X光機一樣,能透視。嗯哼,你再能透視又怎麼樣,未必你能讓那個賤人開口說話?半夜三更的,有誰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許隊。”
何明玉敲了敲審訊室的門,神情間有些興奮。
許嵩嶺點了點頭,結束審訊,起身離開。
“什麼事?”站在走廊,許嵩嶺臉上一絲笑意都沒有,原本以為這次可以撬開潘國慶的嘴,沒想到他這麼穩得住。
何明玉壓低了聲音彙報:“許隊,劉良駒那邊發現了新的證物。”
許嵩嶺來了點興趣:“什麼?”
“一個日記本,翁萍芳的日記本。”
日記本?這可稀罕了。
許嵩嶺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趙向晚腦中閃過剛剛潘國慶的心聲,心中冒出一個念頭,讓死人開口說話?現在不是正好有了嗎?
何明玉一邊走一邊解釋。
翁萍芳的遺物中包包裡有一串鑰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銀色鑰匙不知道開的是哪一把鎖,當時重案組還討論過,並沒有結論。直到把潘國慶抓了之後進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櫃裡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嚴實的帶鎖日記本,大家這才明白這枚鑰匙的作用。
打開日記本,略顯幼稚的字體映入眼簾。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組集體陷入沉默之中。
半晌,何明玉歎了一句:“真傻。”
從在咖啡廳第一次見到趙青雲,他的風度翩翩、他的溫柔有禮、他的成熟的話語,讓翁萍芳的一顆心徹底沉淪。這個日記本寫的全是翁萍芳對趙青雲的愛,對他的依戀與崇拜。
明知道對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沒有未來,但是翁萍芳卻一頭栽了進去,在日記本裡為自己編織了一個美麗的愛情夢。
許嵩嶺說:“這個日記本,隻能證明翁萍芳愛趙青雲,為他們的婚外情披上一層愛的外衣,讓這段不正當關係不那麼醜陋。”
何明玉指著一段文字說:“許隊你看這裡。”
“隻要一想到潘國慶那張醜臉,我就一點和他親密的心思都沒有。趙青雲哪怕四十多歲,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裡像潘國慶那樣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來都是鬆垮垮的……”
朱飛鵬抬手製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彆念了,聽著渾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狹一笑:“連你都聽不下去,那要是讓魏國慶來聽呢?是個男人都會憤怒吧?許隊,魏國慶不是嘴嚴嗎?咱們用這個日記來撬一撬,說不定他喪失理智,就認了呢?”
許嵩嶺沉思一陣,緩緩說道:“可以試一試。何明玉你來念。”
趙向晚舉起手:“我來配合。”
朱飛鵬一拍大腿:“對,就讓你們兩個去審,麵對女人的羞辱,潘國慶更容易崩潰。”
再一次被提審,潘國慶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
首戰告捷,這給了潘國慶極大的信心——警方也不過如此嘛。
證據再多有什麼用呢?反正隻要我不承認,誰也定不了他的罪!
帶著這份信心,潘國慶再一次踏入審訊室。
發現冰冷的審訊室突然變得溫馨許多,潘國慶愣了神。房間中央擺著一張冰冷的鐵皮長桌,兩把鐵椅分列兩旁,其中一把椅子屬於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麵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牆下,擺著一張鋪著粉色繡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麵上擺著一個洗乾淨的牛奶瓶,瓶子裡插著一枝紅色玫瑰。
這熟悉的場景讓潘國慶眉毛直跳——這不是自家臥室的一角嗎?怎麼在審訊裡擺出這一幕?警察要搗什麼鬼!
腦中警鈴大作,潘國慶連自己什麼時候坐下來都不知道。
許嵩嶺走進來,安靜地坐在潘國慶對麵。
潘國慶卻沒有看許嵩嶺,他的注意力全都被並肩而入的趙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倆反常地沒有穿警服,何明玉燙著卷發,穿一件鮮亮的鵝黃羽絨服,看著時尚漂亮;趙向晚則穿著粉色碎花棉襖,剛剛長到齊肩的頭發紮成兩根小辮子,樸素而秀美。
潘國慶的眼睛有些發熱,內心被觸動。這兩個女警一個像剛從鄉下進城的翁萍芳,另一個則像是經過都市繁華洗禮的她。尤其是那個對他愛理不理的高傲勁,都一模一樣。
趙向晚與何明玉沒有和許嵩嶺打招呼,看都沒看潘國慶一眼,徑直走到牆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個漂亮的日記本。
朱飛鵬送了兩杯咖啡進來,審訊室裡飄散著一股濃濃的咖啡香。
潔白的瓷器帶著一圈精致的金邊,何明玉端著咖啡在唇邊啜了一口,放回底盤,發出清脆的一聲。
“叮——”
潘國慶的手不自覺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記不記得我們到省建機廠宿舍,潘國慶瘋了一樣拉開衣櫃,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趙向晚點點頭:“記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著日記本在空中揚了揚:“可惜哦,潘國慶根本沒有發現,翁萍芳在衣櫃的黑色包包裡藏了一個日記本。”
潘國慶聽到這句話,被銬在桌麵的雙手捏得更緊,整個人的注意力全被這她們的對話所牽引,身體前傾,喉嚨裡無意識地發出咕咕的聲響。
【日記本!那個賤人還敢寫日記?!她寫了什麼?她到底寫了什麼?她有沒有愛過我?她為什麼嫁給我?她為什麼要看上彆的野男人?她到底寫了什麼!】
趙向晚對何明玉說:“寫了什麼?”
何明玉將日記本放回桌麵,懶洋洋地抬起左手撐住下巴,隨手翻開一頁,大聲念了起來。
“第一次見到趙青雲,我不小心將咖啡灑在桌布上,經理過來罵我,可是他沒有,他微笑著說了句:沒關係,擦一下就好。他的眼睛真漂亮啊,那雙眼睛看著我的時候,讓我感覺自己被溫柔包裹著,心裡暖洋洋的。他的聲音很有磁性,一聽就知道他讀過很多書,他像電影裡的男主角一樣,帥氣、優雅、懂得體貼女性。
不像潘國慶,每次見到我說話就結巴,不愛讀書、不喜歡看電影,什麼情調都沒有,一雙眼睛透著狼一樣的光,恨不得立刻把我身上的衣裳剝乾淨……”
讀到這裡,何明玉看了趙向晚一眼。眼前少女清純似雛菊含苞,這些帶顏色的文字讀出來真怕汙染了她的耳朵。
趙向晚眨了眨眼睛,眼神裡帶著鼓勵,仿佛在說:我沒事,你隻管念,好好刺激潘國慶。
何明玉繼續往下讀:“1989年10月6日,我終於和青雲上床了,幸福就像潮水一樣將我包圍。他會溫柔地抱著我、吻我,動作體貼、緩慢,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感覺自己才是個真正的女人,這一生才沒有白活。”
潘國慶的呼吸聲越來越粗重。眼前場景太過熟悉,仿佛就在建機廠宿舍裡,漂亮的翁萍芳拿著精致的日記本坐在小桌旁,一邊寫日記一邊和閨蜜訴說,炫耀著對情人的仰慕,無情地嘲笑著丈夫的粗鄙、無能。
潘國慶被成功激怒。
“嘩啦!”他猛地站起,連人帶手銬將鐵椅帶動,發出巨大的聲響。
許嵩嶺一把將他按下,大喝一聲:“老實點!”
聽到那些羞辱之辭從何明玉嘴裡輕飄飄地說出來,看到兩個女人坐在那鋪著漂亮桌布的桌邊嘰嘰喳喳地將翁萍芳最私密的言語念出來,潘國慶的腦子炸了!
她們怎麼敢?她們怎麼敢?!
潘國慶感覺喉嚨口被一把尖刀劃破,尖銳的疼痛讓他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血在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麵、膝蓋、手背……還有他的心上。
“不是!不是這樣的——”
使出全身的力氣,潘國慶終於找到自己的聲音。
“我對她那麼好,對她那麼好啊。我拚命在外麵賺錢,為了簽一單生意下來,我給建築工地的老板當孫子,打不還口、罵不還手,陪他們喝酒喝得胃出血了還要喝,我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我都是為了她啊。我所有的錢都交給她,明知道她亂花錢也一聲不敢吭,生怕惹她生氣。隻要她對我露一點點好臉色,我就覺得天那麼藍、花那麼豔。”
說到後來,潘國慶的聲音近乎嗚咽:“趙青雲有什麼好?他年紀比我大、有老婆孩子,就算是當官的又怎樣呢?他不給她花一分錢,連訂酒店都是萍芳花錢,算什麼男人?”
許嵩嶺見他的情緒失控,決定再添一把火,嗤笑一聲:“你要不要照照鏡子?你這麼醜、又沒什麼文化,拿什麼和趙青雲比?”
憤怒讓潘國慶的眼睛裡滲出血絲:“我醜?我再醜,能有那不要臉的趙青雲醜?他有老婆還出來找女人,他才醜!”
日記本裡露骨的描寫並沒有讓趙向晚臉紅,她此刻心中隻有一個念頭:引潘國慶說出實情。
潘國慶的精神已經接近崩潰,此刻隻要對症下藥,就能達到目的。
趙向晚轉過身來,慢慢走到潘國慶麵前,雙手支撐在鐵桌麵之上,她的眼睛裡閃著異光,嘴角帶著一絲嘲諷。
“覺得趙青雲醜,怎麼不順路把他殺了?”
“把他殺了做什麼?難道要讓這對狗男女在陰間做夫妻嗎?休想!老子隻殺一個,讓另一個當替死鬼。”
許嵩嶺與何明玉交換了一個眼神,何明玉隻覺得一顆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來歡呼:他承認了!他承認了!
“翁萍芳在日記本裡說過,死亡是一種解脫,因為終於可以擺脫你這個無能的男人,終於不用再看到你這張醜陋的臉……”
這一句話,宛如刺骨尖刀,殘忍地紮進了潘國慶的內心,他那顆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氣球一樣,破了。
“嘿嘿,她想擺脫我?她想擺脫我?她可以開口和我提離婚啊?為什麼不提?她隻不過是想拿著我的錢去養野男人!她這個賤人,她該死!”
“所以,你殺了她。”趙向晚的語速猛然加快。
“是!我殺了她!敲開門這個賤人還以為是她野男人回來了,興奮地跑過來摟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臉,她就變了模樣,將手一甩六情不認。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著她的脖子問:你還有沒有良心,你還有沒有良心!她不僅不服軟,她還用那長指甲撓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窩窩都在疼。我就繼續用力,繼續用力,我使勁地掐,我看著她臉色變青,我看著她翻了白眼,我心裡痛快啊,痛快!這個賤人!”
潘國慶像瘋了一樣地嘶吼起來,麵孔扭曲,兩隻手成鷹爪狀,因為太過使勁指節泛白,腕上的手銬鏈在鐵桌上敲擊,發出刺耳的聲響。
“剃光頭是為了不在現場留下毛發吧?”趙向晚的聲音變得柔和起來,仿佛微風吹過湖麵,讓潘國慶下意識地順著她的思路說話。
“我在北方沒事的時候就租錄像帶看,《便衣警察》的電視連續劇你們看過沒?我知道不能留下殺人痕跡,特地剃了個光頭。”
“給門衛師傅送酒、和錢振業喝酒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吧?”
“電視裡不是有說嗎?要有不在場證據。”
趙向晚往後退了兩步,站在許嵩嶺身後,在心中冷笑一聲:故意殺人,你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