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0197(2 / 2)

喵? 浮遊的蜉蝣 6506 字 10個月前

在作業本上,小絨毛看到了樂樂的全名,叫葉誌樂。

作業本上還有家長的簽名。

一個寫得比較規整,很容易認出來是“桂舒”。應該是樂樂媽媽的名字。

另一個應該是樂樂爸爸的名字寫得非常意識流。小絨毛好不容易才綜合多個簽名辨識出是“葉放識”,且最後是靠著應該是樂樂模仿的假簽名才確認了這個名字。

作業本上還有老師的簽名。但考慮到大伯說他家比較遠,所以樂樂今後大概率不會繼續讀同一家幼兒園,於是小絨毛就不記憶那個名字了。

樂樂撐開書包口,看著小絨毛在書包裡鑽來翻去,有點怕小絨毛把作業本給他撕爛——他的貓有撕紙前科——但又覺得撕爛可能也沒什麼。

樂樂:大伯好像說過,到新家後我就不讀幼兒園了,等到九月份直接去上小學。

樂樂以前經常——平均每周三五天——都不想去幼兒園,但突然發現可能以後自己都不用再去了,又有點難過。

小絨毛沒有撕爛紙,隻是在翻看所有東西的過程中,被書包的狹小空間所限製,踩皺了一些紙。

對於樂樂的小心疼眼神,小絨毛心說:過後你自己把紙壓平就好了嘛,不要斤斤計較。寵貓意識要從小培養。

小絨毛:咦,這話跟大伯剛剛說的“趁著還小教做人”是不是很像?

邢異語氣真摯:“不像。你比大伯可愛多了。”

有一點大伯倒不算騙樂樂,就是他家與樂樂家的距離,以自駕來說,確實比較遠,開了快九個小時才到。

到了大伯家後,小絨毛很快知道了大伯叫葉放知,大伯娘叫狄甘。

這倆有一個比樂樂大一歲的兒子,也就是樂樂的堂哥,叫葉材寶。

家裡還有一隻狗,叫發發。

小絨毛一看到那隻體型是它三倍有餘的狗就露出了冷笑:很好,找到了第一個適合毆打及策反的對象。

如果說大伯葉放知在對待樂樂的態度上還帶了一層虛偽,那麼大伯娘狄甘麵對樂樂時就是毫不掩藏的嫌棄,而堂哥葉材寶似乎是把樂樂當作了一個適合欺負、奴役的對象。

葉放知帶著樂樂回到家時,狄甘剛把玩了一身泥的葉材寶從幼兒園接回來。

然後夫妻倆交換,葉放知帶著葉材寶一起去洗澡換衣服,而樂樂被留在客廳聽狄甘訓話。

狄甘:“我們兩家這麼多年沒有往來,其實根本談不上什麼感情。照理說直接把你放孤兒院就完了。但你大伯好心,非要把你帶回來。也行吧,帶回來就帶回來,我們家也不是給不了你一口飯吃。”

狄甘:“但規矩先說清楚。你不能給我們家添麻煩,不準跟我兒子搶東西。隻要讓我發現你不老實,即使你大伯攔著,我也非要把你塞進孤兒院不可。”

狄甘看了看自己的指甲,漫不經心地問:“你知道孤兒院是什麼地方吧?”

樂樂抱著小絨毛,不吭聲。

狄甘皺眉看向樂樂:“長輩在問你話呢,都不知道回答的嗎?沒規矩。”

樂樂還是不吭聲。

之前葉放知就嚇唬過樂樂孤兒院很可怕,但樂樂不覺得這位大伯的話非常可信,也不覺得這個“新家”一定比可怕的孤兒院好。

樂樂沒頂嘴、沒叫嚷“去孤兒院也無所謂”的關鍵因素隻是,他聽說孤兒院孩子不能養獨屬於自己的寵物。

雖然這個“聽說”樂樂也沒找到證據,但親身經曆告訴他幼兒園就不讓帶寵物去,最多隻讓大家一起養公共寵物。公共寵物還被限定了品種,且總是被關在籠子裡。

樂樂:幼兒園、孤兒院都有“eryuan”的發音,可能有些規矩會很像吧。

狄甘:“你的這隻貓……”

樂樂警惕地將小絨毛抱得更緊。

樂樂:如果這裡也不讓養寵物,我就完全沒必要待在這裡了。

在車上,當葉放知說了“總算快到家”了之後,樂樂便很注意尋找派出所的位置。

樂樂確定自己現在獨自跑出去一定能跑到派出所。

樂樂:然後警察叔叔就會幫我了。

狄甘提高了音量:“你這是什麼眼神?這是對待長輩的態度嗎?一看就知道將來肯定會是個白眼狼。所以我就說不應該養你,有些基因裡的東西根本是改不了的!”

狄甘:“我告訴你,葉誌樂,這貓你要養就自己管好了。它的吃喝拉撒你都自己收拾著。如果它抓壞家裡的東西或者抓傷人、亂撒尿,我馬上把它和你一起扔出去!”

樂樂立刻放心了不少:一起扔、不分開就好。

然後樂樂說了走進這個家後的第一句話:“我會自己獨立照顧好小絨毛的。”

他的聲音及咬字中有著長時間沒正常說話的生疏乾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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