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馨:“哦?你確定是直接根據純音樂想象出來的?不是受到前麵所聽歌詞的影響?”
小絨毛想了想,老實回答:“不確定。應該是有受影響的叭。”
烏馨:“你先前完全沒買過我的作品,我還以為你對我的歌沒有絲毫興趣。”
小絨毛不好意思:“我確實對歌興趣不大。同意與你合作完全是為了能量。特彆功利。”
烏馨:“那個沒關係。每個生物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我喜歡的你不喜歡很正常。隻是,不感興趣是不感興趣的合作方式,而如果你有點興趣、有點天賦,就是另一種合作方式了。這回的時間可能真來不及。”
烏馨:“不過,我們可以先放出一個粗糙版本賺著能量,等精致版出來後再收割第二波。”
小絨毛:“買家不會不滿嗎?”
烏馨:“不滿也是一種情緒、一份能量。”
烏馨:“負司裡的商品與外界最大的不同在於,負司員工們看重的並不隻是商品本身的質量及價格。尤其花得起錢的老員工,生活用品他們已經製備齊全,於是他們最看重的永遠是所買的東西能不能讓自己產出能量、能產多少能量。”
烏馨:“比如與你合作的木柔,她的恐怖小說如果放到活人世界,算不算是精彩的作品呢?也算。但能不能引發全民追捧呢?便大概率不能。”
烏馨:“因為恐怖小說本就是比較偏小眾的類彆,木柔的作品又側重於氣氛渲染,其劇情主線比較模糊,甚至好幾部根本談不上主線,有時前後還存在邏輯矛盾,所以很可能屬於那種喜歡的人把她捧上神壇、不喜歡的人覺得她不知所謂的類型。”
烏馨:“同理,尤海彙除了貓係列漫畫外,多數作品也太意識流了,並不是大眾會欣賞的類彆。”
烏馨:“但在負司裡,大家不會很在意作品有沒有清晰的敘事。隻要在看一個作品時,自己情緒起伏了、產能了,負司員工便覺得這是個值得購買的好作品。”
烏馨:“所以即使我把一首歌拆成多種版本來賣,隻要每一個版本能引起一部分人的情緒起伏,我這就不算欺騙消費者。我賣的不是歌,而是情緒刺激器。”
小絨毛:原來如此,受教啦。
烏馨對上小絨毛睜得圓溜溜的眼睛,笑道:“你把你貓販子情緒場的原始記錄片段和李斯兮剪輯過的版本都放出來,效果與我剛剛說的就差不多。不過你還可以做得更徹底一些。”
烏馨:“一份好素材賣幾十上百個版本是應該的。你看外界經常都有翻拍作品,這種老酒裝新瓶的做法,隻要酒本身好,就是可以長期吃、翻來覆去吃。”
烏馨:“甚至即使酒本身不好,但隻要噱頭足夠,也能賣得出花樣。商品這玩意,有時賣的是質量、實用,有時賣的是身價、麵子,有時賣的是熱鬨、氣氛。”
烏馨:“當大家對不同版本評頭論足時,當大家為了不同版本爭論孰優孰劣時,當大家比較不同演員飾演同一個角色的還原度高低時,那爭吵的熱鬨度,顯然比隻討論單一一個版本節奏合不合適、畫麵精美度分數更激烈。”
小絨毛:“為什麼你奸商得這麼熟練?”
烏馨:“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活著時特彆地純良,一點都不奸商,隻會傻傻地寫歌。我是來了負司後才被帶壞的。”
小絨毛:“你活著時也是很有名的歌手嗎?”
烏馨笑著:“不,我活著時,我名下一首歌也沒有。即使我寫了很多、唱了很多,但在大眾的印象裡,我……”
想了想,烏馨糾正:“根本就沒有大眾印象。我死前幾年還記得我這麼個存在的人總共應該就隻有五個……也許隻有三個。”
小絨毛:“懂啦,你被人搶走了作品。”
烏馨:“是啊,被搶走了。不過等我死後,搶劫者們會發現一個恐怖故事。”
小絨毛:“是什麼?對人類來說,比木柔寫的恐怖故事更恐怖嗎?”
烏馨:“方向不一樣。木柔的恐怖是奇幻向的,我給他們留下的恐怖是現實向。”
小絨毛好奇:“到底是什麼?”
問完之後小絨毛又自我反省:“我這麼問是不是太冒犯啦?就是你們人類常說的‘缺乏分寸感’?”
烏馨:“如果你是人類,那麼確實有些冒犯;但你是貓,那就要采用另一種衡量標準了。”
小絨毛:“可我有人類的思維呀。我可以被看作是披著貓皮的人。”
烏馨:“你本來是貓,後來擁有了人類的知識,再然後才是養出了人類思維。這個過程與人直接披上貓皮或者變成貓,我覺得不一樣。”
小絨毛刨根究底:“哪裡不一樣?”
烏馨:“感覺不一樣。相應產生的感情也不一樣。”
小絨毛:“不懂。”
烏馨:“反正,在負司裡,情緒是第一位的。隻要你能引動我的情緒、有助於我產能,我就會對你有好感。”
烏馨:“在實際相處時,經常還是先有了好感,接著才去理性分析為什麼你能引動我的情緒。且當分析不出所以然時,會放棄分析——隻要賺到能量了就行。”
小絨毛:“這種思路不斷蔓延下去,我們遲早還會感謝負司把我們扔進高危險度、高死亡率的恐怖類情緒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