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認錯爹的第七十七天: 那可真是一個了……(2 / 2)

宦官之後 霧十 6684 字 8個月前

吳大娘子當時還不能坐起,隻能躺在床上,望著一臉憧憬的絮萬千,忍不住嘲笑出聲:“你開酒樓的目的就是為了不排隊?”

“對啊。”絮萬千再認真不過,她真的好煩吃飯排隊啊,越排越餓,越餓越排。可如果選擇去吃沒有人排隊的商家,那家又未必好吃。她這個人就還蠻喜歡湊熱鬨的,總愛打卡各種網紅店,上不完的資本主義邪當,“如果酒樓是我的就一樣啦,我想什麼時候吃就什麼時候吃,在所有排隊的人的羨慕目光中走進自己的店!”

吳大娘子都忘記自己當時回答的是什麼了,大概就是類似於“那可真是個了不起的夢想啊”之類的反諷吧。

可多年以後,她的夢想也不知不覺就跟著變成了要擁有一座這樣的酒樓。

賓客如雲,高朋滿座。

她成功了。

但唯一一個能與她一起分享這份夢想成真喜悅的人卻已經不在了。

望仙樓的後院佛堂裡常年供著一尊金身佛像,吳大娘子如今就正在佛前虔誠跪拜。香火撩人,梵音鳴耳。她背對著進來的連亭,解答了他對望仙閣歸屬的猜測。

連亭以為吳大娘子是在給絮果他阿娘上香,本也想跟著一起上一柱的。沒想到卻被吳大娘子攔住了,她說:“我這裡不供長生香,也不設靈牌。”因為她還寄希望於絮萬千能一如她當年突然出現在她麵前那樣,再次突然的回來。

連亭:“……”哈?

他現在終於明白聞來翡說的吳大娘子有點瘋是怎麼個瘋法兒了。

吳大娘子也沒期望於彆人能夠理解。甚至她從一開始就知道,她等的人不會回來了,可她還是總在試圖求神拜佛,祈求那份微妙的希望。

兩人就這樣在佛堂裡展開了彼此心知肚明的對話。

一個想讓吳大娘子去對付中原鏢局,一個知道他想讓她出手。

連亭表示:“羽卒跟我說我們沒有證據,無法取信與你。我也實話實說,我確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中原鏢局與柱子勾結,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柱子死了,我能提供的也隻有他的屍骨下落。”根據王氏兄妹的口供,連亭找到了葬著柱子的亂墳崗,確定了對方真的死的透透的。“但我覺得你並不是那種需要百分百證據的人。”

隻有好人才需要證據才能行動,這些條條框框的約束與規則,成為了他們的道德準繩。沒有說這樣做不好的意思,但……

誰說他們是好人來著?

吳大娘子笑了,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但不得不說,連亭這話確實說到她心坎兒裡去了,她和絮萬千最大的不同就在於絮萬千是個好人,她不是。

她隻相信誰負了她,她就要誰死!

隻是……

“我確實不需要證據,但我需要你能說服我:中原鏢局動手的理由。”吳大娘子問連亭,“你知道她的遺囑是什麼嗎?”

“我想我應該知道。”

年娘子去世前的區域劃分更像是一次分家。因為她已經想到了人性的貪婪,她與所有的掌櫃約法三章,她可以讓很大一部分的利給他們,這是他們這些年辛苦跟著她應得的。但與此同時,這次“分家”後,他們不能再動絮果的東西。

在絮果沒有長大前,這些掌櫃從年娘子手中接管過的生意裡,會有三到五成會作為絮果應得的分紅。

當絮果徹底長大後,也就是他們真正分家的時候,他們不用必須聽從於絮果,也不用一直綁定在一起,他們所有的生意都可以和絮果商量著劃分。但最低的底線是不能讓絮果繼承少於現在分家時的錢。

畢竟所有的生意都是絮萬千的,她不否認在她去世後的發展是彆人的功勞,但至少一開始的台子是她搭建的。

她隻希望在接下來的十幾年內,能收取這些掌櫃對這個“台子”的一些合理租借費用,以及,在十幾年後兒子成年時,能把她最初的產業留給她的孩子。

在聞來翡看來,再不會有比年娘子更好更大方的東家,這些東西本就是她的,她去世後,自然該全部由少東家繼承,不管是這個台子還是未來的利潤。他們不過是給東家打長工的人,怎麼能有來臉窺覬少東家的東西呢?

可主弱而臣強,就像現在的小皇帝也隻能任人擺布一樣,絮果也遠沒有她娘的號召力。

人性之惡也比聞來翡想象的要可怕得多,這些拿了東家好處的人,不僅沒有被安撫住貪婪的內心,反而不知足的想要更多。她想過十幾年後人心易變,會有人不舍得交出自己掙來的財富。但她沒想到,娘子屍骨未寒,就已經有人迫不及待想要把少東家賣個好價錢。

而既然他們不義,那就彆怪她替少東家反悔。

這些人根本不配支配娘子留下的這個台子,什麼三成五成利的,在聞來翡看來,這些全部都應該屬於少東家。她一樁樁、一件件都替絮果記好了,就等著怎麼重新吞噬掉這些人,好把東西原封不動地讓絮果來繼承。

“但中原鏢局本身的台子就是自己的,”吳大娘子給連亭分析道,“他們和年娘子合作時差不多要給五成利,娘子去世前承諾他們隻需要給少東家三成。”

鏢局走鏢講究的就是一個誠信當先,他們已經少了兩成利,再耐心蟄伏個幾年,買賣就又會重新合法的回到自己手裡,而且是比過去要壯大不知道多少倍的那種。何苦還要吃力不討好的參合到這件事裡?就不怕失了信義而徹底無法在這行裡立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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