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認錯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 就這?……(2 / 2)

宦官之後 霧十 7839 字 8個月前

當第二天的早膳桌上,絮果問聞蘭因為什麼不休息的時候,他理直氣壯的回:“因為太美好了顯得不真實啊,我總覺得我是在做夢。”但這個夢他一點都不想醒。

所以,隻要他不在夢裡睡著,那他的夢就還能夠繼續!聞蘭因如是堅信。

絮果:“……”要不要我們現在分個手,幫你清醒一下?不過絮果好歹明白了朋友和戀人相處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他的好朋友蘭哥兒,絕不可能這麼傻!

不過,絮果多少也被帶動得想要為這段剛剛開始的感情努力一下。

而他唯一能給商量的對象,毫無疑問地,就是葉家未來的狀元郎了。葉狀元仰天長歎,絮果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後要乾什麼,他難道就知道了嗎?他還在和他的未婚妻當筆友啊!說真的,葉之初覺得絮果這都夠判刑了,炫耀罪!絮果好歹天天還能和聞蘭因見上麵,苦惱的也是兩人在一起能乾什麼,而他呢?還在苦兮兮的給自己畫自畫像,生怕他的小青梅忘了他。

葉之初的未婚妻有點臉盲,總覺得全天下人都長著一張臉。葉之初真的很擔心她忘了他。

“寫信啊?會不會有點奇怪?畢竟我和蘭哥兒現在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一堆話裡,絮果隻聽到了“鴻雁傳書”這四個字,他點著下巴思考,“不過陛下和娘娘好像也會這樣。”

葉小郎隻能一邊在心裡告訴自己,你是一個君子,君子動口不動手,一邊咬牙切齒的笑道:“真是對不起啊,我經驗有限,幫不到你什麼。不過,你為什麼隻問我呢?不如集思廣益一下?”

“你忘啦?我們暫時不能告訴彆人啊。”絮果的一雙眼睛裡寫滿了真誠,“而目前隻有你猜到了。”

所以這還是我的錯咯?太聰明就活該吃狗糧?葉君子都有點想打人了,他今天就要讓連絮果明白明白什麼叫文武雙全!

最終,絮果還是去找了彆人,因為葉之初提出了一個新穎的觀點——你可以不用說你喜歡上了誰嘛,隻說你有個喜歡的人,也不一定非要局限於詢問過來人,過來人自己都談的稀裡糊塗的,又能知道什麼?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真正的理論大師往往都是沒談過戀愛的。好比詹家兄弟。

絮果信了,就真的提著炒飯去了翰林院。

最近涇河夜市的菩提玉齋是越來越難排了,都快成為某種奇怪的硬通貨,絮果提這個上門不僅不寒酸,還非常受歡迎。

在春闈通過皇帝的“麵試”後,詹家的雙生子就一起進了翰林院。三元及第的詹大,更是破格越過了傳統狀元會獲封的從六品修撰,成為了正六品的侍講學士,這次聖駕塞北,詹大也有幸被點在了陪皇伴駕的名單中。

詹二就是傳統的從七品檢討了,負責在彆人整理檔案、修書撰史的時候……打下手,偶爾還要替同事去國子監講課。

他覺得他就是在翰林院裡“代發修行”,真的快閒瘋了。

詹大師一邊吃著炒飯,一邊積極為絮果的感情展開了各種建議,聊起來就沒個完,說到了天黑都不想停。

絮果本來還雄心壯誌的做著筆記,想要在戀愛這門功課上當一個好學生。但隨著接受的信息越來越多、越來越雜,他的腦子一直在超荷運轉,直至再也轉不動,當他頭暈腦脹、稀裡糊塗地離開翰林院時,腦子裡就隻剩下了一些對於他來說比較刺激的詞彙。

好比詹二一上來就問的:“你倆親了嗎?”

絮果:“!!!”

“那,擁抱?”

絮果:“!!!”

“總不能連牽手都沒有吧?”

絮果:“……”

“你彆害羞啊,兩情相悅的人就是會想要做這種事的啊,你們會想變得更親近,這是一種本能。如果你們什麼都沒有,你確定你倆真的在一起了?人家姑娘不會其實拿你當姐妹吧?”嗯,詹寡王不僅懂男女,還懂男男、女女、女男,就沒有他不懂的!

而且,這些還隻是最淺層的,更多的知識詹二都不敢和絮果細說。畢竟雖然連大人不在京城,但他的探子在啊,詹二還挺惜命的。

但對於沒見過什麼世麵的絮果來說,這些已經夠刺激的了,畢竟大啟的風氣也沒有特彆開放,絮果至今還沒見過誰、誰親在過一起呢。

要不是問了詹二,絮果都要以為親完就能直接生孩子了。

當然,他還是知道兩個男人生不出孩子的。

總之,當第三天聞蘭因認清現實,他和絮果真的在一起了,且暫時還沒有分手的風險後,他終於開始有了一些大膽的想法。還是那張計劃稿上就有的內容,也是絮果答應會考慮的事情之一,他深吸一口氣,鼓了半天勇氣,才來小小地試探了一下。

絮果坐在一旁也有點手足無措,實實在在明白了好朋友和情侶真的不一樣。他一邊害羞,一邊又……有點好奇,還有點上頭。

真的要親嗎?

怎麼親?

嘴唇碰嘴唇?

那到底是一種什麼感覺?

然後,聞蘭因也總算做好了心理建設,眼睛一閉嘴一張就說了出來,他說:“我能牽你的手嗎?就一下,一小下,當然如果你介意,咱們也可以不用,我完全理解。”

絮果:“哈?”就這?

你醞釀半天就說了個這?手拉手?咱倆從小到大拉過的手還少嗎?

“那不一樣!朋友叫拉手,愛人才能叫牽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聞蘭因該死的儀式感無時無刻不在刷著存在感,他真的超認真的。雖然以前當朋友的時候,聞蘭因在無意中拉住絮果的手時,他也會浮想聯翩,可身份不同,感覺畢竟還是不一樣的。

絮果……

確定了,他的男朋友就是個小傻逼。

然後,絮郎君就做了一個非常衝動、事後卻也不會後悔的事情,他一把拽過聞姓小傻逼的交領欺身而上,直接就吻住了對方的唇。陌生的觸感,異樣的情愫,迅速在這個炎熱的夏季被點燃引爆。

聞蘭因也無師自通、反客為主,像隻小狼崽子似的發狠,有力的雙手緊緊的抱住絮果,既是怕人被嚇跑,又是恨不能將兩人融為一體。明明本該隻是一個蜻蜓點水的吻,就這樣被不斷加深,帶給了兩人從未有過的戰栗。

詹二說的對,兩情相悅的人,就是會想要做這種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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