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報社一位叫喬木的主編寫的,主要是誇讚無雙故事寫的好,尊重曆史,性高,鼓勵無雙再接再厲繼續投稿。
這位主編寫的一手好字,洋洋灑灑全是誇讚無雙的話,但中心思想就一個,讓無雙繼續投稿。
對方還在信中對無雙的稿酬表示了抱歉,隻給與了最低等級的千字十元錢。
因為無雙是新人,寫的又是,字數太多,所以很難拿到三十元千字的高價。
不過就是最低的千字十元無雙也很滿足了,十天掙一千塊,足夠她改變現狀了。
無雙把手中的信折疊起來,放進信封裡,小心的收起來,這才看向圍成一圈,小心翼翼的守著十張百元大鈔,動都不敢動一下的幾人。
李無憂不時伸手摸一摸麵前擺放的十張鈔票,滿臉都是喜色。
明陽和明霞更是高興的拉著李無憂的手一個勁的問:“小姨賺了這麼多錢,我們是不是能吃肉肉,能吃蛋糕餅乾,能吃糖了?”
就連最穩重的如同小大人一樣的明鑫,臉上都忍不住露出了歡喜的神色,他年齡最大知道的事情最多,也最知道錢的重要。
當初他媽媽就是因為錢差點死了,如今有了這麼多錢,就是再有什麼事,也不用擔心會因為治不起病死人了。
無雙走過來摸了摸明陽和明鑫的腦袋,笑著道:“放心吧,你們想吃的東西,以後再也不用限量了,小姨保證,讓你們隨便吃。
等會兒小姨就帶你們去商場,喜歡吃什麼買什麼,還要給你們一人買兩身新衣服,對了,還得給明月買幾瓶好奶粉。”
明陽和明霞高興的一起蹦躂:“哇,要吃好吃的啦!謝謝小姨,小姨我要吃肉,還要吃排骨!”
“小姨我要穿漂亮的小裙子,還要有好看的小涼鞋,我還要吃糖,吃餅乾,吃牛舌餅,麻花也要吃,要吃……”
小吃貨明霞一路數著自己以前想吃,但一直吃不到的各種好吃的,滿臉都是歡喜。
無雙是倆孩子說什麼都點頭:“買買買,你們想吃的,想穿的,都給你們買。”
哄著兩個小的高興後,無雙看向李無憂,道:“姐,時間不等人,正好今天你也休息,咱們這就去商場吧。”
李無憂想了想,把其中的九百塊拿了出來,折一折藏進自己的衣服裡,隻給無雙一百塊。
“你對著幾個小的太縱容了,不能把錢都讓你拿著,今天去商場,隻準花一百塊。”
一百塊也是巨款了,兩個小的完全沒有意見,無雙拉上李無憂,李無憂抱上吐奶泡泡的明月,一群人歡歡喜喜的出了門。
一出門無雙就直接打了兩個三輪車,李無憂有點肉疼的道:“有點錢就亂花,這又沒幾步路,走過去就是了,還打三輪乾什麼。”
無雙笑著摟住李無憂的手臂撒嬌道:“哎呀姐,你就當我走不動,心疼心疼我唄。”
李無憂伸手指點無雙的腦門:“瞎說,你當我不知道你天天早上出去跑五公裡,走商場這點路你會怕。”
無雙搖晃李無憂的手臂:“那打都打了,乾脆就坐著唄,就當咱們難得奢侈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