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鳳簫稍稍勒馬, 照夜速度略慢下來。
“你不舒服?”
林疏確實有些緊張,右手抓緊了照夜漂亮的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大小姐先是“嗯?”了一聲, 而後輕輕收回手臂:“一時疏忽,是我失禮。”
林疏心道, 其實根本不能算是失禮, 僅僅是普通的碰觸而已, 原因還是淩鳳簫怕他摔下來。古代世界講究禮法,大小姐又是個姑娘, 這樣在背後半摟著自己,這樣說來,還是自己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但淩鳳簫若不把手拿開, 再走一段路, 他恐怕要背過氣去了。
這毛病到底是什麼時候得的,他也說不清楚。
隻記得長到十幾歲的時候, 略開了些竅,知道這世上的人大多群居,自己卻無論如何不敢開口向旁人搭話。
那時候, 他想了想從前,很小, 還在上小學的時候, 一個人上學, 放學, 而身邊的同學全部三三兩兩聚集在一起嬉鬨談笑的情形, 覺得一個人的一生, 其實從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定型。
也不是沒有與彆人打交道的時候,走過過道,前麵的地麵忽然滾下來一支鉛筆。
過道旁邊位子上坐著一個趾高氣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啞巴,把筆撿起來。”
撿了,或沒撿,記不得了,類似的情形發生過太多。
而這個時候,教室裡的其他人,往往引頸圍觀。
他撿了,便被說:“哎,小啞巴還能聽懂話!”
沒撿,便有人說:“他不會說話,是不是耳朵也聽不見?”
旁邊圍觀的人便哄笑起來。
回憶往往模糊,不記得具體的細節,隻記得那些雙眼睛裡閃爍著惡意的光芒,笑聲裡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動著人體的熱氣,那熱氣像某個醜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雜腥臭的氣味。
他想離開,離開這些東西,逃得越遠越好。
逃到一個除了自己再無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順暢起來。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現在的樣子,嚴重過敏症,過敏原,活人。
淩鳳簫身上那縷似有似無的冷香將他從回憶中拉出來。
這香很好聞。
大小姐脾氣很壞,但畢竟壞的光明磊落,坦坦蕩蕩,每次生氣都事出有因,生過氣後也不記仇,既不仗勢欺人,又不頤指氣使,即使是小時候,想必也與那個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這反應已經深入骨髓,與大小姐和平共處,其實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這樣默默胡思亂想了許久,忽然察覺——他這是在為淩鳳簫開脫嗎?
為了維持與富婆的友好關係,居然試圖戰勝十幾年來的心理陰影。
林疏都要唾棄自己了。
大小姐雖然將手臂從林疏腰上移開,但畢竟還要馭馬,因此兩人的姿勢並沒有多大的改變,仍是林疏被半摟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幾下,終於有些好轉。
照夜速度這才漸漸快起來,半刻鐘過後,再次風馳電掣般在山路上疾馳。
淩鳳簫道:“現在好了麼?”
林疏:“嗯。”
淩鳳簫的聲音裡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個雙生的兄弟,叫照雪,在鳳凰山莊養著,與照夜一樣是江湖有名的神駿,長得也漂亮,我為你留了許多年,你不許懼馬。”
大小姐的東西,從丹藥到寶物到馬,無一不是珍奇的寶貝,且送起人來毫不手軟,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這次不同,他發現了一個盲點。
林疏:“許多年?”
“四年,”淩鳳簫道,“我那時想,來日從學宮結業,遊曆河山,若無良駒,畢竟不夠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騎,恰好照夜照雪雙生,便都養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邏輯。
原來大小姐養倉鼠並不是一時起意,而是早有謀劃。
籠子、滾輪、鼠糧先都備好,然後再去物色一隻順眼的,帶回去。
——大小姐,你這麼做,你未婚夫知道麼?
哦,還有一種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給大小姐那位素未謀麵的未婚夫準備的,但天不遂人願,死了未婚夫,大小姐開始自暴自棄,包養倉鼠,原來的那些準備,自然也都歸倉鼠享用。
他不再說話,淩鳳簫也專心馭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靈馬,這樣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輕身法術也不遑多讓,隻過一個多時辰,就已經過數座城池,來到一處雲霧環繞的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