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選曲的規則,就是你們30個人,5個人一組,分6組去樓下的鬼屋。”導演坐在鏡頭後,笑嘻嘻地說道,“我們已經把30個寫著歌曲名字的牌子分散在鬼屋的各個角落,也就是說每個人一個牌子,你們自己在鬼屋找到哪個牌子拿出來,就是唱哪首歌。”
“一共3首歌,也就是說,第三次公演每組也是5個人,6組,兩兩對決,30個牌子3首歌,其中相同的歌曲牌子分為紅藍兩個色,拿到相同歌曲相同顏色牌子的選手自動分為一組。”
“當然啦,你們要是自己在上麵商量好了和誰一起組隊下去,和誰一起拿什麼牌子上來我也無所謂的,隻要你們找得到想要的歌曲並且找得到相同歌曲和相同顏色的牌子,你們就能一個組。”
導演一臉“我很好說話”的樣子。
“反正就是一句話,隻要你們膽子大,任意組合沒二話!”
選手們:“……”
越是這麼說,反而越嚇人!
“導演竟然這麼放鬆權限,如果我們膽子夠大的話,在鬼屋裡把所有的牌子都找到,那豈不是我們就可以隨便分配組合了?”
“想得美,他這麼說,肯定是鬼屋特彆嚇人!”
“我……我已經不想下去了,隨便你們怎麼選,剩下來哪個牌子給我留哪個牌子就好了,我無所謂我唱什麼去哪個組!隻要不要讓我進鬼屋啊!”
有選手已經忍不住想抱樹了。
她不想進鬼屋!
導演這招是真的狠。
哪怕就剩下最後一組,她們也得下去拿牌子。
畢竟,就算看前麵25個人已經定好了組,她們剩下的5個人一看就知道還有哪個組缺人,也必須下去把那個組的牌子拿上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