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沙勒維爾(1 / 2)

蘭波家的女孩 米迦樂 6557 字 9個月前

1871年,2月底。

沙勒維爾,阿登,法國。

被法國群眾稱為“1870年戰爭”的“普法戰爭”在上個月底,以普魯士軍隊攻入巴黎而告終。

沙勒維爾是法國東北部的阿登省首府,與比利時接壤,普法戰爭中的決定性戰役“色當戰役”的色當就在沙勒維爾附近,距離隻有20公裡。

而沙勒維爾到巴黎的距離是240公裡。

*

瑪德萊娜沿河街5號甲,蘭波家。

因為戰爭的緣故,家裡的兩個男孩——17歲半的弗雷德裡克、16歲半的阿瑟——原本就讀的中學沙勒維爾學院被當成戰地醫院,到現在也沒有恢複正常的教學,男孩們隻能待在家裡。

兩個女孩——12歲半的維塔麗、10歲半的伊莎貝爾——也隻能從修道院寄宿女校返回家中,在家裡跟著母親蘭波太太學習處理家務。

這天晚上,快到午夜。

珍妮·羅莎琳·維塔麗·蘭波睡得正香,突然被人搖晃醒了。

她迷迷糊糊的醒來,發現嘴被捂上,一個少年的聲音在她耳邊低聲又急促的說:“維塔麗,你還有錢嗎?”

攪人清夢是不好的,她沒好氣的張口咬住少年的手。

少年“哎喲”輕呼了一聲,“你怎麼跟小狗一樣,咬人?”

“就咬你。”

“噓——”少年忙著又捂住她的嘴,“彆吵醒媽媽。”

“你想乾什麼?我沒錢了。”維塔麗警惕的瞪著他。

其實是看不見的,已經深夜,門窗緊閉,房間裡沒有燈,也沒有蠟燭,伸手不見五指。

“我知道你存了不少錢,這幾個月你沒去看望菲利克斯舅舅嗎?”

“我的錢是我的,不是你的,你不能每次想偷跑都找我要錢。”維塔麗氣得半死。

“媽媽不給我錢,我存不下來錢。唉!媽媽不讓我出門,我想出去。”

“你想去哪兒?巴黎?”

“對。”少年滿懷希望,“我隻要車票錢和兩天的飯錢就夠了。100法郎?90法郎?不能再少了。”

真無恥!要是房間裡有光線,她一定瞪他,狠狠瞪他,看他好不好意思找妹妹要錢跑路!

“不給。沒有。一個法郎也沒有!一個生丁也沒有!”

少年抱住她肩膀,討好的說:“算我借你的,將來還你200法郎,不,還你500法郎!”

維塔麗有點心動,“‘將來’是什麼時候?幾年後?”

少年想了想,“3年後?”

維塔麗不屑,“你現在沒錢,3年後也不會有錢的。”

少年這會兒深深懊惱起來,“早知道我就該存點錢。”

維塔麗沒搭腔。

過了一會兒,少年試探的問:“真的不借給我?”

“不是我不借給你,是媽媽,媽媽要我看著你,不許你再偷偷跑掉。要是……要是你這次又跑了,媽媽不許你回家,你怎麼辦?”

少年很是自信,“不會的,媽媽總是這樣,等我出版了我的詩集,媽媽準會高興,那時候她就不會計較我偷偷跑去巴黎了。”

維塔麗扶額:這個哥哥!可真是天真啊!

她很猶豫,一方麵她想遵照母親蘭波太太的叮囑,看好自家這個正在叛逆中二期的哥哥;另一方麵,這個哥哥確實不是能在家待得住的主,今晚他走不了,總會有一天再次偷跑的。

為什麼要說“再次”呢?是因為讓·尼古拉·阿瑟·蘭波已經偷偷跑過一次了。

*

維塔麗·蘭波認為自家的兩個哥哥都是笨蛋!

首先是大哥弗雷德裡克,去年8月居然跟隨一支路過沙勒維爾的部隊,前往前線戰場,離開家足有3個月,直到11月中旬才返回沙勒維爾。

為此,母親大為震怒,命令弗雷德裡克待在自己的房間,抄寫《聖經》,就連吃飯都不許下樓。

弗雷德裡克1853年9月出生,去年8月還沒有年滿17歲,就敢離家出走了!

至於二哥阿瑟,更加膽大包天!他居然跑去了巴黎!

維塔麗猜測,大哥的大膽行動實際上鼓勵了當時還沒有年滿16歲的二哥,這個“彆人家的孩子”、沙勒維爾學院的老師們一致看好的優秀學生,突然變成了狂妄又中二的“壞孩子”,也玩起了“離家出走”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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