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大功臣無疑是維塔麗,要不是她攛掇著菲利克斯帶他們去第戎,這3萬法郎可不會從天而降。有錢有什麼不好呢?有錢可以過得更好一點,也能彌補被丈夫拋棄的損失。如果沒有愛情了,那麼有錢也行。
阿瑟10歲左右就顯示出了學習上的天賦,現在維塔麗又一心想要好好學習,蘭波太太動搖了:沒準維塔麗也會是一個有天賦的孩子。她是不懂女孩子太聰明有什麼好處,但一定比那些蠢女孩要好,這是很樸素的常識。
於是定下來,寫信讓阿瑟回家,帶維塔麗去見一些私人教師,有幾個沙勒維爾學院的老師也會私下收學生;定下來私人教師後,由弗雷德裡克負責接送維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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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塔麗很高興:第一個小目標已經達成,第二個小目標也勝利在望!
之前她想要上學,最大的阻礙是蘭波太太,媽媽可能不覺得女孩需要學習知識,但可能是3萬法郎讓她高興,居然這麼容易就讓她鬆口了。
修道院女校能學到的知識非常有限,環境也不好,她早就不想待在修道院了。至於伊莎貝爾,她可能還得去修道院女校待上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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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收到信的阿瑟回到瑪德萊娜沿河街5號甲。
他個子不高,兄妹4個的個子都不太高,弗雷德裡克現在隻有1米7,阿瑟更矮,隻有1米6。維塔麗快到13歲,身高隻有1米2,而且,還沒有開始發育。
阿瑟對他們去了一趟第戎,帶回來3萬法郎表示驚訝。
“他……他怎麼樣?”
“誰?”維塔麗明知故問。
阿瑟不太情願的說:“父親。”
“他?他過的很好。隻是以後還能不能過的這麼好,我可不知道,我也不關心。”
阿瑟歎了一口氣。
“你呢?你還沒說,這次去巴黎怎麼樣?”
他煩惱的撓了撓腦袋,“不怎麼樣。我不知道要怎麼才能讓那些人看我的詩。確切的話,我認為他們看不懂。”
“看不懂?”這是什麼意思?
“你能看懂我寫的詩嗎?”
維塔麗想了一下,“勉強算是能‘看懂’。”
“這是一種——一種不太能說得明白的感覺,沒法解釋。我寫的,就是我想表達的。你得一個字一個字的去‘看’。”
“這個我知道。”
“你讀過詩歌嗎?”
“讀過一些。”
“比如?”
“Lord拜倫。”
阿瑟一笑,“他還行。但我跟拜倫不一樣,我是——我希望能夠‘長久而清醒的讓所有的感官混亂’——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是說,我應該成為一個從未有過的人,一個天才!我是詩人,這毫無疑問!我是‘我’,而我又不是單純的‘我’。我是‘通靈者’,這可能很瘋狂,你能明白我在說什麼嗎?”
作者有話要說:*得知阿瑟去世後,魏爾倫寫了一首挽詩。
“你竟然撒手人寰!但至少是你所期望的死亡,
作為白皮膚的黑人,作為野蠻人壯烈地去死,
作為被教化的蠻人,你漫不經心地傳播文明,
啊,亡者!你活在我心中似不息的熊熊烈火。”
(袁俊生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