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律師在法庭上說的話還沒有用,自己說的,指不定更有用,法官願意聽,願意采納呢。
都是人,長著一張臉,一顆腦袋和一張嘴巴的,唐德良還真不相信自己會比彆人差。
隻要不請律師,自家就可以省一大筆的律師費。
再加上他是唐果的親爸,法院還能不顧這個實情,拆散他跟唐果?
陳婕是唐果的親媽,他還是唐果的親爸呢。
沒道理唐果隻能跟著陳婕,自己去連見唐果一麵,都那麼辛苦。
他跟陳婕離婚後的這兩年多時間裡,他見到唐果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法院當初把唐果判給陳婕,可沒禁止他看唐果這個女兒啊。
事實上呢?
陳婕一直阻攔他去看唐果,不讓他們父女倆聯絡感情,
深怕他跟唐果的父女之情超過她跟唐果之間的母女之情。
陳婕的這種做法對嗎?
必須是大錯特錯啊。
既然陳婕做錯了事情,當然得付出代價。
這一次,他一定要向法院提出重新爭取唐果的撫養權和監護權。
他跟陳婕這個小氣的女人不一樣,唐果的撫養權和監護權一旦落到自己的手裡,
隻要陳婕想看唐果,他一準會答應的。
隻是,陳婕跟唐果的見麵必須是在他的陪同之下。
以前陳婕是怎麼對他的,這方麵,他肯定也是要報複回去的。
要是這場官司,他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就打贏,
把唐果搶回來的話,那麼陳婕的那條命,他也是願意留著的。
一夜夫妻百日恩,不是陳婕先把他逼到絕境上,他也不至於對陳婕會有這種念頭。
有了決定之後,唐德良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向法院提交了訴訟。
請個律師是要花錢的,但各地的法援也不少。
所以唐德良非常聰明地找到了法援,讓法援裡的律師替自己寫了這份訴訟。
他也清楚,自己不是專業人士,訴訟該怎麼寫,他又不知道。
連最基本的格式,他都不知道,那麼他更不可能寫好一份訴訟了。
像這種專業的東西,當然是交給專業人士去寫最方便不過了。
法援裡的律師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幫助他們這些沒有經濟基礎又被欺負了的老百姓。
他這個時候不去找法援的律師的話,實在是太浪費了。
他以前在公司裡上班的時候,他所有的工資也是向國家交了稅的。
這麼說起來的話,他在享受國家所提供的公眾服務,也不算是完全的白嫖。
這些錢,他早就出過了。
既然自己已經出過錢了,自己合該享受的服務,不去享受的話,那不是傻子又是什麼?
去找法援的時候,唐德良的底氣和腰板兒都特彆直。
等到訴訟狀拿到手的時候,唐德良就忍不住感歎了一句,
這些法援裡的律師還是挺靠譜的,至少比他花錢找的那些律師靠譜。
他花了錢找的律師,辦個事情還推三阻四,還把他的官司打得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