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自己想讓陳婕去死的這件事情可以宣之於口的話,
那麼唐德良絕對會直白地去跟陳婕說:
隻要陳婕願意為他去死,幫他騙一大筆的保險金,
再讓唐果這個女兒回到他的身邊,那麼不論陳婕對他提什麼樣的要求,他都願意答應。
甚至是陳婕讓他跟吳佩琴徹底斷絕關係,不再管吳佩琴母子三人的死活,
他都是肯點這個頭的。
隻可惜啊,讓陳婕去死這樣的事情,到底是不能說出來。
真說出來了,陳婕也不可能聽自己的真得那麼去做。
正因如此,唐德良才覺得遺憾無比。
而陳婕的聽話,也實在是太有限了。
為什麼一個嫁了人的女人,還要有那麼多自己的想法。
看看,在這一點上,陳婕的親媽不就做得挺好的嗎,什麼都聽自家老頭子的。
要是陳婕跟她親媽似的,那麼他可以省多少心啊。
真的是該像的地方不像,不該像的地方又特彆像,要命噢。
唐德良心裡的埋怨多得都快撲出來了,卻隻能憋著,一個字都不可以說出來。
不但如此,唐德良始終記得陳婕還欠了李律師十萬塊錢的律師費呢。
早知道會是這個結果的話,唐德良表示,
隻要陳婕願意跟自己“商量”一下,那麼這場官司是可以不用打的。
畢竟他們可是夫妻倆啊,有什麼事情是不能私下商量好了解決的?
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所以,隻要陳婕跟他說,給他十萬塊錢,
那麼他是絕對願意讓唐果暫時跟在陳婕的身邊,先不跟陳婕搶唐果的撫養權的。
與其把這十萬塊錢便宜給李律師這個外人,那麼還不如便宜給他這個自己呢。
再怎麼樣,他也是生了唐果養了唐果的親爸啊。
唐果賺的錢,自然是該給他花,怎麼可以被李律師一個外人占了那麼大的便宜呢。
所以,說來說去,都是陳婕太不懂事,太浪費了。
哪怕唐果當了明星之後賺錢再容易,那十萬塊錢也是姓唐,
不是姓陳,更不該姓李啊。
要不是陳婕一直在給他搗亂,但凡陳婕再聽話一點,
這些個錢依舊在他們自己人的口袋裡,哪可能讓李律師賺得這麼高興啊。
這會兒唐德良看著陳婕的眼神自然是跟看白癡似的。
明明把這十萬塊錢給他,可以達到一親的目的。
偏偏陳婕就喜歡胳膊肘往外拐,寧可把這十萬塊錢給外人,
都不願意讓他的日子過得舒坦一點。
要是這十萬塊錢真得歸自己了,唐德良覺得自己絕對可以“安分守己”好長一段時間。
隻要自己安分了,不去找陳婕和唐果,
陳婕和唐果自然就可以過她們安安靜靜的日子。
真心的,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唐果還是跟著陳婕,不可能跟著他的。
不對,應該說陳婕把這十萬塊錢給他的話,
他一段時間不去打擾陳婕和唐果,陳婕和唐果可以把日子過得更舒心一點。
因為像現在這樣,他極有可能把官司打輸了,
唐果的所有“權”還是在陳婕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