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聽清?
沒有關係,她可以說一百遍,一定會讓她媽聽得清清楚楚的。
吳佩琴的目光閃爍:“你瘋了?
這房子是我們租來的,怎麼賣?
真賣了的話,我們是要吃上官司的。
而且沒有房產證,你想怎麼賣?”
唐臻臻哼哼:“媽,這些你也就能哄哄唐元飛,在我麵前,還是算是了吧。
既然這些話我都說出口了,那麼這房子到底是誰的,是不是我們租的,我怎麼可能不清楚。
這套房子的房產證,我都看過了,房產證上寫的可是你的名字。
這套房子,是我們自己的。
既然房子是我們自己的,我們想賣的話,怎麼不能賣。
這套房子的房價,我也去打聽過了。
賣得一般般的話,不到兩百萬,賣得好的,差不多該有兩百萬了。
有了這兩百萬,我跟唐元飛雖然不至於有資本出國留學,
但讓我們兩個人讀個大學,還是挺輕鬆的,有的多餘呢。
我早就知道這房子是我們自己的,你之前總讓我去打工賺錢,給自己攢學費,
我也沒有拿這件事情說事兒,還很聽你的話,什麼都沒說。
做女兒做到這個份兒上,我覺得自己已經夠好了。
所以媽,現在是不是該你這個當媽的表現表現了?”
把房子一賣,兩百萬呢,她跟唐元飛哪裡還需要去打工賺學費啊。
真不是她想說,她媽有的時候對她和唐元飛挺摳的。
她都快懷疑自己和唐元飛到底是不是她媽親生的了。
聽到唐臻臻說翻到自己的房產證,說得還這麼言之鑿鑿,吳佩琴意外極了。
她是奇怪,好端端的,唐臻臻怎麼會說出賣房子的事情。
唐臻臻再不聰明也應該明白,房子不是自己的不能賣的道理啊。
合著唐臻臻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把自己翻了一個底兒朝天啊。
“媽,怎麼樣嘛?
賣了這房子,我們換一個地方生活這事兒,你同不同意?”
唐臻臻改了改冷淡的態度,開始跟吳佩琴撒嬌。
賣房子又不是多難的事兒,賣房子的錢最後也是在她媽的口袋裡,
她跟唐元飛肯定拿不到,頂多是跟著花一點,她媽沒有不答應的道理啊。
有了這兩百萬,她跟唐元飛上大學不再是問題。
以後她媽過日子,也不用像現在這麼緊巴。
喜歡的新衣服,該買還是要買,控製一下數量就可以了呀。
她不相信,這樣的生活,她媽就一點都不動心。
不動心嗎?
吳佩琴表示,當然動心,畢竟這是她一直想要的生活。
但是她會去那麼做嗎?
絕對不會!
不需要上班,看到自己喜歡的衣服就買買買,這的確是挺美好的。
但這個美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她花出去的錢是彆人給的,
花的不是自己的,尤其不能是自己賣房子的錢。
作為一個女人,彆說是花賣房子的錢了,“賣房子”這三個字,吳佩琴就聽不得。
在吳佩琴的觀念裡,那就是有房子才有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