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原女主(十)(1 / 2)

不說翟家夫婦收到信後大驚失色,對其中內容一開始也是不相信的,自己好好的女兒怎麼可能抱錯了呢,

可寫信的人偏偏連抱錯的另一方人家姓甚名誰都說的清清楚楚,這就不禁引人懷疑了。

難不成女兒真的抱錯了?

翟母又想起自己當初懷胎的時候,家裡的老人們都說她養得很好,可是女兒出生沒多久就被醫院方麵診斷說身體弱,要悉心養護。她當時聽了還特彆自責,以為是自己哪裡沒做好呢。

可如果是這中間和彆人抱錯了,醫院裡養著的壓根不是她的親生女兒,豈不是也對上了。

相比起還能保持理性思考的丈夫,翟母剛生下孩子沒多久,母愛之心最為濃烈,也更加接受不了孩子可能被抱錯的事,更可怕的是自己真正的女兒可能還不知道在哪個地方。

萬一以後都找不回來了怎麼辦。

她死死抓著丈夫的手臂,驚恐又不安地道:“不行,一定要查清楚,查清楚這到底是不是我的女兒。”

“老翟,不查清楚,我一天也不會安心的。”

“好,好。”翟父也注意安撫妻子的情緒,一邊連忙聯係了醫院問清怎麼回事,另一邊也想查出是誰送來的信,為此兩夫婦又趕去了信上說的那戶人家。

本意是想看看他們有沒有收到同樣信件的,或是發現孩子有什麼問題的。

結果隨便一打聽,梁家還真有個新生的女兒,而且當時和他妻子在同一家醫院生產,連孩子出生都隔不到兩天,這些都和信上的內容對上了。

夫妻倆麵麵相覷,更加慎重了,翟母也迫不及待想看一眼對方家裡的孩子,說不定那孩子長得像他們夫妻倆,那可能就是真的抱錯了。

哪知道到了梁家,才剛一開口對方就變了臉色,拿著掃帚把他們往外趕。

這個時候翟母或許是爆發出了作為一個母親最為激烈的情緒,平生第一次沒有了文雅的氣質,如同潑婦般跟對方撕扯起來了,就為了能看孩子一眼。

這一下子鬨起來了,梁家人連忙同鄉親說他們上門搶孩子,不是好人要趕他們走。

有村民聽了乾脆直接報警,把警察給找來了。

……

其實這會公安局也收到了舉報信,因為是匿名舉報一開始並沒有太注意,結果碰上村子裡報警,一出警聽說這事,翟家夫婦倆還堅持要看看孩子的,反而是梁家的態度比較奇怪。

隻解釋說剛出生的孩子見不得風,那大不了讓人進屋看一眼好了。

可梁家人就硬是耍起了無賴,說自家的孩子憑什麼給人看,就是公安也沒有這樣的法律。

來的公安一聽就笑了,既然如此還真不能不當回事,表示一定會查清楚。舉報信裡說是兩個孩子在醫院抱錯了,但梁家這態度都有些讓人懷疑是不是故意的了。

為此他們還在梁家留了人看著,好防著人萬一帶著孩子跑了,讓人找不到怎麼辦。

這也安撫住了翟家夫婦,隨後和警察一起來到醫院。

醫院也才剛收到舉報信不久,甚至還沒傳到高層領導那裡,沒想到警察直接上門了。

醫院方麵也是麻麻:“……”

但辯解否認還是私下調查也沒什麼用,為了避免攤上乾擾公安查案的罪過,隻好躺平配合調查了。

這一查還真是查出了問題,就在於當時翟梁兩家孕婦生產後的共同的管床護士趙芸有問題。當然這趙芸是咬死不承認孩子抱錯了或是被換了。

這年代可沒有什麼監控或是親子鑒定的技術,加上也沒有其他證據,她也是個膽子大,對上警察也不帶怕的。

可是她低估了警察的本事,光是針對她一個人,查檔案戶口人際關係就發現了她與梁家的孕婦王美娟是遠方親戚,這就很難不令人懷疑了。

加上很快有其他醫生護士指證,其中有一晚趙芸態度有異,而且同時值班的護士拉肚子去了急診室掛水,那麼她是足夠時間可以將孩子調換的。

有動機有作案機會,這個就足以警察扣留審訊了。

趙芸畢竟隻是個普通人,在連番審訊之下終究還是露出了破綻,最後承認了自己與王美娟合謀,把兩個剛出生的孩子給換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