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南洋金礦(1 / 2)

明末逐鹿天下 風嘯木 10790 字 8個月前

乾清宮禦前會議結束,蘇河和朝廷高官達成共識。

考成法執行過程中,確實出現一些問題。

但這項製度,有效提高了官員的辦事效率。

不能因噎廢食,哪怕出現一些問題,也不會影響考成法的推進。

官員要習慣考成法,不能習慣這部法律的官員,隻能淘汰出官場。

首相王仲策看到考成法實施以來,出現問題最多的時間,就是剛開始實施。

他給出建議,考成法今年在京城實施,收集足夠的經驗。

明年之後,以每年兩到三個省的速度,開始向全國各省推進。

地方的情況更複雜,朝廷要逐步推進,不能操之過急。

局麵絕不能,脫離朝廷的掌控之外。

蘇河認可王仲策的建議,讓內閣在考成法執行過程中,總結足夠的經驗。

朱雀衛指揮使,大太監周方誌看到文武官員,都已經離開乾清宮。

他走到蘇河身邊勸道:“陛下,有些官員都喊出官不聊生這句話。

都察院禦史查的太過火,很多官員都怨聲載道。

陛下是否讓都察院收斂一些。”

蘇河說道:“剛才朕已經表態,都察院做的沒錯。

考成法主要的目的就是整頓吏治,讓官員各司其職。

該他們做的事情,絕不能逃避。

不該他們插手的事情,更不能亂伸手。

現在都察院做的非常好,不能打擊他們的積極性。”

蘇河知道周方誌的意思,他怕朝廷推行考成法過程太激烈。

引起官場的反彈,大量的官員辭官不做。

蘇河卻不擔心出現這種情況。

國子監那裡有很多儲備官員,可以隨時接替空出來的位置。

大華那麼多人口,想當官的人太多,根本就不缺當官的人。

前明很多人想當官,都割自己一刀當太監。

蘇河當年成氣候,隻是一個小諸侯。

他舉行招賢館,都有那麼多不得意的文人來當官。

除了這些後備官員,蘇河最大的底氣,他手中還有一大批高級知識分子。

那就是數量更加龐大的軍官。

大華的軍官都接受長期的教育,學識水平未必會比舉人差。

他們可不是前明那種文盲軍官。

哪怕是大量官員辭官,這個情況真的出現,蘇河也不懼這種情況。

他一聲令下,大量的軍官就會退伍轉業成官員。

現在每年都有一批軍官退伍轉業成官員。

它已經是除了科舉之外,最大的官員來源,都超過舉薦貴族做官的人數。

蘇河就是遇到最極端的情況,全國執行軍管,也能很快恢複秩序。

他作為開國皇帝,隻要軍隊不亂,不懼怕文官集團。

文官集團也知道皇帝蘇河強大的實力。

他們也絕對不敢逼迫,防止皇帝蘇河掀起類似洪武朝三大桉,大規模清洗官場。

話說,,,.. 版。】

蘇河看著周方誌公公,他語氣有些冰冷的說道:“周公公,宮中沒有執行考成法,這不是你懈怠的理由。

繼續做好你的本職工作,不要摻和朝政。”

周方誌聽到皇帝蘇河這麼說,他嚇的腦門上豆大汗珠躺下。

他是大華皇家陸軍出身,在戰場傷到下體,這才進入皇宮成為太監。

他有妻子,更是兒女雙全,想的就比其他太監多一些。

他剛才也是一點點的試探,作為皇帝蘇河的身邊人,哪怕是地位極低。

但也能狐假虎威,掌握著極大的權力。

現在看皇帝蘇河這個表現,他剛才的做法有些僭越。

大華王朝皇宮中的太監地位極低。

他隻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偶爾頒發幾道聖旨。

大華王朝的太監,不掌握實際權力,不能參與朝政。

皇子們和勳貴的孩子一起上小學。

他們在學校,就形成以皇子為中心的團體。

這些孩子不出意外,將是皇子們未來的班底。

他們登基之後,就有可信任的人,他們也用不上培養太監。

可以預見未來,太監在大華皇宮之中,也失去了掌控權力的機會。

周方誌剛才的做法,超出自己的職能範圍。

他立刻跪在皇帝蘇河麵前,不斷的磕頭求饒道:“臣有罪,臣不該插手朝政,臣請陛下處罰。”

蘇河看到周方誌這個表態,他知道自己錯在何處,還有挽救的機會。

周方誌的忠心沒有問題,他心智也不算扭曲。

皇宮之中兒女雙全,心理不扭曲又忠心的太監,隻有周方誌一人。

蘇河隻是提點他一下,讓他認清楚自己的地位,沒有撤換他的想法。

“你起來吧!能認清楚自己的地位就好。

玄武衛指揮使給朕彙報,南洋知縣王啟元治下,發現了一個大金礦。

因為這段時間官場波動,他連辦事的人都找不到,無法辦理采礦證,在外麵急的團團轉。

朕正想找機會了解一下南洋的情況。

你去把王啟元帶到乾清宮。”

周方誌公公重重的磕個響頭道:“謝陛下不殺之恩,臣一定會謹記今天的事情。”

他拜謝之後,走出乾清宮,準備去向王啟元宣旨。

周方誌知道,他隻有這一次機會,下次再犯錯誤,哪怕不被下獄,也不可能繼續留在皇帝蘇河身邊。

他走出乾清宮,才發覺自己渾身都被汗水浸濕,剛剛的情況太可怕,他距離鬼門關隻有一步之遙。

今天的事情他能記住一輩子。

皇帝蘇河的態度很明確,太監不能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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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啟元站在乾清宮門前,他萬分緊張。

他治下的地區發現數量極多的礦產,特彆是儲量豐富的金礦。

大華為了收礦稅,治下所有礦產都歸朝廷所有。

哪怕是地方巡撫,或是南洋總督府這種地方大員,他們都沒有采礦權。

南陽總督府想要取得采礦權,必須先把發現礦產的消息彙報給工部。

由工部審核探礦隊探明的礦產的規模,出具礦產證書。

南洋總督府再在從戶部那裡,購買采礦權。

需要經過複雜的程序,才能辦下采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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